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中華隊在2015年光州世大運,得到6金12銀19銅(排名第10)的成績。2013年的喀山世大運,則是拿到4金4銀7銅(排名16),但如果去掉這些項目......
2017台北世大運,台灣選手表現出色,已奪下26金、34銀、30銅的好成績,大會排名第3,在俄羅斯之前,第一、二名的寶座則被日本、韓國分別佔據。中華隊在世大運屢屢奪牌,臉書也被這樣的好消息瘋狂洗版, 不過開心之餘也讓人疑惑,中華隊怎麼變得這麼威?
有人說是因為中國沒來(其實有些項目還是有中國選手),也有人說是因為「別國都派大學生,台灣都派年紀大有經驗的選手」,但根據世大運基礎資料庫系統,參賽選手的條件為具備本國籍、滿17歲但不得大於28歲(籃球則是不得大於25歲)、為大專院校在校生或者世大運舉辦前一年的畢業生,派稍有經驗的選手也無不可,只要能符合三項規定就沒問題。
於是,有網友認為,是因為少了過去台灣各項體育協會的「支援」,所以選手們不再用擔心紅眼班機、調時差的問題,也不必擔心自己少了裝備或是裝備不合身等。確實,台灣的體育協會很大的進步空間,不過所謂的「主場優勢」其實另有「金」主 。
我們一起回頭檢視,中華隊在2015年光州世大運,得到6金12銀19銅(排名第10)的成績。2013年的喀山世大運,則是拿到4金4銀7銅(排名16)。這次的台北世大運,至今拿下26面金牌,比上一屆多了超過4倍。
中華隊這次能有這麼好的表現,除了每位選手各自的努力以外,其實更關鍵的是,這次的世大運都比了哪些項目?身為主辦國的台灣發揮多少「主場優勢」,又是在那些項目大爆發呢?
「選辦項目」成為奪牌秘密武器
原來根據FISU規定,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The Summer Universiade)的競賽項目,除了14項必辦的項目(compulsory sports)以外,另外也交由主辦國家自行決定選辦項目(optional sports) 。
大專體總副秘書長李鴻棋7月接受訪問時,也提到所謂的「選辦項目」,就是有實力、有信心可以拿牌才會選。他舉例說,中華隊有「像是滑輪、武術,還有包括像戴資穎等有世界級實力的羽球隊,在學生運動來說已經是頂尖選手。」
而2017台北世大運,競賽項目總共有22項,含必辦項目14項、選辦項目7項及示範項目1項。這些「加持作用」的選辦項目,與它們佔所有項目的比例如下:

不過,不只是這屆世大運,其他國家其實也有靠選辦項目拚金牌的例子。
2015年光州世大運,主辦國南韓在當屆拿到最多的金牌,總共得到了47金32銀29銅,一共108面獎牌。南韓當年精挑細選了8大選辦項目,分別如下:

這些選辦項目總共替南韓獲得了56面獎牌,其中包括了30面金牌。尤其是在射箭、跆拳道、羽球等項目,南韓隊都是該項目的大會冠軍。這些獎牌,將近佔了南韓該年拿下獎牌的一半,金牌數更高達其中的六成 。
如果再往前一屆看,2013年的喀山世大運,地主國俄羅斯又更厲害,狂掃156面金牌,加上74面銀牌和62面銅牌,金牌數和獎牌總數排名都是該屆的大會第1。
俄羅斯原本在世大運表現就不俗,不過在選辦項目裡,也私心加入了一些自己比較「吃香」的競賽項目。俄羅斯是摔跤強國,就在選辦項目裡加入了曾經是蘇聯國技的「桑搏」( 俄羅斯擒拿術),在蘇聯政府的積極推展之下,是全民運動與自衛防身術。「帶式角力比賽」(Belt wrestling),也是第一次在夏季運動會亮相的項目。
俄羅斯增加的選辦項目,多達14項:

俄羅斯並從這14個項目中,得到了138面獎牌、81面金牌,佔了全部的獎牌也是近五成,俄羅斯當屆有一半的金牌,也是從些選辦項目中抱回。其中摔跤、帶式角力、桑搏更是各掃12面金牌,讓俄羅斯不負摔跤大國的名望。
不過,這些比賽項目也不只是「自肥」,也為鄰近擁有類似運動文化與體格優勢的國家,加分不少。像是七人制橄欖球,最後被俄羅斯、法國、義大利、加拿大與英國瓜分。而俄羅斯也充分發揮歐洲國家的優勢,在起源國為歐洲的「輕艇靜水競速」項目上,和歐洲國家如白俄羅斯、立陶宛、葡萄牙、波蘭等國家佔據了大會的前5名,其他奪牌上榜的國家,也多為東歐、南歐與中亞國家。
回過頭來看,本次台北世大運,中華隊若扣除「選辦的比賽項目」,(尤其是少了「奪牌機」滑輪溜冰,金牌就少了10面),成績也變成8金12銀15銅,其實和前兩次世大運(光州:6金12銀19銅、喀山:4金4銀7銅)相距不遠。
選辦項目反映出一個國家的體育傳統和強項,台灣的滑輪溜冰,也藉著這次世大運奪牌的新聞,得到不少的關注。不過如果要重振台灣的體育實力,在增加選辦項目之餘,各運動協會內部的改革、代表隊的遴選與平日的培訓,更需要大家的關注和監督,才能讓台灣的選手們,未來能放心地在體育場上,繼續為台灣贏得更多的比賽。

參考資料:
核稿編輯:羊正鈺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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