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哥哥有酒駕紀錄,不要再借車給他了」——明知故犯的下場

「你哥哥有酒駕紀錄,不要再借車給他了」——明知故犯的下場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法庭裡總有那麼一刻,剎那間所有的人屏氣凝神,真相向我們正面襲來。

文:邱顯智

沉默的三明治——酒駕案

接到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的電話,說有一位年輕的高中生,遭酒駕的人撞死,要我們幫他寫民事起訴狀,他的父母會前來。

在等待高中生的雙親時,我看一下資料,死者才十八歲,正值青春年華,周日早上騎機車外出,想不到被這一名已經有兩次酒駕前科,駕照正在吊扣中的駕駛撞上,當場死亡。

肇事者在肇事後逃逸,一直到當天下午才被逮捕,移送到警局,仍然爛醉如泥。

父母來了之後,看到的,是不忍卒睹的畫面,媽媽坐在旁邊一直哭,根本無法談案情,爸爸話很少,談沒幾句,一直重複:「就這樣沒了!就這樣沒了!」

兒子是高中籃球校隊,長得一表人才,身高一百八十幾公分,是大帥哥,滿十八歲就考取了機車駕照。案發當天早上校隊練球,他從家中騎車出來,準備到學校,不幸遇到這名喝了一整晚酒的駕駛。

在這樣的案件裡,民事訴訟的目的是要請求賠償金,然而,根據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查詢的資料,肇事者根本沒有任何財產,即便打贏了官司,被害人可能只獲得一張法院發的債權憑證,一毛錢都拿不到。

跟這對傷心欲絕的父母說明這樣的狀況後,目送他們無奈而悲傷的離去,晚上一遍又一遍的翻閱這些資料,心裡想著,如果這樣的事件,最後只能得到一張債權憑證,是多麼不公平的一件事啊!

看著看著,忽然在資料中看到,肇事車輛並不是肇事者所有,而是他的弟弟。而肇事者因為之前尚有兩次的酒駕紀錄,機車與汽車的駕照目前都在吊扣中!而他更在警局坦承,案發的前一晚,與他的弟弟一起喝酒喝到深夜,才開著弟弟的車離去。

因此,我又再度把這對夫妻找來,告訴他們,也許有一絲希望:那就是請求肇事者與借給他車子的弟弟應該要付連帶賠償責任!

我們的民事起訴狀寫著:被告兄弟兩人連帶賠償,因為弟弟明知哥哥酒醉而且駕照還遭吊扣,竟將車子借給哥哥開走,罔顧他人生命,明顯有過失,因此應該連帶賠償。

另一方面,我們趕緊向法院聲請對弟弟假扣押,很快獲准,查封弟弟的房屋跟不動產。

很快的收到對造的答辯狀,裡面寫著,弟弟根本不知道哥哥有酒駕的前科,也不知道哥哥的駕照被吊扣中!

開庭的時間已到。由於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僅派任寫狀紙,所以由當事人出庭,我告訴爸爸,只要照著我們準備的起訴狀講給法官聽,兄弟都必須負責。媽媽在一旁憂慮的看著爸爸,擔心的問:「你可以嗎?」

爸爸看一看一言不發,點點頭表示沒問題。

我答應他們陪同出庭,但只能坐在旁聽席。

沒想到,法官一開口劈頭就問:「你告借他車子的人做什麼?」

爸爸表示,「因為他有多次酒駕前科,不應該再借他車子。」

「那搞不好人家根本不知道他有酒駕的紀錄啊!那請求權基礎是什麼?」

沉默的爸爸更沉默了,媽媽一面流淚,一面一直看著我。

對造則表示,他根本不知道哥哥有酒駕,房子就被假扣押,實在莫名其妙。

媽媽哭著向法官說,「可是我兒子被撞死了!」

法官最後裁示,如果要主張連帶責任,要有證據證明車主明知肇事者有酒駕的紀錄,必須聲請調查證據,請原告再去請教律師,訂一個月後再開庭。

爸爸眼神一片茫然。

步出法庭,我非常自責,因為我們這個起訴狀,主張車主跟肇事者連帶,讓這對傷心的父母更傷心、更絕望。

於是我告訴他們說,「我們一起努力,一定會想出辦法的!」

到了下一次庭期,我們請求將肇事者過去兩次酒駕,在地檢署的卷宗,全部調閱過來,逐一比對。

卷宗調過來之後,翻看他之前兩次酒駕的紀錄,一次騎機車,遭警察臨檢,之後車輛被當場查扣。另一次開車,自己翻落田裡受傷送醫,而兩次肇事車輛的車主,居然都是他弟弟。

這樣一來,只要再進一步查證,警方有通知車主領回車輛即可。

被告車主的答辯仍然堅稱不知道他的哥哥是因為酒駕而肇事,在卷宗調來之後,也馬上委任了律師,本案進入肉搏戰。

進一步調查肇事車輛由誰領回。雖然機車酒駕這一次,該機車遭當場查扣,但神奇的是,該機車領回時,單據上簽的不是車主,而是他們的另外一個兄弟,逮捕通知書也不是通知弟弟,機車的線索到這邊也就斷了。

駕車翻落田裡這次,車子送到了某維修廠,果然,警方通知了車主前來將車上的物品拿走,所以弟弟來到維修廠,知道了他的車子遭哥哥開入田裡的情況。

但弟弟再度抗辯。

「我只是被通知,領回我車內的物品,我不知道是哥哥酒駕跌進田裡啊!」

案件進行到這個階段,連法官也非常好奇,並且對我方的態度,明顯友善許多。

法官也不斷的追問,「怎麼可能每次都騎你的車,開你的車,你卻不知道你哥哥都是酒駕肇事?」

弟弟的答辯是,「正因為我不知道哥哥酒駕,所以我才會借車給他啊!」

我們決定向法院聲請傳喚,當初翻到田裡那次,通知車主的承辦員警。

法庭裡總有那麼一刻,剎那間所有的人屏氣凝神,真相向我們正面襲來。

員警坐在證人席。

「請問您通知車主來領車時,有告知車主,他的哥哥酒駕翻落田裡嗎?」

法庭上安靜到連一根針掉落到地面的聲音都聽得見。

證人緩緩的回答:「有,我當時有告訴他。我還跟他說,他哥哥有酒駕紀錄,不要再借車給他了。我當初的職務報告書我今天也有帶來,上面也有記錄我當初有告知他!」

我看到坐在身旁的媽媽,眼淚已經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