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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滾的始終是恐懼和歧視,不是女權運動者,也不是同志

該滾的始終是恐懼和歧視,不是女權運動者,也不是同志
Photo Credit:EPA/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同樣是違反宗教教條和過去的世俗價值,受壓迫的女性拿回了應有的權益,同志也應獲得應有的平權。

不久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審查,反同團體的行為再次震驚各界;除了發表歧視性言論,一名反同人士竟高舉「LGBT滾出台灣」的標語。這不禁讓人想到去年此時風起雲湧的平權運動,甚至是多元成家三法初次闖關的2013年、台灣同志平權運動初始的幾十年前或是女權運動開始的19、20世紀,這些恐懼和歧視竟如此雷同。說到底,是一樣生而為人的同志該滾,還是這些已重演多次的歧視該消失?人類真的無法擺脫重蹈覆轍的歷史宿命嗎?

翻開歷史,在十八、十九世紀,女性是無權投票、參政的,一如今日同志無權結婚。但當女權運動者們開始爭取應有的權益時,反對者們由於害怕改變,或是不願意受壓迫的一方獲得平等的權益,便盡情地「滑坡」,幻想出各種荒謬的反對理由。這篇〈二十世紀初男人宣導「女權是危險的」〉,其中整理的各種宣傳圖,便是最佳的佐證。

當時的反女權人士認為,一旦女性獲得參政權,便會拋下所有責任:不做家事、不帶小孩等等,這些家事全部得由男性負責(但這些本來就應分工不是嗎?)除此之外,女權份子甚至會回過頭來剝奪男性的參政權!

這些荒唐而不可理喻的謬論是否似曾相似?是的,當護家盟等反同團體踏上街頭、豪擲信徒千萬善款登廣告反同時,所使用的理由便讓這種荒謬滑坡的歷史重演:他們高喊「同婚過後人類會絕種」、「同志可結婚會有人獸婚、跟摩天輪結婚」,甚至還有「同婚過後爸爸媽媽不見了」、「性平教育把小孩教成同志」等等這些聳動的謠言。

但其實仔細想想:女性與男性的參政權兩者並不衝突,雙方頂多是達到平等(其實也仍未完全平等),怎麼可能讓男性遭受剝奪?

同樣的,同志可以結婚,原有的異性戀一樣可以結婚,何來人類絕種之說?(更何況透過生殖醫學,不孕症夫妻或者同志配偶也都能擁有孩子)。更進一步,要是「可以結婚」、「受到有有關同志的性平教育」就會改變性傾向,照這邏輯,異性戀一直都能結婚,且一直是教育和文化的主流,同志應該早就變成異性戀才是阿,但事實顯然並非如此。獲得平權以及教導尊重多元並不會改變原有的性傾向,只是讓受壓迫者獲得平等,以及透過教育避免歧視,如此而已。

說到歧視,當時20世紀的反女權人士不僅否定女性平權,認為她們只應在家照顧小孩,更在宣傳圖中表示女權份子都未婚、將之醜化,圖中並用刑具將她們的嘴巴封住以阻止她們發言。看似匪夷所思,但21世紀的現在,歷史仍在重演:反同人士在公眾場合動粗,且竟高舉同志滾出台灣的標語,他們認為同志無權結婚,同婚合法社會將崩解、天氣太熱也是同志的責任、指責同志破壞家庭同時,卻對外遇的異性戀未置一詞等等;更別提網路上和街頭上種種惡意辱罵抹黑和動粗攻擊:2013年反同遊行時,現場的同婚支持者遭到包圍限制人身自由、去年在反方集會場合舉彩虹旗卻遭踢斷肋骨等等,相較於踢斷異議者肋骨,同志遊行參與者們僅僅與來嗆聲的反同人士合影

LGBT滾出台灣
Photo Credit: 陳志遠

現在回顧百年前對女性的壓迫和歧視,我們難以置信;同樣的,多年後我們向後代談起這段歷史,他們也會露出「怎麼可能」的表情吧。但別忘記,在這些歧視的歷史不斷重演時,許多人已經沒有「以後」了:1993年燒炭的北一女同志情侶們、2000年因性別氣質遭霸凌而亡的葉永鋕同學、2011年不堪霸凌而輕生的楊允承同學、2016年臺大的畢安生教授等,從家庭、校園、職場到我們的日常生活,還有很多我們來不及認識的人們皆可能,或是也已經因性別不友善的大環境而消失。因此,讓歧視的歷史不再重演,絕對是所有人該努力的方向。

具體的實行方式除了加速婚姻平權的修法進程、透過完善的教育,讓人們認知並尊重多元,此外是否也應透過訂定反歧視法或是建立人權委員會等,其下增設具備各領域專家的闢謠、宣導部門,除了對於已出社會的民眾進行性別觀念再教育,也定期透過媒體來闢謠網路上各種似是而非的流言,和建立對於性平教育相關的溝通平台等等,也都是值得討論的方案。

異性戀是人,同志當然也是,在憲法人人平等的保障之下,都應有一樣的權益。看看國際的平權趨勢和過往的歷史便知,時代是要往前走的,同樣是違反宗教教條和過去的世俗價值,受壓迫的女性拿回了應有的權益,同志也應獲得應有的平權。別再讓歷史重演了,該滾的始終是恐懼和歧視,不是女權運動者,也不是同志。

延伸閱讀:加拿大婚姻平權已經15年,社會秩序沒有崩壞,道德沒有淪落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