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共和國》:木乃伊粉——人們在吞食或塗抹這些粉末時是怎麼想的?

《香料共和國》:木乃伊粉——人們在吞食或塗抹這些粉末時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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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歐洲市場上的木乃伊粉大多是已經磨好才進口,不過由埃及古墓劫掠原封不動的木乃伊,交易一樣很熱絡。

文:約翰・歐康(John O’Connell)

木乃伊(Mummy)意思是「用亞麻布包裹保存的埃及屍體」,它的英文字源自中世紀埃及文字mumiya,即柏油或瀝青,也就是我們塗在道路或屋頂上那種像焦油一樣的樹脂,而古埃及人用在塗裹屍體的過程中。

加拿大約克大學(University of York)的考古化學家史蒂芬.布克利(Stephen Buckley)已經證實,瀝青是塗在屍體上用來抗菌防腐的多種物質之一,據信能助死者順利進入死後的世界(蜂蠟和針葉樹、黃連木的樹脂也很流行)。瀝青的價格比其他樹脂便宜,主要是用在古埃及王朝晚期(西元前664-332年),而且比較常用在寵物而非人身上,不過籠統稱之為「瀝青」比較簡單。

由中世紀直到十九世紀,人們認為由古老腐化屍體上剝下來,尤其是取自頭部的瀝青有很強的療效,這種被稱為木乃伊粉的物質要靠進口,非常昂貴,因此被當作香料、列入中世紀商人指南。

其中最有名的一本國際貿易指南《商人手冊》(La pratica dellamercatura)是在1330年代晚期由佛羅倫斯銀行家弗朗切斯科.彼戈羅蒂(Francesco Pegolotti)所撰,史學家保羅.弗瑞曼(Paul Freeman)欣然指出,本書列出了木乃伊粉、龍血(龍血樹屬植物提煉的精華,用作染料和藥物)和不純鋅華(tutti,亞歷山卓煉鋅爐煙囪刮下來的黑焦物質,也稱為鎘:用在冶金,也可用來治療滲水潰瘍,這話聽來荒謬,但若你知道不純鋅華其實就是氧化鋅,是尿布疹藥膏Sudocrem的重要成份,就不會那麼驚訝)。

由馬西亞斯.普拉提亞斯(Matthaeus Platearius)所著的另一本藥物手冊《簡易醫書》(Circa instans, 1166),則把木乃伊粉列為「一種由死者墳墓收集而來的香料」,並且建議:該選擇黑色有光澤、其臭無比而且質地結實者。反之,白色的那種非常不透明,既沒有黏性,也不結實,很容易就碎成粉末,絕對不要用。⋯⋯如果用它和薺菜汁調製成敷料可止鼻血⋯⋯此外也可治療因口腔創傷或呼吸器官疾病造成的吐血,以木乃伊、薰陸香脂粉和溶有阿拉伯膠的水製成藥丸,讓病人含在舌下,等溶化之後吞下肚去。

「屍體藥物」也曾登上王室殿堂,真是不可思議。歐洲名醫悉爾多.特基(Th eodore Turquet de Mayerne)爵士為英王詹姆斯一世開的藥方中包括磨粉的人類頭顱,不過詹姆斯一世拒絕服用,按理查.蘇格(Richard Sugg)在《木乃伊、食人者和吸血鬼:文藝復興至維多利亞時期的屍體藥物》(Mummies, Cannibals and Vampires: The History of Corpse Medicine from the Renaissance to the Victorians, 2011)中說,此舉「絕無僅有」。書中證實「在現代初期的歐洲,有200多年,所有的人無分貧富貴賤,都以算是常規的方式,參與食人的行動」。這聽來雖像是中世紀才會有的現象-而且在某個程度上的確如此,然而很諷刺的,以食人為藥方的興趣卻是在十七世紀後期,科學正在建立理性基礎之時,發揚光大。

當時的人吸人血,有時甚至直接由捐血者的血管吞食。在德國,用來製作藥膏的脂肪叫作Armsunderschmalz,即「可憫罪人死後的脂肪」,其來源不言可喻。頭骨上長的苔蘚常取自英國入侵時死亡的愛爾蘭人屍首,據說可治療癲癇和抽搐。大家相信取自頭部而非其他器官材料的療效,反映出人們相信頭部有「攸關緊要的性靈」,能夠滋養靈魂。有人說這種作法褻瀆神聖,佛蘭德(Flemish)科學家揚.巴普蒂斯塔.范.海爾蒙特(Jean Baptiste van Helmont)大膽回應道,它們只是用在「慷慨慈善的目的」,而且「藥物本身都是天然成份」,其效力「是上帝親自賜予」。

原本木乃伊粉的來源是埃及木乃伊。舉世最早的埃及古物學者之一, 十二世紀的伊拉克醫師阿布杜.拉提夫.巴格達迪(Abd al-Latifal-Baghdadi)本人就熱衷這種交易:(屍體)內和頭部中稱為木乃伊粉的物質數量不少。鄉下人把它帶到城市賤價出售。我花了半迪拉姆(dirham,貨幣單位)就買了裝了整整三個頭的粉。賣主還給我看一個袋子,裡面有個胸腹部也填滿了這種木乃伊粉,我看到它放在骨頭裡,骨骼吸收它,直到兩者合而為一。

可是供不應求,因此非但成千上萬的人類和動物遺體在這次的熱潮中遭到毀損,而且還有怪誕的木乃伊粉行業出爐,專收監獄和醫院每天無名屍的屍首。史學家穆罕默德.伊本.伊亞斯(Muhammad ibn Iyas, 1448-1522)就提到有些埃及商人用剛死不久的屍首製作木乃伊,以每昆塔(qinter)25第納爾(dinar)的價格出售至歐洲,當成製作陳年木乃伊粉的材料,結果被判有罪,砍掉雙手吊在他們的脖子上。

歐洲市場上的木乃伊粉大多是已經磨好才進口,不過由埃及古墓劫掠原封不動的木乃伊,交易一樣很熱絡。英國作家塞繆爾.皮普斯曾到一個商人在泰晤士河邊的倉庫去看木乃伊,顯然準備要剁碎分運:「我從沒見過木乃伊,因此場面雖然不堪入目,依舊教我很感興趣;而且他(這名商人)還送了我一點,還有一根手臂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