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環評?分析在全世界開枝散葉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什麼是環評?分析在全世界開枝散葉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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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國的環評法規在近年來爭議頗多,如亞泥案,到之前的中科三、四期和美麗灣等案,也因而推動近來一系列的環評修法討論。而以台灣的人口密度來說,人民和環境間更是唇亡齒寒的關係,環境成本更顯貴重。本文的目的,在於給讀者對於環評制度一個概括的基本認識,以利於有興趣的讀者日後進一步的了解與思考。

即便是環評制度的創造國,環評在美國從一開始也是很有爭議的。有人質疑環評只是個徒費筆墨的空殼,也有人認為環評消耗太多時間和勞力成本。曾經在美國國會的問政文件裡也有過一個笑話:如果上帝在創造這個世界前都需要先進行冗長的環境影響評估,那連上帝也會氣到瘋狂跳腳。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環評確實帶來了全球性在環境議題處理上重大影響,並且扮演了行政決策的工具,在國際舞台和各國環境治理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我國的相關法制規範與爭議

我國於1994年制定了環境影響評估法,也採用了和美國類似的二階段環評制度。相同的,我國環評制度也含括了「政策環評」和「開發行為的環評」。

前者的範圍依環評法第26條為:

  1. 工業政策
  2. 礦業開發政策
  3. 水利開發政策
  4. 土地使用政策
  5. 能源政策
  6. 畜牧政策
  7. 交通政策
  8. 廢棄物處理政策
  9. 放射性核廢料之處理政策
  10. 其他政策

後者所謂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則於環評法第5條包含:

  1. 工廠
  2. 道路、鐵路、捷運、港灣及機場
  3. 土石採取、採礦等
  4. 蓄水、供水、防洪排水工程
  5. 農、林、漁、牧
  6. 遊樂、風景區、高爾夫球場及運動場地
  7. 文教、醫療建設
  8. 新市區建設及高樓建築等
  9. 環境保護工程
  10. 核能及其他能源開發及放射性核廢料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興建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和美國制度不同,我國的環評法賦予審查機關實質的「否決權」,並非僅止於程序要求而已。這是因為立法者當初考量我國情況,避免環評成為徒具形式的行政程序。有爭論者認為環評過程過於繁瑣冗長,嚴重阻礙投資開發與經濟發展。在環評爭議送上法院之後,亦有論者批評爭議開發行為往往「停工不停產」,在法律爭訟的同時,環境已遭受不可逆的損害。

小結:我們如何做出一個好決策?

在近代環境議題發展進程中,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常常被放置在對立的位置上。以美國為例,近者有如川普總統的諸多反環保言論;遠者在過去也有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企業,嘗試動用政治力量結由州議會的法案,強行關閉幫地方社群爭取環境權益的杜蘭大學環境法律服務社。

然而,環境保護在世界的潮流中影響力日增,對於環保議題的回應,企業從一開始大多的「全盤否定派」,到目前多數「折衷派」企業的出現,甚至產生了「環保企業」(早期比較有名的例子有Body Shop美體小舖)。

時至今日,環保被納入「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重要一環,許多大公司都提供「永續發展報告書」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甚至環保的指標還從成本負擔躍升成競爭力的趨勢。

以咖啡行銷來說,哥斯大黎加就以「低碳咖啡」成功打入英國和德國的市場。走一趟美國的超市,南美洲來的咖啡豆包裝上「環保低碳、有機健康、公平貿易」標語滿目皆是。近來經濟發展猛烈的中國,為了經營國際形象,也開始推行綠色GDP和社會企業責任。再者,能源的節省與效率也有助於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國內的台泥的碳捕捉廠可以算是一個例子。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在今日已經不能說是天生註定敵對的關係。

子曰:「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如果把這裡的「禮」替換成「正當程序」來說的話,或許我們能體會到程序正當性在法治國的重要。回歸到「環境影響評估」的主題,若是環評應用得當,可以作為一個三思而後行的決策工具。運作得當,評估作成不適合開發的結論,在環評所用的成本正好可以省下日後不必要的冤枉路和大筆預算。公眾參與的部分如果確實落實,也能減少體制外抗爭的社會成本。

修法的方向,以立法目的以觀,不應只求讓案件盡快通過;相對的,應該是從落實環評與各方公眾參與為出發點來提升效率。易言之,要提升效率,就要正視環評法規與下決心去落實環評責任。歷史教科書上所言「甲午戰爭的落敗在於制度上的學習不足」至今已超過一百年,吾人可知匆匆的繁華無法證明本質上的強大,唯有把每一步環節紮實做好才是國家富強的根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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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法操司想傳媒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