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怕學不會英文,怕就怕自己不好好學英文 (一)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要愛上學英文,不是一朝一夕做到的事,當中要講究計劃、步驟,要有策略地引導自已,由習慣,變成喜歡。
半夜筆耕,寫到餓了,就會想吃。家裡沒什麼其他吃的,只有水果。而今晚我吃的是紫提。我討厭吃水果,尤其討厭吃紫提,但為了減低老年不幸患上大腸癌的風險,還是會勉強自己要吃一點水果。
作為一個(符合大部分人定義的)英語狂迷,其實我也很清楚,學英文不是大眾娛樂。大部分人對學英文還是興趣缺缺的,甚至討厭學這語文。但工作需要、學業需要、移民要求,各為其因,還是要死死的學。小孩尚能培養興趣,年紀大了,如果英語為你帶來的只有滿滿的挫敗感,你必然會對它心生厭惡。
「愛上學英文」,得要找方法
我相信,沒有(或極少)人天生熱愛學任何一種語言。與生俱來的只是inclination(傾向),也就是俗稱的天份;但缺乏培養,還是不能練出acquired taste,這個英文短語,意思就是「養成的嗜好」。道理,就好像很少人天生愛喝酒一樣:喝酒和品酒,是要學的。
同樣,愛上學英文,不是能一朝一夕做到的事。權宜之計唯有是,騎一頭名叫勉強的牛,馴一匹名叫興趣的馬,縱然討厭英文,但還是勉強自己、逼自己讀,但同時候,積極尋求愛上學英文的方法。
說回討厭吃提子和討厭學英文的關係,其實培養學英文的習慣,與培養其他行為模式並無分別。人,總是會react to(回應)賞罰的。而我逼自己吃提子的方法就是,成功吃一顆提子,就獎賞自己吃一顆(自己喜歡的)蝦餃;成功了,增加難度,成功吃兩顆,再獎賞自己吃一顆蝦餃,如此類推。
以賞罰機制「控制」自己
賞罰機制是古老的控制(manipulate)行為的機制,有心的同學,可以輕易運用在培養學習英文習慣上。
例子一(較辛苦):你是一個aspiring(有志的)的雙語新聞工作者,喜歡用中文寫作,但討厭用英文寫作,那你可以讓自己先寫了一份英文稿,然後再讓自己寫一份自己擅長寫的中文稿,當是獎勵。
例子二(較輕鬆):你也可以再閱讀一篇文章後,看一個自己喜歡的電視節目。
例子三:如果你喜歡用抄寫的方式學英文,但不喜歡用口把英文字讀出來學,你就逼自己先朗讀一小段,再獎勵自己用回自己熟悉的方式學,然後繼續將懲罰和獎勵交錯的做。
當然,這樣的安排還是需要一點紀律的;而且這種獎勵,只能提供extrinsic motivation(外在動機),長遠之計,要培養一個習慣,還是要嘗試愛上做這件事,也就是培養所謂intrinsic motivation(內在動機)。
愛的秘密:選擇+行動
人呢,總是比較喜歡做自己熟悉(familiar)的事情;但即便是不熟悉的事情,只要你願意硬著頭皮的做,還是會習慣,只要硬著頭皮做,終究還是會克服困難而適應過來的。不喜歡做一件事的一大原因,也是因為其中涉及的困難教人退縮,心生怠惰。只要願意踏出小步(baby steps),困難克服了,也就很容易隨之而愛上做一件事。
所以有些人,鼓勵人要學英文,就要愛上英文,或許是不設實際的跳了太多步了;因為要愛上,還是要從不喜歡開始愛上起的;要培養愛,就要行動。
有些人覺得愛和不愛、有興趣和沒有,是天生的,後天不可能培養,我並不認同這個說法。著名的美國心理學家M. Scott Peck(The Road Less Travelled 台灣譯名《心靈地圖-追求愛和與成長之路》的作者)講過一句說話:
“Love is the will to extend one's self for the purpose of nurturing one's own or another's spiritual growth... Love is as love does. Love is an act of will -- namely, both an intention and an action. Will also implies choice. We do not have to love. We choose to love.”
「愛,是為了培育自己或他人的精神成長而延展自己。愛,相等於因愛而做的事,愛是意志所作出的行動,所以既是一種意圖,也是一種行動。意志意味著選擇。我們不需愛,我們只需選擇愛。」
愛是一種選擇,一種行動,而非一種虛無縹緲的感覺。愛上英語,就由行動開始吧!
關於採取培養好習慣的行動,英文裡還有一個字叫Pre-commit(約略可譯作提前投入),意思就是你被生活中紛至沓來的誘惑沒頂前,頭腦清醒之際預先做好安排,逼自己縱使生活忙碌,還是會做你不大願意做的事。
外國有公司銷售這樣的服務:讓顧客以預繳方式預先購買水果蔬菜,然後安排每週或每月定期把蔬果送上門的服務,幫助不喜歡水果的人培養均衡的飲食習慣。這背後道理,和訂閱雜誌的道理是一樣的:提高你做一件事的方面程度,減低你因為「不便」而不做的惰性。
不用怕學不好,要怕就怕自己
以本人為例,我也是The Economist、亞洲週刊的忠實訂戶,以前訂過讀者文摘和時代雜誌。因為太過「忠實」,雜誌社甚至主動聯絡我說要送書(例如SCMP,Young Post和Bloomberg Business Week)給我看,結果閱讀量又無意間意外地增加了。(不是有意貶低他人來提高自己,當其他「膚淺的」女人敗包包、衣服、化妝品,我這個「有深度的女人」比她們還多出了一樣讓我年年敗家的物品,就是看不完的雜誌、報紙和書,也莫說不令人汗顏。)
除了訂閱雜誌,外加訂閱電郵形式的newsletter,每天都逼使我必須要閱讀,也因為每天都在閱讀頂尖的新聞報刊,讓我會繼續aspire to write better,繼續仰慕和仿效比我厲害太多的作家、新聞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
這樣預先製造了環境,結果就是,根本我即使想偷懶不閱讀也不行。這樣逼使我自己閱讀的策略非常奏效,因為家裡空間有限,又害怕害蟲蛀,所以不得不定期讀完並清理家裡的雜誌,放棄不讀就只有白白給錢給浪費了。訂閱的壓力,造就的就是長久以來培養的略讀(skim and scan)、快速看完文章和抓住重點(gist)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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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