抱歉,我認真了!法律吧第一集「武松打虎」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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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普的重點,在於傳遞正確的資訊。錯誤的資訊傳播,為禍尤烈於無資訊;也等於無意中抹煞了多數法律實務工作者競競業業的努力。
文:黃致豪(致策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偶爾看到最近網路廣傳的法普教學影片法律吧第一集「武松打虎-打來的證據可以用嗎?」,覺得立意很好,影片的製作也看得出來下了許多功夫,語言文字的使用上也儘可能地貼近日常白話。這些都是值得鼓勵的嘗試。
- 臺灣吧 - Taiwan Bar的影片及說明:
但搞笑歸搞笑,這第一集的內容有錯或者需要調整的地方,從一個刑事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坦白說還不少。
別的我不擔心,我比較擔心閱聽人在沒有法律基礎概念之下,會把裡面講的通通當真,導致日後又用這些錯誤觀念鍵盤斷案。只好快速把幾個重要的錯挑出來澄清,希望可以略為補充現行刑事訴訟實務上的正確觀念:
第一、執行公務的警察原則上不可能是公訴人
台灣原則上以檢察官為犯罪的偵查主體,職司(起訴前的)偵查以及(起訴後的)公訴。當然,檢察官也有可能認為證據不足而決定不起訴。
相對於此,通常在第一線負責初步偵查作業(例如接觸嫌犯、被害人、證人等,製作調查筆錄與蒐集證據)的司法警察,一般在學說上則稱為偵查輔助機關。由於訓練與專業各有不同的緣故,幾乎不可能在法庭上看到身為偵查輔助機關的警察擔任案件公訴人——事實上警察的法律訓練恐怕也不足以擔此公訴任務。
那麼,反過來:可能看到如同《廉政英雄》的法律奇幻劇一樣,由偵查檢察官在第一線拿槍衝鋒陷陣、出生入死偵查並打擊犯罪之後,再來兼任公訴人嗎?(也就是一個人把偵查公訴全扛了)
原則上沒有這種事。其一:台灣現行的檢察實務採行「偵訴分離」——案件的偵查與到庭公訴是由不同組別的檢察官分工。其次:就我所知,在某些人力非常拮据的管轄區域(例如澎湖),檢察官或有可能要己案己蒞(也就是自己偵查的案件自己開庭公訴)。但讓偵查檢察官拿槍衝一線,目前恐怕少之又少。
簡單講:擔任司法警察(捕快;約莫等同刑事警察)的武松,在法庭上的地位除了擔任本案證人或他案被告(亦即:本案因為被告抗辯自白是因刑求所得,因此法院依法必須先行調查傳來作證,或者他案因為被告傷害到庭以被告身分陳述)之外,幾乎絕無擔任公訴人的可能。
第二、刑求所得的自白依照現行法固然不應作為證據,但是台灣目前實務上並不採毒樹果實理論,因此白骨未必不能作為證據
上面第一點或許可以說是為了劇情設定親民好玩而刻意忽略的安排,但這第二點,悖離法律實務現況就比較多了:毒樹果實理論(fruit of poisonous tree)在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實務上,並沒有那麼斬釘截鐵適用的空間。甚至依據實務的趨勢,可以說目前台灣是原則上傾向於排斥毒樹果實理論的。
什麼是毒樹果實理論?其實是在處理刑事證據法上有關不正取供與其衍生證據排除範圍的證據能力(admissibility;也就是證據「能不能用」)問題的一種思維模型。
聽起來了不起,說穿了,其實很簡單:如果透過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一(例如警察非法搜索或者痛毆嫌犯逼供),進而找出了證據二(兇刀或屍體),那麼就算這證據一被法院排除(excluded)而成為無證據能力(inadmissible,也就是不能用於審判的意思),證據二可不可以用在審判上呢?這就是毒樹果實理論所要處理的問題類型。
在美國刑事訴訟法上對於這類的問題,一貫利用證據排除法則(exclusionary rules)來處理;其思維較具體算是源自Silverthrone Lumber v. US (1920),而在Nardone v. US一案中可算具體成形(以下省略三千字)。
簡單講,在美國原則上因為毒樹(違法取得的第一次證據)而產生的果實(透過利用第一次違法證據而發現的第二次證據),原則上是加以排除的;除非是重大的例外(例如獨立來源 independent source、無可避免的發現 inevitable discovery、因果稀釋 purged taint、善意例外 good faith exception等,以下省略六千字)。
延續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制衡國家權力的思維,毒樹果實理論發展出來的主要脈絡目的,主要正是為了抑制公權力以「發見真實」為名,行不擇手段之實。
可是這樣的情況,在台灣正好相反:截至目前為止,最高法院的多數見解仍傾向排斥毒樹果實理論的適用;其主要理由大概是:一、台灣是成文法國家,而刑事訴訟法根本沒寫這個毒樹果實的規定,至於刑訴法第156條,也只規範到不正手法取得的「自白」,推不出來毒樹果實的排除思維與脈絡;第二、台灣原則上有關不正取供的證據思維是以「權衡」為主(刑訴158-4),而非向美國一樣以排除為原則。
我個人並不同意目前實務的這種看法(部分刑事法學者例如王兆鵬教授也不同意);但是最高法院多數見解就是這樣看(最高法院99年台上6279號;96台上4777號判決等)。而且在現行法底下,單從文義出發,你還真不能說最高法院完全沒有道理。
所以:這部分影片犯了相當的錯誤,而且可能引發誤解。依照目前實務的看法,以及權衡之後一般採取「寬認」證據能力的立場,刑求所得的自白固然可能被排除(還未必是「絕對」被排除!),但因為自白所找出的白骨,就很可能會被「權衡」進審判程序中了。
簡單講:專業的訴訟律師,是不應該也不太可能像劇中的母老虎辯護人一樣,倉促在沒有準備之下直接提出「毒樹果實理論」來主張衍生證據無證據能力的;要提,也是從權衡法則的八項基本標準(例如98年台上4439號判決)來提,否則你等著被法官檢察官洗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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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影業小編到台灣變色龍,UG is hot with Photosh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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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最精彩的你自己」的白靈、跨年大唱 First Love 主題曲的白冰冰、手機桌面幸運女神美輪明 —— UG is Hot,那個總是出現在大樓屋頂上的人緊追時事梗,彷彿他的衣櫃裡有無限的道具隨手捻來都能搭上。充滿 B 級感的變裝加上高超的 Photoshop 技巧,讓一個人以千百種人設亮相。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平時身為平凡上班族的 UG 是怎樣煉成社群百變女王的,而他最愛用的 P 圖小撇步又是哪些呢。
從「過氣網紅」到「最快的變裝民眾」
許多人認識 UG 是因為他 2009-2010 年 cover 少女時代的精湛模仿,當時甚至受邀上韓國綜藝節目《Star King》與偶像相見。在 15 年前,所謂「網紅」一詞還未被廣泛使用的時候,那年還只是個大學生的 UG 用他的熱情示範了追星的極致,並在社群網路上發酵。不過 UG 並沒有選擇走上演藝之路,如今回看往事直笑說自己是「過氣網紅」,他反而在近年不斷透過變裝「成為」各種偶像,反映時事的速度堪稱「最快的變裝民眾」。
「我變裝的故事要從小時候說起,」小學時迷戀美少女戰士華麗的變身,加上看綜藝節目中反串藝人帶來的娛樂效果,「我覺得這個東西我好像做的來,而且與其被大家說你『有點娘』,不如把它轉換成一個表演的形式,就會變得很光明正大。」UG 不只自己表演,也帶著同學在兒童節大會上跳徐懷鈺,從小就展現自信光芒。
社群在走 Photoshop 要懂
若從很早就在 Instagram 上追蹤 UG 的朋友,應該會發現他從某個時期開始,照片中的場景從居家環境大量轉換到一個大樓的頂樓——那正是 UG 任職電影發行公司的頂樓。「我剛進公司老闆就知道我會變裝,有次《穆荷蘭大道》特映會老闆就提議我扮成電影中的角色,讓觀眾可以來合照,」UG 聊到公司很支持讓他很合理地時常扮裝,「讓我覺得哇原來這在一個 30 幾歲的上班族身上是件被鼓勵的事。」也因為如此他對變裝愈來愈認真,也開始用變裝的形式參加同志遊行等等的公眾活動。
平時的 UG 除了經營自己的社群平台之外,也時常利用 Photoshop 製作工作所需的宣傳素材、電影周邊等,「我們三不五時就要拍一些商品照,公司頂樓剛好很漂亮就會上去拍。」雖然從大學時期就學了各種影像處理的軟體,「Photoshop 還是最直觀的!」UG 說在電影發行公司當小編,幾乎每天都會用到 Photoshop,不管是 banner、gif 動圖還是小型印刷品通通都可以用 PS 搞定。
看我 Photoshop 三十六技
社群上火熱起來的事件通常是沒有預告的,但 UG 總是能抓住這些時事梗的精髓,他對於挑選變裝的角色也有一套自己的邏輯,「通常以我自己喜歡的影視或音樂作品為主,時事的話,除了社群上的熱度之外,我也會選擇有很明顯特徵的,大家一看就知道這是什麼!」仔細看 UG 每次扮演不同角色,神情絕對都是最到位的。
不僅變裝角色多元,UG 的 P 圖技巧也是三十六技各種搭配!在這次採訪中 UG 回歸初心,化身成他的變裝啟蒙「美少女戰士水手月亮」,並且首次公開分享了幾個在後製變裝照片時最愛的 PS 祕技!

首先是修圖最經典招式:去背!Adobe 推出了「物件選取」工具讓去背變得超簡單,只需要開啟圖檔點擊「物件選取」,Photoshop 就會自動辨識畫面中的關鍵物件,不到 10 秒就幫水手月亮去背完成。接著 UG 使用「色相/飽和度」調整功能,增加漸變疊加與外光暈,把水手月亮變得閃閃發亮。下一步在背景加上星空圖案與不同 pose 的水手月亮之後,UG 到圖層區調整不同物件的「混合模式」,選擇「濾色」然後調整「透明度」,只要簡單拉動一下就能讓水手月亮與星空自然地融合
Everyone can Photoshop!百變人生沒有侷限
在今年大港開唱的演出者介紹裡,UG 被以「台灣變色龍 aka 屋頂皇后 aka 變裝民眾」這個串超長的頭銜介紹,這三個稱號似乎點出了他被大家記憶的不同面向,包括從最早 cover 少女時代紅到韓國,一直到公司頂樓的精彩變裝。
這些年來 Photoshop 陪伴著 UG 不斷超越,不斷成為那個最精彩的他自己,「變裝對我的人生帶來的改變,除了成就感之外,最重要的是創造了更多的連結,」如同在性別運動中的站在最前排、最吸睛的變裝皇后們,「變裝可以是一種溝通的工具,鼓勵很多可能到很多對自己的狀態還不是很了解的人。」採訪尾聲,我們問 UG 下一個角色會扮誰?他笑說還不知道,「但一定是好玩的!」

Everyone can Photoshop!百變無法侷限,Photoshop提升你的創意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