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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散播不實消息 大馬教師成為首名WhatsApp被告用戶

涉散播不實消息 大馬教師成為首名WhatsApp被告用戶
Photo Credit:AP/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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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一名教師在WhatsApp上設立群組散發假消息,要民眾小心一輛黑色轎車並提供車號,表示車主是強姦犯。他發送假消息觸犯法律,成為大馬首名被警方告上法庭的WhatsApp用戶。

(中央社)

馬來西亞一名教師,因涉嫌在即時通訊軟體WhatsApp中發送假消息,成為大馬首名被警方告上法庭的WhatsApp用戶。

馬新社報導,36歲的馬來人拉菲布安(Rafeah Buang),因涉嫌散播假消息,觸犯《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的第233條文,不當使用網路設備或網路服務散播假消息,被警方告上法院。

警方證詞指出,拉菲布安涉嫌2014年12月11日於仙本那醫院,在WhatsApp上設立群組散發假消息。他提供車號,要民眾小心一輛黑色轎車,因為車主是強姦犯。

拉菲布安今天在沙巴州鬥湖的地方法庭否認有罪,以2500令吉(約新台幣2萬元)獲保釋,案件將在2018年1月31日繼續審訊。

拉菲布安的罪名若成立,將面臨最高罰款5萬令吉、1年以下刑期或同時兩項刑罰。

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部副部長賈拉尼佐哈里(Jailani Johari)4月宣布,在WhatsApp散播假消息,群組管理員將以管理失責因素觸法。

警方可動用《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有相關條文,控告散播不實消息、誹謗、煽動及洩漏官方機密法令保護的國家機密的群組管理者。

缺乏指導方針,管理員該如何控管群組?

2017年的數碼新聞》報告顯示,大馬是世界上使用Whatsapp通訊軟體最多的國家,高達51%的用戶以此獲得資訊和分享新聞。報告指出,大馬其他受歡迎的通訊軟體如FB用戶占58%、YouTube用戶占26%、Wechat用戶占13%、Instagram用戶占13%。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部部長Salleh Said Keruak表示,Whatsapp成了大馬人的主要選擇,因為它可以簡單和快速地分享資訊,包括協助其他商業在不會花費太多資金的情況下做廣告。

南洋商報》報導,今年5月,馬來西亞通訊以及多媒體部(MCMC,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便曾警告國內所有社交媒體包括WhatsApp、WeChat、Viber、Telegram,若涉及散播不實訊息、毀謗和煽動,有關群組的管理員可能將以以下條文遭到調查和對付:刑事法典第500條(誹謗)條文、1998年多媒體與通訊法令第233(1)(a)條文、1948年煽動法令、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罪成者將面臨罰款、甚至牢獄之災。

對此,馬來西亞職工總會(MTUC)和馬來西亞僱主聯合會(MEF)指出政府的措施並不恰當,「太嚴厲了,政府應該首先就如何管理Whatsapp提供適當的指導方針,制定適當規章優勝於起訴。」此外,MEF執行董事Shamsuddin Bardan表示這對於群組管理員並不公平,因為他們無法監控用戶數量如此龐大的所有群組。

他說道,政府應該發起相關運動,提醒民眾在使用通訊軟體時「能做」和「不能做」的範圍,因Whatsapp只是龐大網路體系中的一小部分。Shamsuddin Bardan也建議群組管理員可以透過MCMC的訊息驗證門戶Sebenarnya.my來驗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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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慧儀
核稿編輯:李牧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