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倫性侵案猖獗 大馬砂拉越考慮執行「閹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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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現時當地法律沒有列明閹割刑罰,所以執行有關刑罰,需要立法。
馬來西亞東部砂拉越州亂倫性侵猖獗,受害者年齡最小只有3歲,不少女孩被爸爸、叔叔、哥哥,甚至是祖父強暴,砂拉越州政府計劃對犯罪者施以閹割刑罰,但反對聲音不少。
砂拉越州今年7月揭發,當地一名12歲女孩遭其72歲祖父、40歲父親及三名分別為16、17及21歲的表兄多次強暴;而在8月,14歲女孩及其19歲姐姐也分別被揭發遭父親、祖父及兩名叔叔性侵達6年之久。若不是姐姐因姦懷孕而到醫院求診,慘劇相信會繼續下去。
砂拉越州官方數字公布,當地今年至今發現了至少15宗的亂倫性侵案,較去年全年的13宗多,而前年全年的數字是21宗。2016年,最年幼被性侵的女孩只有3歲,而今年最年幼的受害女孩也只有8歲。
因應砂拉越州亂倫性侵猖獗,當地婦女與家庭理事會會議日前討論了兒童性侵問題,考慮以閹割的刑罰來對付性侵者。
砂拉越「福利、幸福社區、婦女、家庭及兒童發展部」部長Fatimah Abdullah表示,案件數字急升可能源於受害人及家庭成員不願意舉報犯罪親人,受害者甚至會因將家人定罪坐牢而感到內疚,而受害女童的母親也會因為害怕失去家庭支柱而選擇啞忍,「因為他們是家人,受害者需要很大的勇氣才會報案」。

Fatimah Abdullah表示,當局在推行閹割刑罰前,會先進行調查,以了解犯案成因,「是不是居住環境導致?他們是不是睡在同一個房間?由住屋問題衍生?」她提到一名72歲祖父因強暴女兒而囚禁12年,獲釋後又再次強暴自己孫女的案件,「我們也要知道犯案者的心理狀況」。
當局調查指,性侵者犯案大多不受其宗教信仰影響,而案件不只發生於鄉村,也發生在城市裡。
因現時當地法律沒有閹割刑罰,所以當局需要立法去執行有關刑罰。有反對聲音直指,雖然砂拉越州享有高度自治權,但刑事法律並不能由個別州決定執行。
當地人權組織也反對做法,直指刑罰兇殘,而且無助改善問題。人權組織認為相關刑法屬「不能逆轉」,考慮到不完美的法制,閹割法不應被執行。另外,也有聲音指當局應停止研究引入相關法律,轉而在法制下採取其他更有效的刑罰;而教育人民尊重女性及小孩等有助打擊性侵罪行,同時亦應引入更好的舉報系統,讓受害者勇於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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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在台灣,等一項癌症救命新藥需要等上超過700天,而日本最快只需要60天!台灣人,你真的有「命」等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等一項救命的藥物,需要多久時間?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健保正式給付生效,如癌症創新新藥等重大疾病藥物,平均需等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日本,則是60-90天內。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生了病,想要用到新研發的救命藥物,病人需耗時等待。台灣人,真的有「命」能等嗎?
2022年中,余苑綺因癌症過世,不僅讓演藝圈許多粉絲與親友不捨與難過,也讓許多同是癌症病友的患者與家屬,感到忐忑不安。余苑綺從2014年罹患直腸癌後,立委余天耗費數百萬就為替女兒挽命,甚至四處奔走希望爭取美國最新的抗癌藥物,可惜最終未能等到就已離世。
看得到卻用不到的救命新藥

事實上,類似遺憾在台灣時有所聞。即使國外屢有救命新藥問世,台灣人卻不一定能使用得到。根據數據顯示,在日、韓、以色列、加拿大等11個高所得國家中,台灣的肺癌存活率在高所得國家排名倒數第四,只有日本的一半;攝護腺癌存活率為倒數第一、乳癌倒數第二,胃癌則輸日本、韓國。若以平均餘命來看,台灣也比日本短少三年。
國人平均餘命、癌症存活率等指標,落後其他國家,健康投資不足也是一大原因。若與鄰近的日本比較,日本整體醫療支出佔整體GDP比例為11%、其中強制性醫療保險支出8.3%、藥費支出2.3%,而台灣則是6.1%、3.5%、1.2%,三者占比皆低於日本。
慢性病、罕見疾病甚至是現今新興癌症治療趨勢,如免疫療法、精準醫療等,亟具突破性、療效更佳的治療,在健保資源有限下,被限縮給付,導致病人只能自力救濟,自掏腰包使用。

為什麼新藥新科技導入台灣那麼難?

健保業務也包含引進新藥及新科技,但為什麼仍讓新藥新科技導入受阻?首要原因就是健保財源不足,進而排擠新藥引進。雖然每年的健保預算相較25年前開辦時的2000多億元,已成長到8000億元,但醫療費用年年成長,仍跟不上如雨後春筍增加的治療項目。台灣整體藥費支出早已偏低,新藥預算更是嚴重不足,不但零成長,甚至還負成長。
財務衝擊下,造成新藥給付審理流程頻頻卡關,許多國外原廠新藥因台灣議價空間小,使得引入時程拉長、健保給付條件越趨嚴格。許多效果良好的藥品,卻因支出費用高,在健保現有預算限制下,只得限縮藥品的給付範圍,讓可使用的病人族群也連帶限縮。
無法與國際治療標準接軌的台灣

新藥納入給付前都得先進行「醫療科技評估」(HTA),意即評估新藥引進是否具有成本效益,但常常因財務衝擊大,在醫療科技評估(HTA)這關就被擋了下來。依據2019年藥品查驗中心醫療科技評估(HTA)報告顯示,僅3成癌症患者所需用藥能獲得健保給付。
影響的不僅是個人減少延長生命機會,也讓台灣用藥標準大幅落後先進國家。根據統計,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入健保給付生效,如癌症等重大疾病創新藥物,平均審查需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的日本,則是在60-90天內。
尤其,相較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的藥品適應症,台灣健保給付的藥品適用範圍,因為預算相對限縮,僅部分適應症可以納入健保,未納保之適應症的病人必須自救苦等審核通過。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患重大疾病,可能只有三個殘忍選擇:一是使用既有治療控制病情苦等新藥納保;二是賣車賣房自費使用藥品換取生命延續;三若金錢耗盡最後只能放棄治療。反觀日本,新藥給付不僅時間快速,甚至是依照仿單所有的適應症都給付,民眾可以使用到依照仿單給付的最新藥品。
環環相扣下,台灣標準治療早已和國際嚴重偏離。政府對於台灣醫療政策要有前瞻性的思考,應全面檢討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增加新藥預算以加速新藥新科技納入給付,為台灣民眾謀求新藥可近性及最佳醫療選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