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不監督只想「護黨護主」,政客利用的就是你這種阿Q精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回到最近的問題,前瞻計畫就事論事,不好好的在如何監督這上面去談,很難嗎?一定要護黨護主嗎?我們做為監督的民眾,好好的談一談如何監督大型公共工程,為以後所有的公共工程建立規範,難道是一個不正確的事情嗎?
拿前瞻這個事情來看,如果你是有邏輯思考的人,你應該很清楚知道,過去台灣就是因為沒有究責,沒有監督、沒有檢討,隨口丟出一個口號,工程就做了。
過去的年代,核四說要蓋就蓋,我們也無法監督其內容,政府只告訴我們我們缺電,然後再告訴我們核電很安全,但政府從不告訴我們,他如何把核四好好做好,好好的讓他成為一個真正安全的核四,如何監督、誰來監督、如果沒有監督怎麼辦?
就是因為這些政客需要從中賺錢,所以他們死都不會願意建立監督這樣的東西,做了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核四可說是台灣歷年來最大也最失敗的大型工程,至今核四還沒有獲得解決,大巨蛋爛在那邊跟他相比,實在是九牛一毛。封存核四的費用是每年10~12億元自2014年起封存至今三年共34億,停工費用是25億,表面上看,費用頂多50多億。
可是核電沒蓋,但是電力仍然要發,核四的兩個機組每年預計可產生193億度的電,按照燃氣每度2.12-2.15或燃煤每度1.09-1.31左右的電價來說,每年須要的燃氣、燃煤成本都相當可觀。
經濟部長李世光甚至直言,到2020年的燃煤比重將會突破50%,換句話說,這每年將近200億度的缺口,雖然不算在核電的成本上,是在別的項目上。但是因為核電沒有監督,導致後面的失敗,因此需要在其他的電力支出上面採購增加,這近200億度若以每度平均2元的成本來算,加上利息與封存費,每年隱藏性的支出我認為接近500億元。
更不要說燃煤或燃氣引起的空氣污染造成的醫療負擔,這都是看不見的廣大的社會成本,還不是都由民眾承擔其後果。因此他已經不是核電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工程沒有監督,政客早已在蓋的過程中分完賺完,留下這個爛屁股給全民付錢的問題。
很多民眾很鄉愿,覺得反正不是從我的口袋裡面掏錢出來,我的繳稅單中沒有列出一個名目叫做「核四封存費」;所以那個錢不是我繳的,繳多少我也不必關心不用管他,繳了10年、20年、100年,都跟我沒關係。
可政客利用的,就是你這種阿Q精神,就是要你這麼想。
你說無關?國家稅收就這麼大,財政發生排擠的時候,影響到誰?看看軍公教為何年金會被檢討?還不是國家財政不好了,國家財政不好,砍誰的利益?
還不是砍人民的利益,那些浪費與從中貪污的官官相護,有被檢討了嗎?
別忘了年金改革,勞保也將要面臨破產,可是政府不敢動,因為勞保裡面有七成是老闆支付,你得罪老闆,就是得罪政治獻金,不管他合法不合法,少了收入就是事實。
我們一條一條講,貪官從核四裡面賺爽了,拍拍屁股走了,留下爛帳給大家付,說難聽點,就是高官去酒店爽完,我們老百姓還得替他付帳單,而且你還不能說不。更慘的是還有很多人說,某某黨的就是我們所要的政黨,這不是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鈔票,應該是升級版的幫人付鈔票還稱讚他很棒。
兆豐案也是ㄧ樣,人家洗錢洗爽完,被美國罰了,誰付?還不是我們這些老百姓。付完錢,還有人說:「民進黨才是台灣的好政黨,其他都是亂源。」
我只能說,很多時候你自己要想清楚,抱持著質疑的態度很重要,當然我也清楚明白,其實很多人不是想挺某某黨,而是不願意質疑過去的自己,這是一種很強大的鴕鳥心態。
可是鴕鳥不面對現實,現實終究會逼你面對,當國家財政不好的時候,軍公教砍了,18%每年有八百億補貼,很大條要砍,可是核四每年浪費的隱藏費用近500億,難道不叫大條?
因為檢討民眾,好過檢討貪官,你檢討了貪官,政黨的名聲就差了,因此政黨當然全力護貪,絕對不建立監督檢討機制。就算你鴕鳥心態的想,年金改革是不公不義的要改,是的,這話只對一半,可是另外一半是你埋在沙裡,政黨也埋在沙裡,不敢面對勞保要爆了的炸彈。
難道勞保不公不義嗎?
等到時候爆了,政府說我們現在只有叫大家再貼錢了,以後民眾勞保提撥率調高,不夠的費用,我們再從其他稅率調高裡面來繳。
搞到最後,還不都是我們自己出錢填這些洞?
今天如果國家財政好,雖然他無法在實質的帳面上增加你的金錢財富,可是國家就可以有很多錢來做許多很棒的社會福利政策,與其羨慕許多其他國家有很棒的社會福利政策,但那些都是我們可以做的到的。

而說到社會福利政策,希臘更是完美的說明當如果國家毫無節制的浪費時,最後會怎麼樣的崩盤,許多政策環環相扣,怎可不監督?
許多事情我希望大家能從比較高的角度,來看國家的整個大面向,而不是由下往上看,看說民進黨好,國民黨爛,或是你支持的是某某黨,其他黨都是亂源,我們要護黨護主等等。
這都不是民主國家該有的想法,那叫做幫派戰,所謂幫派戰的思想,就是別幫打我們,我們當然要打死別幫。
就問你是民主思想的追隨者?還是幫派思想的追隨者?
回到最近的問題,前瞻計畫就事論事,不好好的在如何監督這上面去談,很難嗎?一定要護黨護主嗎?我們做為監督的民眾,好好的談一談如何監督大型公共工程,為以後所有的公共工程建立規範,難道是一個不正確的事情嗎?
我們該談的是一個理,而不是什麼政黨的名聲差了,這才是整個事情的核心。
責任編輯:彭振宣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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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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