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擴大「限塑」:書局、飲料店等8萬家商店,不准提供免費塑膠袋

明年1月擴大「限塑」:書局、飲料店等8萬家商店,不准提供免費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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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認為,限塑才是最重要的政策,從民生中減少塑膠使用,用政策宣導,甚至有法令罰則配合,未來落實上比較沒有疑慮。

(中央社)
行政院今天拍板,明年元旦起擴大購物用塑膠袋管制範圍,新增7大類、8萬家商店,不得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包括飲料店、書局、藥局等,預計每年可再減少1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環保署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案。

環保署表示,民國91年起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工作,規定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以及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約2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每年減少約20億個塑膠袋,管制對象的減量成果達58%。

環保署說,明年1月1日起限塑政策將擴大實施,管制對象由7大類擴大為14類,新增藥局、醫療器材行、3C、書局、洗衣店、飲料店、麵包店等場所,約8萬家,不得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違規者第一次先予以警告並要求改善,第二次再違規,將開罰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擴大施行後,管制對象達10萬家,每年可再減少15億個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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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行政院

除了擴大管制範圍,環保署說,明年1月1日起還有多項新制上路,原本管制場所販賣的購物用塑膠袋規定厚度需達0.06mm,以利重複使用,明年起取消厚度限制,由業者自訂厚度與塑膠袋價格;在垃圾費隨袋徵收的地區,如台北市或新北市,已在推動垃圾袋與購物袋「兩袋合一」政策,將進一步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等處,僅能販售兩用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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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行政院

另外,環保署也將管制洗面乳、沐浴乳等個人清潔用品中添加塑膠微粒,以減少塑膠微粒對於海洋的危害,明年1月1日起不得製造、輸入,7月1日起不得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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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導,綠色和平組織認為,植物塑膠或生物可分解塑膠袋(如PHA、PLA)仍含有塑膠成份,也須列入管制範圍,才能達到真正減塑的目標。另外,考量目前再增加7大類管制對象,因性質不同,建議制定收塑膠袋合理收費範圍,如3至5元,讓消費者有所依據也有感,進而減少購買,改用環保購物袋。若不制定範圍,可能會太低價,那就達不到限制的目的,太高價又有圖利通路疑慮。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表示,環團在淨灘都是末端處理,限塑才是最重要的政策,從民生中減少塑膠使用,用政策宣導,甚至有法令罰則配合,未來落實上比較沒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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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