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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區忠勤里長方荷生說,帶回的食材有果凍、蛋、蛋糕、培根、餛飩、小麵包、牛奶等物,他聯絡鄰近10里有在做老人共餐、孩童課輔的社福團體取回食材,共20個社福團體響應。
世大運活動結束,選手村餐廳留下大量的剩餘食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與中正區忠勤里里長方荷生合作,將即期剩食送到弱勢團體手中,而能放的食材,將交由忠勤里續食餐廳「書屋花甲」烹調,9月3號將舉辦活動,將這些食材變成美味的餐點,供弱勢族群享用。
一零一傳媒報導,世大運選手村在賽事期間,餐廳每天約需供應3萬5,000份至4萬份的餐食,光是食材就耗資3億元。
為了避免浪費食物,世大運組委會在賽前已和廠商共同擬定「食品管理及惜食計畫」,由餐飲供應商自源頭開始控管,依據選手村的入住人數,以及參賽人數等,進行食材訂購,並依據實際狀況備料和製作,為的是避免浪費且盡力減少剩食的情形。
蘋果報導,如今活動一結束,台北市府社會局立即安排剩餘食材,趁新鮮分送至社福團體,避免浪費。
台北市社會局長許立民昨(31)日深夜發臉書,說明近日如何處理世大運餐廳的剩餘食材,「有些不耐放的蛋糕或果凍, 立刻分送到老人供餐據點及課後安親班 」。
他也感謝南機場熱心的里長方荷生,協助幫忙載運及配送給公益團體;9月3日將在南機場的續食餐廳「書屋花甲」辦理惜食活動,邀大家享用跟選手同樣的美食,希望這些食材可幫助需要的人。
聯合報導,創辦「南機場幸福食物銀行」的中正區忠勤里長方荷生說,帶回的食材有果凍、蛋、蛋糕、培根、餛飩、小麵包、牛奶等物,有的食材保存期限最快9月13日就到期,有的則可放到明年,他聯絡鄰近10里有在做老人共餐、孩童課輔的社福團體取回食材,共20個社福團體響應。
20個社福團體反應熱烈,有遊民中心、兒福團體、關懷新住民團體,甚至宜蘭的食物銀行、課輔團體加入,方荷生說,以他社區裡自辦的老人共餐為例,一天提供200人共餐,那些食材一下子就能用完。9月3日他也將在書屋花甲續食餐廳運用這些食材煮出佳餚,招待弱勢族群。
忠勤里里長方荷生,照顧弱勢里民18年
其實,擔任南機場忠勤里里長超過18年的方荷生,早就在開設「食物銀行」提供弱勢里民享用、甚至開辦續食餐廳「書屋花甲」。
社企流報導,方荷生里長所服務的南機場地區,是個住商混合的老舊國宅社區,老人、中低收入戶、新住民都偏多。
根據2016年3月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統計,忠勤里是臺北市弱勢族群比例最高的社區,超過65歲的長者達1,195人,佔17%,其中66位長者是獨居,社會局登記的中低、低收入戶達328戶,還有500多名身心障礙者、400人以上的新移民。
方荷生擔任里長以來,陸續提供獨居及弱勢長者送餐、取餐、共餐服務,以及弱勢兒少國中小課輔班,將南機場社區裡荒廢成為垃圾場的將軍宅邸打造成適合老人、小孩學習與走動的「南機場樂活園地」。
經理人雜誌報導,忠勤里的「幸福食物銀行」比照「超商」經營方式,每戶弱勢家庭都是會員,擁有一本存摺,每個月有500點可供運用。當他們從架上拿取需要的物品之後,櫃檯人員會用感應器刷條碼,從POS系統帳戶內扣除點數。
當點數用完,就必須透過社區服務換取點數:當社區巡守隊、送餐給行動不便的獨居老人,每小時可以獲得20點;協助社區義賣活動,兩天可得320點。若是保留每月發放的500點,加起來就可以換得一床棉被。
此外,頭腦靈活的方荷生也發現,量販店產品大包裝的數量往往超過小家庭用量,便提議業者在結帳區放一個手推車,附上南機場食物銀行的理念說明書,民眾如果認同,可以捐出一、兩個商品,提供食物銀行多元的物資,也讓賣場民眾不用擔心大包裝的東西吃不完、用不掉。
關鍵評論網2016年9月報導,方荷生也在2016年5月,與家樂福基金會合作,開辦續食餐廳「書屋花甲」。
書屋花甲的設立宗旨,變是充分利用剩食作料理,完成後的料理也將長期提供社區長者及低收入戶享用,此外,「書屋花甲」也對外營業,力求自給自足。而「書屋花甲」中的廚師、咖啡師也都是方荷生輔導過、目前學有專精的青少年,「書屋花甲」不只讓這些弱勢家庭少年能發揮一技之長,也讓「惜食」不再只是口號。
此外,餐廳外也有一個24小時開的食物冰箱,由方荷生親自檢視食物品質後,貼上食用期限,放入冰箱中,任何里民,只要有需要都可以打開冰箱取用食物。
核稿編輯:羊正鈺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