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了!含塑膠微粒洗卸產品,明年7月起台灣也禁售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原本環保署2016年頒布限制含塑膠微粒產品的草案中,要遲至2020年才完全禁用。
(中央社)
環保署今天(8/3)宣布,明年起含塑膠微粒(Microbeads)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國內不得製造、輸入;明年7月1日起,也不得販賣包含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綠色和平在2016年曾經在《致環保署長:遲至2020年才完全禁用塑膠微粒,對海洋不是個好消息》寫下,在環保署預告將頒布限制含塑膠微粒產品的草案中,要遲至2020年才完全禁用。
在歐洲,2014年底由荷蘭領銜,與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和瑞典等國,一起提案催促歐盟執委會通過禁令。2016年英國有超過33萬民眾連署,要求英國國會立法禁用塑膠微粒,英國國會的環境審議委員會也提出完整報告,建議國會在2017年底就全面禁用。
美國、韓國於2017年7月1日起管制,加拿大、法國2018年元月1日起管制。
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考量塑膠微粒屬於產品額外添加成分之一,且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所含塑膠微粒僅毫米大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將據《廢棄物清理法》訂定管制公告,從2018年開始分兩階段管制含塑膠微粒產品。
環保署今天公告訂定「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與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2018年1月1日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含塑膠微粒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2018年7月1日起則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環保署廢管處科長李宜樺表示,目前納管的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產品包含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
李宜樺指出,明年起將開始稽查,若發現業者違反法規製造、輸入,將開罰新台幣6至30萬元,明年7月1日起若稽查發現賣場違規販售,則開罰1200至6000元。
一、什麼是塑膠微粒?
塑膠微粒是指粒徑範圍小於5公釐,做為人體去角質或清潔用途的固體塑膠顆粒,常被業者用來添加在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中,以達到業者所稱的去角質、清潔等效果。
二、塑膠微粒造成的影響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塑膠微粒由於粒徑小的特性,污水處理廠攔截不到,民眾使用後,經由清水沖洗,這些塑膠微粒就會直接從浴室直通河川、海洋造成環境污染。
根據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每年排入海洋中的塑膠估達950萬噸,其中15%到31%是塑膠微粒。
IUCN在其「海洋中的初級塑膠微粒」(Primary Microplastics in the Oceans)報告中指出,在許多北美和歐洲已開發國家,塑膠微粒其實是比塑膠廢棄物更大的海洋塑膠汙染源。
車胎和合成織品之外,從船舶塗料和道路標記,到城市灰塵和化妝品柔珠,無一不是塑膠微粒的來源。
三、塑膠微粒對海洋造成的污染有哪些?
謝和霖指出,當塑膠微粒進到海洋之後,會懸浮在海洋當中,並吸附海中的毒性物質包括農藥、重金屬等在微粒的表面,當海洋生物將微粒吞下肚時,濃縮在這些微粒上的毒性物質,就會牠們吸收到體內,並透過食物網,從浮游生物、魚類、海洋哺乳類,回到人體身上。而難以被生物分解消化的微粒本身,也會影響某些海洋生物的生長與發育。
四、該怎麼分辨產品是否含有塑膠微粒?
謝和霖表示,業者常用Polyethylene(PE)、Polypropylene(PP)、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Polymethyl Methacrylate(PMMA)、Nylon(尼龍)作為塑膠柔珠的原料,消費者在選用洗卸產品時,可透過產品成分表來對照是否含塑膠微粒。
核稿編輯:楊之瑜
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