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台灣同性婚姻平權運動為何成功,以及其民主意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台灣的婚姻平權與同志運動,應該可以說是除了近期的「特朗普與蔡英文通話」事件之外,近幾年來被國際媒體所報導的觸及率最廣的一個議題了。雖然台灣還沒在立法院通過同婚合法化,至少,已成為了一個對同志相對來說非常友善的國度。到底,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是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的呢?
文:陳方隅(密西根州立大學政治所博士候選人)、林倢(NGO工作者)
本文內容整理自一場講座,於2017年4月20日,在喬治華盛頓大學西格亞洲研究中心(Sigur Center for Asian Studies)舉辦,主辦單位是西格亞洲研究中心以及亞洲學生會(Organization of Asian Studies)。本篇內容整理自學術調查、新聞報導,以及對NGO工作者與教會人士的訪問。作者感謝提供意見和資訊的受訪者們。
台灣的婚姻平權與同志運動,應該可以說是除了近期的「特朗普與蔡英文通話」事件之外,近幾年來台灣被國際媒體所報導的觸及率最廣的一個議題了。(延伸閱讀:被誤解的一中政策?川蔡通話後美國媒體報導的文字探勘分析)從2016年同婚法案進到立院的司法法制委員會開始,經由美聯社的報導之後,至少有超過兩百家全球媒體的報導。2017年3月24日的憲法法庭辯論,更是引起注目;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
在釋憲前不意外地又再次成為國際知名媒體的焦點(例如英國的衛報、路透社等皆大幅報導),釋憲文發佈後也成為全球媒體矚目的焦點。過去這段時間以來,雖然台灣還沒在立法院通過同婚合法化,至少,已成為了一個對同志相對來說非常友善的國度,紐約時報就曾把台灣形容為亞洲同志們的燈塔。到底,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是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的呢?
事實上,台灣的平權運動以及整體社會狀況發展至今,是很難得的一個進展。尤其,台灣長期被排除在國際社會之外,無法參加國際組織、不受到各種公民權益國際討論的影響,但是這並沒有影響到在全球化過程當中,台灣與世界的接軌。尤其是在所謂的民主與自由主義的浪潮下,台灣的人權工作者非常努力地跟世界各地的人權團體們合作,不斷提出各種倡議。
在公民團體們的努力之下,台灣也在20年左右相對短的時間內,不僅達成民主化,也達成民主鞏固,穩定的政黨輪替機制。在多項評比上面的表現也呈現出好的一面,例如,以「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評比來說,台灣在「公民權利」方面的表現甚至還在2017世界各國自由度報告當中超越了美國,名列世界最自由的地區。對照過去半個世紀之久的威權統治,實屬不易。

台灣同婚大事件
台灣的同婚推動,和女權運動、人權倡議的連結非常密切。首先讓我們來看看幾個重大事件(更詳細討論可參考這篇文章)。
1982年,婦女新知基金會成立
1986祁家威公開出櫃1990第一個女同性戀團體「我們之間」
1991首對公開舉行結婚儀式的女同志
1993台灣的同性戀人權問題首度進入國會公聽會討論;第一個大學生社團台大男同性戀社Gay Chat成立;以倡議為主要目的團體「同志工作坊」成立
1995第一個常態性同志廣播節目《同志星期五》;第一家專門出版同志書籍的出版社開心陽光出版社;第一個聯盟性質的同志團體「同志空間行動陣線」成立
1996彭婉如命案;「晚晴」民法修正案三讀通過;第一個同志教會「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成立;許佑生及葛瑞公開舉行同志婚禮
1997白曉燕命案;性侵害防治法三讀通過;「常德街事件」引發大量討論
1998家暴防治法三讀通過;協助同志渡過心理難關的「同志諮詢熱線」成立
1999華語地區第一家同志書店晶晶書庫2000玫瑰少年葉永鋕過世;官方首度為同志相關活動以常態預算科目編列經費(台北市民政局)
2002性別工作平等法三讀通過
2003亞洲首次同志大遊行
2004性別平等教育法三讀通過
2006蕭美琴立委提案婚姻平權(被拒於程序委員會)2014尤美女立委提案並通過程序委員會
2016尤美女/許毓仁立委等提案,進入委員會審查以及公聽會,進入政黨協商
2017司法院憲法法庭舉辦公開言詞辯論;第748號解釋文,裁定民法無法保障同性婚姻為違憲

台灣的同運跟婦女運動的發展是相輔相成,因為同婚議題牽涉到對民法、對婚姻等家庭的定義、伴侶的定義。在整個歷史脈絡來看,1980末到1990年代民主化,提供公民社會一個很好的舞台,不只是可以公開集會結社,也可以在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成立廣播電台、推出同志節目等等,讓更多人有機會討論相關的議題。網際網路的興起更提供一個平台,尤其是BBS站的興起,在站上的各種看版提供了匿名的討論空間,也讓許多人可以加入討論。
從整個社會脈絡來看,不管是文學作品或學術研究都慢慢地帶來觀念的轉變。例如許多同志文學和電影作品的出現(例:作家白先勇的《孽子》);1990年代起學界對於女權、性權的研究相當興盛,這些都促成了人們更有機會看到同志議題。2000年,「台北同玩節」的舉辦,這是首次官方對同志運動編列預算支持,而這個活動對後來的同志大遊行有很重要的影響,行政機關的支持是很重要的力量。
幾個大事件的影響討論如下:
1986祁家威出櫃,而且他的國際記者會引發全球媒體的注意;
1990年第一個同志團體「我們之間」;
1996年彭婉如命案。她是一位非常重要的女權運動推動者,她的死震驚了社會。後續1998年修訂了家暴防治法,這改變了傳統上人們認為私領域和公領域必須截然二分、「法不入家門」的傳統看法;同年也有民法的重大修正,夫妻之間權利義務朝向平權發展。在此之前結婚婦女不能有自己的財產、必須以先生的住所為住所、離婚後小孩監護權自動歸先生、先生說要冠夫姓就一定要冠夫姓。這一年同時也出現了第一對在大飯店公開舉行婚禮的同性伴侶(但他們後來只能移居紐約,因為在台無法登記);
1997年白曉燕命案,後續修正了性侵害防治法;
2000年4月20日,國中生葉永鋕陳屍學校廁所。他是因為長相或個性陰柔而導致霸凌,他的死加速了性別平等法的立法過程,也影響了行政機關的態度;
2002性別工作平等法、2004性別平等教育法;
這兩項法案都是亞洲第一,而且也帶來深遠的影響,讓性別歧視變成非法(但是在執行上當然還是有許多改善空間。)
性平教育法非常關鍵,因為在教科書當中規定要帶學生認識「性傾向」,更多人因此得以認識到性傾向是一種光譜的概念,而不是只有男與女的二分法。在30歲以下世代,目前支持同婚的比例高達八成,性平教育法應該是扮演了非常關鍵的角色。(相對來說,現在保守份子聯盟、各種護家聯盟和家長聯盟,已經在全台各地發起了廢除性別平等教育的行動,而且也在各地的議會和地方政府都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 BOX:婚姻制度
幾乎在每個不同的地區,婚姻制度在歷史上一直都是不斷在變動的,通常,「婚姻」的定義本身會是陽剛與父權結構的產物,古早時候女性在婚姻當中只能是丈夫的附屬品,只能當做生育的機器,而每一次關於婚姻的規範出現大幅翻修的時候,通常都是女性地位有所提升的時候,例如工業革命。
當代的婚姻制度是從工業革命之後、尤其十九世紀以來一連串的「戰鬥」而來。而這些戰鬥主要是由於女性地位的改變,主要爭論點包括:
- 性愛的目的是否僅能為了生育
- 夫妻(尤其女性)是否能夠合法地、自行決定要避孕
- 結婚後的女性是否是自主的、是否可以擁有自己的財產(台灣的民法在1985年才修改,讓女性可以擁有自己的財產)
- 女性是否能夠擔任自己小孩的監護人
- 女性是否可以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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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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