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姻正反激辯 郭大衛:謝謝國家沒讓我繼續當同志

同志婚姻正反激辯 郭大衛:謝謝國家沒讓我繼續當同志
Photo Credit: 婚姻平權革命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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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鄭麗君說,提案是要打破歧視,「恐同」是社會歧視的來源,修法只是「還給他們應有的權利」,就算同志只有一個人,權利也不該被剝奪。

針對「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立法院16日上午舉行公聽會,立委尤美女邀請支持與反對方各7位代表進行討論。台灣性別教育發展協會秘書郭大衛表示「作為一個目前已結婚,還讓太太懷孕的同性戀過來人,非常感謝父親和這個國家,當初沒有告訴我可以繼續當一個同志。」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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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導,婚姻平權法案引發討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呂欣潔說,性傾向不該成為被國家法律排除的理由,「同志不能結婚就是次等公民」。

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曾品傑說,「同性伴侶有基本人權,並不代表有同性婚姻的基本人權」,且婚姻、收養限於一男一女有其正當理由,「異性婚姻有比較高的公共利益」;建議採「單點修法」,包括醫療保險等,來保障同志權益。

自由報導,台灣性別教育發展協會秘書郭大衛表示「作為一個目前已結婚,還讓太太懷孕的同性戀過來人,非常感謝父親和這個國家,當初沒有告訴他可以繼續當一個同志」,他表示許多研究都顯示,同性戀的生理、心理等狀況比異性戀風險大,自殘、藥物依賴機率也高,愛滋病的問題更嚴重,「就我自己經驗而言,有過10個性伴侶,但7個是只有發生肉體關係,沒有情感關係」。

中央社報導,同志收養訴訟律師李晏榕表示,平等是法律人關心的價值,不讓同志結婚,是違反男女平等,造成男性之間、女性之間的不平等;而傳統價值、宗教信仰都會改變,否則現在世界上就不會這麼多女性有投票權,因此傳統價值與宗教信仰不足成為阻擋同志婚姻的理由,法律要設法保障少數人的權利,不能因多數人反對就放棄。

醒報報導,安提阿法律事務所律師孫立虹說,異性結婚與同性結婚,倫理本質不同,當然與普世價值有關,但現在卻變成「反正我要平等對待,不修法就是歧視我」一樣。她認為,婚姻制度不但與公眾價值相關,更是文化傳統形成的制度,如果婚姻制度要改變,也須在公眾意見上決定,因此,希望未來可以透過公投來決定是否修改。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在立法院外也強調,修法將改變親屬間的稱謂,傳統倫理蕩然無存,也有違憲法疑慮。

立委鄭麗君、尤美女、蕭美琴等人為同性、雙性、跨性等不同性傾向者爭取婚姻權,提出「民法親屬編、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將男女、夫妻、父母等用語,改為配偶、雙親,引發正反討論。

鄭麗君說,提案是要打破歧視,「恐同」是社會歧視的來源,法律不平等更是對歧視的「制度性鞏固」;社會應反省為何剝奪了他們權利,修法只是「還給他們應有的權利」,就算同志只有一個人,權利也不該被剝奪。

同志收養訴訟當事人大龜表示,因為同志婚姻沒有合法,同志伴侶也沒有保護和保障,2009年她和伴侶在加拿大透過捐精生一對雙胞胎,但法律只讓孩子有一個父母,因此她常拍照記錄,保護自己對孩子的親權;愛和信任是家庭的基礎,她不想把對方和家人當成競爭孩子的假想敵,希望能共同認養親子權。

同志婚姻公聽會 正反意見交鋒(中央社)
郭大衛:謝謝國家沒讓我繼續當同志 網友砲轟(自由)
同志能不能結婚、收養 正反激辯(聯合)
同性婚姻公聽會 辯論難有交集(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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