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坑殺客人,連賭場也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的日本第一荷官詐欺師

不只坑殺客人,連賭場也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的日本第一荷官詐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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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有時候荷官會叫自己的朋友來店裡,故意讓他贏錢。要讓某個特定的賭客贏一千萬日圓,對荷官而言是輕而易舉的事情,接著荷官就可以和朋友對分那一千萬。一旦荷官內神通外鬼,賭場絕對損失慘重,一個半月就會輕易被搞垮。

文:溝口敦(Atsushi Mizoguchi)

流動率極高的荷官業界

首先,最讓我好奇的事情,就是中村爬上這個地位的過程。

一九七七年,他出生於大阪。年幼時期就像個平凡的孩子,每天踢踼足球、四處玩耍。中學時代,他經常和朋友聚集在家裡附近的便利商店,高中時,每天放學就會去心齋橋的美國村遊蕩。或許是因為時代不同,中村沒有加入暴走族,只是單純喜歡和朋友混在一起,到處遊玩。他們經常在俱樂部跳舞到深夜,一九九五年,高中畢業後,他在便利商店打工一個月,就從求職雜誌上找到一家「餐酒館」(Restaurant Bar)的工作。

那家店位在大阪南方,實際上是一間賭場。賭場是違法的營業場所,但當時的中村並不知道法律禁止民間私營賭場。他只是一無所知地去面試,錄取後去上班。

那家店是二十四小時營業,店裡放置四桌百家樂,荷官總共有四十人。然而,中村只工作一個星期就遭到解僱,因為他調戲店裡的女服務生。

大阪市南部在當時有數家地下賭場,中村被第一家解僱後,又看到另一家賭場的徵人啟事,於是他前往應徵,並且馬上就被錄用。這家賭場有五桌百家樂,另外還有黑傑克與俄羅斯輪盤。

他一進到這家賭場,也沒有接受待客服務的教育,一開始就被當成是儲備荷官。店家要求他打上領結、穿上荷官的背心,並教他百家樂的基本規則。百家樂和二十一點很相似,發牌的方式非常簡單。

這個時候泡沫經濟剛崩壞,但景氣仍餘溫尚存。不用特別去招攬客戶,還是有許多人抱著大把鈔票,進來豪賭一把。賭場的營運並不算多嚴峻,站在荷官的角度來看,也能了解在一般的情況下,賭場一定是最後的贏家。

店裡有許多兌換現金的人四處閒晃,當時的賭場換錢方式和柏青哥一樣,採取三方交易,店家收取賭客贏得的籌碼後,會交給賭客一張證明。例如在證明的紙上寫著「五十萬」,以柏青哥店來說,就是當作獎品的文鎮。接著客戶進去廁所,兌換現金的人就會依照證明紙上的金額支付現金。或者是在距離賭場一百公尺遠的場所,會設置一間換金所,從一扇小窗就能換到現金。

現在的地下賭場都可以毫無顧忌地在店裡兌換現金;當時的賭場就比較保守,或許也是想給管理當局保留一點面子。當然,不管是過去或現在,在賭桌上都是使用籌碼。

然而,一年後,中村工作的店就遭到警察查緝,他也因此失去工作。當年他才十九歲,勉強沒有留下前科。然而,從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在大阪營運的賭場大都遭到舉發與查緝,整個大阪的地下賭場幾乎完全消滅。

「我在那家店的時候,真的還是一無所知,就連百家樂賭桌上有人會使用詐術也不知道。每個月薪水只有四十萬到五十萬,雖然很低,但工作刺激又有趣。警察來查緝的那天,我正好沒有在賭桌前當班,而且當時我還未成年,所以只在警察局裡待了一天就可以回家。其他荷官都遭到起訴,不過大部分都沒有實際服刑,獲得三年緩刑。但是,為了避免被撤銷緩刑,等於三年內都必須遠離業界,而之後回來重操舊業的人非常少。所以,荷官的流動率非常高。

目前關西的荷官每個月薪資大約三十萬到五十萬,關東比較高一點,大約是五十萬到七十萬。但是這個業界很容易被舉發,許多荷官都不願意為了這麼一點薪水,還要冒著入監服刑的風險。這也是為什麼荷官被逮捕、起訴之後,就不會再回來的原因。站在賭場經營者的角度來看,如果再不提高月薪,恐怕會愈來愈找不到荷官。」

詐術的手法

二十歲的時候,又有另一家賭場找中村去上班。這家店也是在大阪南部,但不同於之前幾家以餐廳作為掩飾,為了躲避查緝,完全隱藏於地下。進入這家賭場後,中村才初次從前輩口中得知牌桌上可以使詐,並且親自施展詐術給中村看。

前輩告訴中村,現今主要的詐術有三種:

  1. 扣牌:扣住發牌靴(cardshoe)裡的第一張牌,發出第二張牌。
  2. 留牌:客人瞇過的牌(掀起牌的邊角來看牌),用過一局就會丟棄,但荷官會從中為莊家和閒家各留四張,在下一局使用。
  3. 藏牌:將牌藏在手中,必要時發出。

當時,主流的詐術是扣牌和藏牌,類似魔術的手法,要求十指與手部的動作精確。

此時我這個外行人想到的問題是,如果要施展詐術,就必須知道發牌靴裡的下一張牌應該留下或是發出,否則無法有效完成詐術。那麼,怎麼知道下一張牌是什麼?撲克牌有黑桃、梅花、紅心、方塊四種花色,每副牌有五十二張,而百家樂每一局都會將六到八副牌混在一起使用,根本沒辦法用算牌去得知下一張是什麼。

我們會在牌的側面,就是裁切的斷面塗上吸收紅外線的顏料,但是肉眼無法從牌的斷面看出任何異狀。所以,我們會在攝影機上裝設可以辨識顏料的濾鏡,並且安裝在天花板上的燈具裡,隨時都保持攝影。這麼一來,攝影機當然就能記錄下裝入發牌靴內所有牌的排列順序。

然後再把這些資訊傳到同伴的手機,同伴看過所有牌之後,就可以打暗號給荷官,告訴他下一步該怎麼做。打暗號的方法也有很多,例如在荷官的褲子左右兩邊各放一支手機,利用震動來下達指令;或是利用店裡某盞燈,透過明暗程度來下指令給荷官。

根據上述中村的說明,各位應該能夠了解,荷官依據同伴的指示,施展扣牌等手法,不管是要讓莊家贏,還是讓閒家勝,都可以在一瞬間改變結果。

有一些撲克牌賣家,就是專門將撲克牌塗上紅外線感應顏料,製成詐騙用的牌組。十二打叫做一小籮(gross;即一百四十四組),詐欺師向店家購買一小籮的詐騙撲克牌,花費大約是十七萬日圓,而詐欺師賣給賭場的價格約是二十五萬日圓。

「也就是說,現在賭場的詐術已經不是一個人可以辦得到,必須有助手幫忙。所以在一般的情況下,教導詐術的人很自然就會成為師傅,接受指導的一方就是弟子。師傅級的詐欺師會與賭場老闆交涉,從客人那邊贏來的金額,平均必須支付二〇%左右給掌握成敗的荷官。有時候甚至可以要求到五〇%,最低也有五%。

從賭場取得的金額,五〇%歸師傅所得,實際施展詐術的荷官拿三〇%,從旁協助的助手則分配到二〇%。實際的分配比例,幾乎都是由師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