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貓熊與黃色小鴨背後的難題:藝術有「動物倫理」豁免權嗎?

紙貓熊與黃色小鴨背後的難題:藝術有「動物倫理」豁免權嗎?
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曾來台灣展出並引發討論的《貓熊世界之旅》和《黃色小鴨》為起點,論述動物形象在藝術作品中被符號化可能產生的效應,再延伸到更具爭議性的,使用活體或死亡動物為素材,藉此思考當代藝術與倫理交涉的可能。

把熊貓擬像後的結果是,我們在週末排隊入場,換來了真實的快樂,但當告示牌再次提醒野外族群數目只剩1,600隻,我們卻無法停止看著牠們的可愛,思考難以面對的真相。畢竟只要轉過身、選擇看向另外一旁,浸潤在販售熊貓圖像的紀念品商店,我們便可以假認消費的一小步,是自然保育的一大步。……當動物繼續以娛樂為目的被觀看、收入資本邏輯的運作中,透過商品化的方式被萌化,使得個別物種的真實脈絡得以被切除在外,連同具體的生存危機都將被蒙蔽,終只剩下離消費者過於遙遠的辭彙,例如「瀕臨絕種」。

上述批評牽涉到兩個相關的議題:商品化與去除對動物真實脈絡的理解,或者說商品化的過程就註定了去脈絡化─商品化往往藉由凸顯動物「可愛化」的面向來刺激消費,但「可愛」的想像不只讓關懷的面向變得狹隘與簡化,還可能造成對動物的誤解─如同亨利.尼可斯(Herry Nicholls)所提醒的,如果我們不能體認到日常生活中被絨毛玩具、明信片、漫畫卡通所塑造的虛擬貓熊與真實野生貓熊之間的差異,「很可能我們所做的保育工作,會淪為保護虛擬貓熊,而非真正的大貓熊」。當動物在符號化的過程中被賦予過度單一的形象與想像時,反而可能讓真實動物的處境被「消音」,絕對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但是,在討論所謂的保育「效果」之前,不妨先回到對作品本身的觀看和思考,亦即,如果先不論作者或是策展單位所宣稱的保育、教育與關懷弱勢等功能,這些動物形象的裝置藝術,被置放在當前的城市空間中,究竟交織出什麼樣的對話或是意義的可能?如同許多戰爭紀念碑的設計者所試圖反抗的,「在一龐大的台座上矗立著某物、並諄諄教誨人們應該思考什麼的作品」,當藝術作品成為設計者意識形態的獨白,它也就同時減損了「與觀眾互動,並容納各種不同意見」的可能性。

然而諸如紙貓熊這樣的作品,是否真的只能作為諄諄教誨的獨白式「保育代言人」來理解?它所進行的這場世界巡迴之旅,除了「貓熊瀕臨絕種」這個(眾所周知的)訊息之外,難道再無其他詮釋或理解的可能?以下將先試著從作品與空間的互動關係出發,討論其中可能蘊含的訊息。

研究都會空間藝術的學者卡特琳.古特(Catherine Grout)曾說:

由藝術品所發動的相遇是一種藝術事件,而非一種功能。我們因此可以瞭解,這藝術的相遇所關心的是我們的生存處境。……藝術品不需哄抬它的外在形式來存在,關鍵在於它被理解的狀況、被納入與環境共存的複雜性。其實,在多數狀況下,當代藝術品若無法創造相遇的條件,則稱不上是藝術。

對古特而言,藝術的價值來自於創造了人和世界「相遇」的可能性,我認為這個概念相當有助於重新理解諸如紙貓熊這類裝置藝術作品,它們的意義與其說來自於策展單位不斷宣示的「某某動物瀕臨絕種」,不如說是透過這些紙貓熊所置身的「環境」而開展。如果將一千六百隻紙貓熊抽離周遭環境,它自然像是一個蒼白無力且無效的「親善大使」,只能無聲地呼喊著眾人早已知曉的訊息。

然而,若我們重新思考這場貓熊世界之旅的「背景」,就會發現那看似與貓熊格格不入的場景,反而產生了比「保育」更複雜的訊息:「101與信義計畫區在左右,中正紀念堂在其後,圍住保育項目的熊貓互動藝術展覽的,是經濟發展的陽具崇拜,與舊時威權的象徵符碼。」這樣的畫面或許令人覺得格格不入,但當代藝術常見的手法之一,正是透過將物件置放在某個看似荒謬、不協調的狀態中,當觀者產生了違和感而「自問它為何會出現在這裡?然後,隨這個簡單問題的推進,我們將會觸及到更根本的問題」。

這看似怪異的、突兀的畫面,將成為觸發觀者重新看待與思考人與物件、周遭環境互動關係的起點。由這個角度來看,在十場貓熊快閃活動中,最有趣也最能說明這種「相遇」意義的,當屬其中的「熊出沒兩廳院快閃行動」,當貓熊佔據了原本屬於「觀眾」的位置,正襟危坐在音樂廳的畫面引發不安或不愉悅的感受時,這樣的相遇其實已產生了某種顛覆的可能,當我們覺得一千六百隻貓熊像觀眾一樣坐在音樂廳很奇怪或甚至看起來有點詭異,它就已然鬆動和挑戰了我們所習慣與熟知的世界。它們為何不應該出現在這裡?如果它不應該在這裡,應該在哪裡?或者,真實生活中的「牠」現在在哪裡?這一連串的問題或許不見得每個觀眾都會自問,但卻是藝術品與人相遇、與世界對話的開端。

相較之下,荷蘭藝術家霍夫曼由二〇〇七年開始巡迴世界各國展出的《黃色小鴨》在台灣風靡一時,甚至造成各縣市的模仿跟風,周邊行銷引發不少爭議:包括攤販在旁販售活體小鴨與民眾拍照,拍後隨手當成垃圾丟棄、更有夜市的果汁攤販用活小鴨招攬生意,推出拍照一次十元,購買果汁可免費照相的手法,小鴨瑟縮在攤位上,想要睡覺時還會被抓去沖冷水強迫「清醒」等。

黃色小鴨_People admire Rubber Duck giant floating sculpture (designed by Dutch artist Florentijn Hofman)
Photo Credit: Corbis/達志影像

此雖非霍夫曼「原作」直接造成的動物傷害,卻再次提示我們,當代裝置藝術的意義,不只來自於藝術家初始的創作概念、創作過程時的取材來源與手法,也同樣涉及後續展出時,觀者(自然也包含整個展出活動時周邊應運而生的攤販)的參與所構築出的訊息。

《黃色小鴨》如果向世界傾訴了什麼,想必不是「請關懷海上漂流物」這樣的主題,相反地,它的話語來自於那些冒著雨、撐著傘、不畏寒流也要去和小鴨合照的人群,是小鴨底下那些如織的遊客,和小鴨共同組合成的畫面。當小鴨的尺寸以一種大佛的姿態被呈現,那些如同信眾般遠來「朝聖」的遊客,正是「協助」完成作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詭異的「小鴨大神」與渺小群眾相遇的畫面,方是《黃色小鴨》的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