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越南人在柬埔寨顛沛流離,母國越南卻彷彿「置身事外」?

為什麼越南人在柬埔寨顛沛流離,母國越南卻彷彿「置身事外」?
Photo Credit: Andries3 @ Flickr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柬埔寨越南族群」政權角力下的犧牲者,許多人甚至被逐出他們世世代代的家園,被迫回到越南。但河內當局只曾發佈一段「輕柔的」聲明,呼籲柬埔寨應維護越南人在當地的合法權益。

文:黎柏君(南洋誌

1954年甫獨立的柬埔寨王國所頒布的國家法中接納的越南人,突然在1980年代因爲政權轉移而喪失了國籍,而他們的後代就成為了只能取得「移民公民身份」的一群人。

這群顛沛流離、生活在柬埔寨的越南人,被當地視為一種威脅;儘管越南政府認為他們能夠「促進兩國友誼」,但也不願意出手接納這群流離失所的人們。於是,這群在柬越南人最終成為歷史下的犧牲者,在柬埔寨境內苟延殘喘的生活著,甚至不時成為兩國政治的操作籌碼。

針對越南:驅逐「非法移民」

近日柬埔寨內政部正計劃,要從柬埔寨境內居住的70,000名居民手中收回他們「移民公民身份」的官方證件,而這70,000名居民絕大多數都是在柬埔寨出生的越南人。

事實上,柬埔寨政府針對性地對越南人實行類似政策已非首例,只是這次力度更為加強。2014年4月至今,已有超過10,000名生活在柬埔寨的越南人被逮捕、遣送出境。

柬埔寨移民總署的發言人Kem Sarin表示,在柬越南人如果在2002年的國家人口普查時有詳實登記身份資訊,就可以繼續留在柬埔寨。當時2002年的人口普查未臻完善,僅約涵蓋70%的外國人,使得柬埔寨政府感到相當頭痛。「針對2002年人口普查有確實登記的外國人,我們不會強制將他們送回國;但是這之後的非法移民除外。」Kem Sarin接著說。

柬埔寨的內政部長Sar Kheng則強調,這次的政策發布是源於一連串國家的疏失造成,使得相關政策不連貫。他表示,這些外國人手上會持有不正確的官方文件,就代表這些官方文件當初並沒有在適當的情況下核發。「官方的職能積弱不振,這是源於高層、而非底層的問題。這是國家問題,不是針對特定個人。因此,我們決定要來解決它。」

柬埔寨移民事務部的首長Sok Phal也表示,觸法的官員會被懲處,相關沒收證件的行政法規也會在未來幾個月發布。不過,他也表示不可能逮捕所有的70,000名非法公民,畢竟柬埔寨也沒有足夠的收容空間。

Phal也知道這些被認為是「非法移民」的居民,大部分都是出生在柬埔寨的越南裔,而他們除了柬埔寨國籍以外並沒有其他國家的公民身份。8月時柬埔寨政府也發布了一項行政命令,授與有關機關取消諸如身分證或護照等官方文件的權力,藉此「沒收」了數千名居民的身份文件。

Phal不認為這次的政策適用於8月所發布的行政命令,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是柬埔寨公民,他們是越南人,所以我們也只是收回他們的柬埔寨身份文件而已。」。

目前,這些人正由有關機關進行識別是否為「非法移民」,至今已有7,501件有問題的出生證明、以及305本有問題的護照被認定為「非法移民」身份。「我們不會像龍諾或波布那樣驅逐或屠殺他們…,他們可以回去自己的國家。」Phal提出較為可行的救濟辦法,就是向有關機關遞交移民文件,以確認他們是否有資格成為柬埔寨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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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柬埔寨的仇越心態

越南人在柬埔寨長期感到被仇視感,這源於幾十年來柬埔寨反對黨宣傳民族主義和仇外心理所導致。越南移民讓柬埔寨人感到如鯁在喉,不停增長的越南人口被認為是國家管制移民無方的結果,使得資源的競奪更加劇烈,這種靜悄悄地「權力擴張」也使他們感到更加坐立難安。

長期致力於越南人公民和參政權益的倡議團體「Boat People SOS」,其地區執行長John Coughlan指出,「反越政策」在柬埔寨很普遍,因為這比較不會引起選民反感,而明年7月就是柬埔寨大選,這個時機正中選民下懷。「

隨著選舉躍上檯面,柬埔寨政府可能被期待要找出一個議題,以作為操作選民情緒的媒介。」他也認為長年來反對黨都藉由這些民族主義和反越情緒來鞏固選票,而現在的柬埔寨政府正是在做一樣的事情。他語重心長地表示,他希望這次只是政府為了勝選而做做樣子,而非真的要對越南人下手。

反越情緒經年累月都在柬埔寨的政治和社會論述中不停地被渲染,柬埔寨高棉共和國時期(1970-1975)的總理龍諾曾監督執行針對越南人的大屠殺,倖存的赤柬(1976-1979)領導高層則因犯下滅絕越南種族的罪行而審理在案,現在柬埔寨王國(1993-)的反對陣營救國黨,也在使用反越論述以尋求人民支持。

顛沛流離的柬埔寨越南人

在赤柬政權尚未攻下柬埔寨之前,許多越南人在柬埔寨王國(1953-1970)所頒布的1954國家法下,被給予了柬埔寨公民身份。然而經過波布赤柬政權(1976-1979)的大屠殺逃亡後,這群當初被合法給予公民身份的越南人卻不再被認可為柬埔寨公民了。人權律師Lyma Nguyen表示,這群人因為在波布政權時流離失所,等他們在1980年代回到柬埔寨時,已經沒有文件可以證明他們的公民身份了。

政權更迭之下,1954年的國家法早已被現在的柬埔寨王國(1993-)所廢除,並由1996年所發佈更加嚴格的國民法所取代。無法證明自己的身份之下,這群人儘管萬般辛苦回到柬埔寨,卻只能被政府認定為「非法移民」、生活在絕望邊緣。

現年58歲居住在柬埔寨金邊超過30年的Noun Chanthou,就是生活在絕望邊緣的代表,她沒有柬埔寨的公民身份、也沒有越南的公民身份。她表示,沒有公民身份,她就沒有辦法辦護照,就算她的小孩都在柬埔寨出生,也只能被給予「移民身份」,也因此她從來沒有辦法去探望在馬來西亞的女兒,因為她沒有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