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存在的最大問題是絕望:齊克果晚期思想巔峰之作《致死之病》

人存在的最大問題是絕望:齊克果晚期思想巔峰之作《致死之病》
Photo Credit: Arne List CC By SA 3.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齊克果在《致死之病》中所分析、呈現的,人於生存所經歷的普遍實境,恰恰呈顯腦科學研究以及一般的心理學無法予以適當解決之範疇,也成為人之所以為人必須面對的困境。

《致死之病》其內容與齊克果在一八四四年以託名Vigilius Haufniensis出版的《害怕的概念》(孟祥森譯為《憂懼之概念》)有許多相互關涉之處,兩本書的主旨都在探討基督教「罪」的概念,二者都以人的生存中常可經歷到的心理現象為觀點,可稱之為「主體導向」的思想進路,從而重新詮釋基督教的罪論,拓展出與傳統基督教神學有所相異的視域。《害怕的概念》其副標題是:「一個朝向主體學/心理學並與教義的原罪問題相關的考慮」,《致死之病》的副標題則為:「為靈修教化與覺醒而寫的一個基督教-主體學/心理學的說明」。

將「psyschologisch」譯為「主體學/心理學」主要因為,Psychologie在傳統的西方哲學可以溯至柏拉圖以及亞里斯多德的靈魂理論。這個專詞主要是指人的靈、心智、主體性方面的活動,如思想、想像、意願、感受等。自十九世紀中期起,由於S. Freud等心理學家使用特定的理論、方法探究人的心理, 而逐漸發展、形成當今特定範疇的「心理學」定義。齊克果在這兩本書中以這一主題發展,一方面是藉由觀察、描述人的心理現象進展神學理論,另一方面,在《害怕的概念》中,齊克果援引黑格爾的觀點,稱Psychologie為「主體的靈之研究」(Lehre vom subjektiven Geist)。這個概念背景讓讀者了解,《致死之病》與《害怕的概念》 二書在談心理現象之時,主要不在於論述、分析近代的心理學問題,而是直接關聯人的主體之「靈」的問題。

害怕、絕望、存在的不確定感等是所有的人在其生存中都可以經歷到的感受,齊克果在《致死之病》中以非常細緻的筆法以及分析,觸及人的心靈深處,層層剝析,讓讀者在閱讀的過程,赤裸裸地看見自己的內心,無可閃避地與內在對遇。本書論述人存在的最大問題是絕望,而絕望其實就是自我關係的失調。Anti-Climacus指出,正是在「絕望」的病症上,永恆的神向人揭示,人是被自己的絕望所釘住,無法脫身。只有造他的永恆者可以讓他從中釋放,得到他當有的自己,成為自己。

齊克果以悖論的筆法寫出,「這是『永恆』在人身上所做的最大的、無限的讓步,然而也是永恆對人的要求。」成為自己既是人的自由,但也是神給人的恩典和對人的要求,這是理智難以消解的悖論,也是齊克果在《致死之病》中以人是自由與必然性的綜合而論的精彩之處。這裡正是Anti-Climacus論「信」之處,一個人「信」神即表示,他願意放下他的理智, 以為要得到神;同時也是,人願意放下他自己的絕望,相信「決定在於:在神凡事都能」,而在「信」之中實現他存在的實在性。「信」因而消解了人存在的矛盾。

《致死之病》所論的另一個主題是基督信仰的「罪」觀。罪並非是道德議題,Anti-Climacus指出,一個認識神的人,或是有神的觀念的人,如果他絕望於不願做他自己或是絕望於要做他自己,這二者的表現都是罪。在《致死之病》的第一部,Anti-Climacus指出人的自我意識普遍具有的絕望之實況,在第二部他則提出,當人認識到他的自我是直接立於神面前的自我之時,就不再是從人的標準來衡量自我,而是,這個自我將具有新的質,並且也要繼續從新的方面來發展這個自我。當人認識這個新的自我的可能性,卻對這個自我絕望,不願成為這個該有的自我之時,齊克果稱之為罪,那正是在神面前的「不信」。「罪」在此前提之下其同義詞就是「不信」,或者說其反義詞就是「信」。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本質的根本。因此,從齊克果的觀點,惟獨人立於神面前才可能知罪,基督教的罪觀當從此論起。

因此,Anti-Climacus在書中特別指出,基督教義中的罪觀首先是人活在上帝面前不順服上帝旨意的問題。上帝並非員警或檢察官,時刻在我之外監視著我,隨處察看我有沒有犯錯,以定之為罪。不!Anti-Climacus精準地指出,人的過錯之所以稱為罪, 是因為人在神面前而顯出其犯罪意識。這意識是不願讓神的旨意成為他自己的意願,也就是不願意順服神之意。而所論的這意識,並非指存心在道德上犯什麼過錯,而是,他知道自己活在神面前,卻對自我絕望,不願成為神手中的自我。Anti-Climacus這樣的定義並非要避開人在道德上所犯的過錯的問題,而是他看到,人之所以不同於其他受造物,首先在於人是靈,是時間與永恆的綜合。永恆終究要向人的存在發問,人終究要單獨立於永恆面前交代他的一生。Anti-Climacus這種從存在的絕望定義罪的觀點,直接與人是「靈」的特性相關,突顯出人對神的回應之必需。

因此Anti-Climacus論述,罪也是意志的問題。由此,Anti-Climacus批判蘇格拉底對罪的定義。蘇格拉底認為「罪是無知」,但Anti-Climacus予以反駁,提出基督教所論的罪不在於知識層面,而在於意志。在於人不願意順服神、至善。但是蘇格拉底的觀點也有對的部分,因為,人若真知道順服神旨意的好處,他也就不會違背了。悖論的是,人處在不順服/罪之中,他無法了解順服神的好處,也不認為自己是在罪中。惟獨藉著「信」,就是神所給的條件才得以知。這恰恰是引起許多人惱怒的觀點。從這個層面可以說,「罪是無知」。但一個人如果已經信了神,從神的聖言知道罪是什麼,卻在神前絕望於不願做他自己或絕望於定意做他的自己,這就真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