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是個好用的活詞——汪精衛與「偽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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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這個用語也包含了價值上的判斷,在日本學界,除了介紹中國的研究狀況這件事之外,幾乎沒有被使用。與其如此,倒不如說是對在汪兆銘政權上加上一個「偽」字的中國歷史學界的立場抱持著懷疑態度的人很多。
文:劉傑
「漢奸」——一個活詞
在民族主義興起的中國,本來應該要變成死語的表達方式在使用上變得頻繁了起來,就是「漢奸」這一個詞。
戰爭期間與戰爭結束後,在中國協助日本的中國人都被稱作「漢奸」,被國家和輿論嚴重地譴責。「漢奸」比起「賣國賊」是個更加苛刻的表達方式,這可從漢字的印象來窺探。近幾年,在網路的世界裡,主張國際協調的人們被熱血的「愛國者」痛罵是「漢奸」的也是家常便飯的事。主張民主、人權、憲政等普世價值的雜誌則被一部分的保守派稱為「漢奸雜誌」。當發生反日示威這種特殊時期的時候,「親日派」和「漢奸」幾乎是同一個意思。抵抗列強的侵略,以獨立國家為目標的近代中國,對外強硬派通常都可以維持其正當性,妥協派與談和派只要未掌握絕對的權力的情況下,就會被當成漢奸。「愛國無罪」的口號也與這樣的價值觀並不無關係。
當被問到近代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漢奸」是誰的時候,幾乎所有的中國人一定會回答是汪兆銘(精衛)。就如後面所述一樣,汪兆銘是中日戰爭中在日本佔領地成立與日本合作政權的政治人物。中日戰爭期間的一九三八年,為呼應日本的軍部和一部分的民間勢力所推動的「和平運動」,而離開國民政府所在地的重慶,與日本進行了和平交涉。其結果就是在日本佔領地南京成立了合作政權。
正當全國國民一致抵抗日本侵略中,與敵國握手言和是國民情感的層次上不被原諒的行為。汪兆銘成為「漢奸」的代名詞應當是這個原因。
汪兆銘與汪兆銘政權不僅中國近代史,也帶給現代中國一個大問題。從那時候起,就形成了對外強硬就是「愛國」,對外妥協就是「漢奸」的公式,持續影響著中國人的價值判斷。就像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很多的幹部和知識份子也被貼上「漢奸」的標籤,這個詞也被當作攻擊政敵時方便且有效的手段來使用。「漢奸」一詞的被亂用,招來了國民與國民之間的對立,不可否認這帶給了社會安定與調和負面的影響。
在本章將探討「漢奸」一詞是如何產生的,中國近代史與現代社會之中,「漢奸」兩字帶有什麼樣的意涵,而以現代大國為目標的中國,要如何去克服這個問題。還有,正因這個問題與日本有很深切的關係,所以這裡一併考察中國近代史中的日本。
回顧日清戰爭以後的中國近代史,近代中國的國家構想的重要部分就是處理與日本的關係。
滿洲事變後,與日本之間的國力差距,和殘存的地方勢力,尤其是新興的共產黨勢力的威脅,強烈意識到這些問題的蔣介石打出了「安內攘外」的政策。對蔣介石而言,阻止外國(日本)侵略的前提就是實現中國國內的安定與統一。在塘沽停戰協定締結之下,九一八事變告一段落的一九三三年十月,蔣介石動員了國民政府軍的精銳,對共產黨紅軍展開了大規模的包圍作戰。已經承受長達四次國民政府軍包圍作戰的紅軍,擋不住國民政府軍的猛攻而不得不放棄其根據地。
可是,共產黨雖然弱化了,但還有其他反蔣介石勢力的存在,中國經濟也尚未從混亂之中跳脫而出。判斷中國沒有與日本做正面對決實力的蔣介石於是試探了與日本妥協的可能性。
蔣介石有著在東京振武學堂的留學經驗與在高田聯隊的服役經驗,對日本人與日本社會帶有強烈的親切感。對象徵日本人精神的「武士道」、「大和魂」有所憧憬的蔣介石對保持整潔與秩序、著重禮節的日本人,與教育普及、識字率高的日本社會有著很高的評價。他即使把做為國家的日本當作敵人,也不曾把日本人當作敵人(家近亮子《蔣介石的外交戰略與日中戰爭》)。
這樣的蔣介石判斷必須避開與日本的全面對決,於是在一九三四年的年末挑起了「日本是中國的敵人或是友人」的爭論。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的雜誌《外交評論》中,刊載了一篇署名為徐道鄰的論文「敵乎?友乎?──中日關係的檢討」,這論文之中呼籲以日本放棄滿洲國為條件,來改善與日本的關係。蔣介石的結論是,日本與中國是「共存共亡的民族」,「若互相為敵,就會面臨滅亡的危機」,所以「恢復友好關係是中日共同背負的時代使命」(同前)。可是蔣介石所提出的條件卻無法讓日本作出讓步。有別於蔣介石的外交構想,在這時期,存在著對日本提出更寬大的條件,實現與日本妥協的親日團體。
這個團體試著透過與日本廣泛性的妥協來實現中國的和平與安定,摸索新的國家樣貌。中日全面開戰後,雖然蔣介石變更了在「敵乎友乎」的爭論中所表示出的日本認識,修正軌道到與日本全面開戰上,但這個親日團體依然未放棄對日妥協的可能性,持續探索著與日本合作和「和平建國」的可能性。而其領導人正是汪兆銘。
兩個「中央政府」
中日戰爭期間的一九四〇年三月三十日,在日本佔領下的南京,成立了以汪兆銘為首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以統一全中國為目的的北伐(討伐各地軍閥的內戰)大致上獲得勝利的一九二七年以後,中華民國將實際上的中央政府設置在南京,其名稱也是「國民政府」。位於江蘇省西南部的南京是中國七大古都之一,與中國屈指可數經濟都市上海在距離上也非常接近。一九二七年,國民政府將首都設立於此,正式推動現代國家的建設。可是,在一九四〇年的時候,中日戰爭也經歷了三年,中華民國的政府機能已經轉往內陸的重慶,而南京則在日本的佔領範圍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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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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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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