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怒鍘中信金的關鍵雷火:高標準、零容忍的金融治理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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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週金融圈最熱議的事件,非中信金控遭懲處莫屬;據悉,中信金誤踩兩大地雷,讓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決定大刀一揮,也藉此向金融圈宣示高標準、零容忍的公司治理時代來臨。
文:林曉捷|財訊雙週刊 第544期
「為什麼經董事會決議的事項,最後卻是總經理遭到懲處?」
過去一週台北金融圈最熱議的事件,應該非中信金控因為代墊大股東辜仲諒保釋金遭到金管會懲處莫屬。而為什麼懲罰的對象是總經理不是董事會,也是許多人的共同疑問。
12月5日,就任金管會主委甫三個月的顧立雄揮出第一刀,針對金控家族的公司治理,砍向中信金控,因為去年6月8日特偵組發動搜索中信金總部等58處;同一天,中信金的董事會也以臨時動議決議「若有同仁因公務涉訟,公司會提供必要的協助⋯⋯,經董事會決議授權代墊保釋金上限由六千萬提高到一億元台幣。」後來證實,其中9260萬元都為離職員工辜仲諒保釋,金管會認定與董事會決議的「因公務涉訟」無關,因此予以懲處:中信金核處罰金一千萬元,總經理吳一揆停職六個月、法遵長金延華停職三個月。
中信金憑什麼無罪推論?
離職員工何來因公涉訟?
金管會大刀一揮,立刻成為歲末年終金融圈最受矚目的事件,許多人第一個疑問就是:「為什麼是總經理?董事會為什麼沒有責任?」也有人高度關心此案還有沒有後續?金管會要不要移送檢調調查?
根據金管會高層透露,這件事中信金的審計委員會有做決議,「要認定同仁為清白才能提供協助」,再送董事會決議,認定「公司守住基本防線」,因此金管會一開始定調為「公司治理」層級,決定不會移送。
但再細究,雖有經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決議,但經理人如何向董事會報告?報告內容為何?恐有避重就輕之嫌。金管會說,中信金當時以「事發突然、急迫」為理由,簡化甚至省略相關程序,也沒有確定員工的涉案程度、沒有了解《刑法》保釋金的目的、以及公司未有為員工墊付保釋金的機制三重原因下,就提案董事會,不利董事會做出正確的決策,因此決定懲處對象不是董事會,而是經理人。
尤其針對其中兩點,據悉金管會甚為感冒。一是吳一揆以「無罪推論」判斷辜仲諒的清白;另則是辜仲諒早已是離職員工,何來「因公涉訟」。
金管會拿出去年搜索當天特偵組發布的新聞稿指出,當天特偵組在重兵搜索後,立刻發布新聞稿表示:「中信金控集團於1992至1996年間,以子公司境外投資名義,將該集團資金層層轉匯至辜仲諒等人掌控之帳戶內,供為私人投資之用,金額約三億美元。」白紙黑字的罪證哪來的無罪推論?
再者2006年紅火案爆發,辜仲諒就已請辭副董事長一職,至今11年,一位離職11年的員工,何來「因公」涉訟?
因此,金管會雖然無意將案情升高為刑事案件,但決定在「公司治理」範疇內,給予重懲,其中,總經理吳一揆停職六個月的懲處,尤其讓金融圈譁然。
1960年出生的吳一揆,今年才57歲,他在2009年底上任中信金總經理時,還不到50歲,絕對稱得上青年才俊;他出身外資交易室,一路從高盛證券執行董事、法國幸福銀行執行副總裁、倍利證券躥出,讓中信銀行看見他的經營長才而挖角。
吳一揆受重用 年薪破億
護主遭停職 下一步傷神
交易室的訓練,讓他練就冷靜分析的能力,因此在中信金幾次事件:包括內部的花旗幫人事動盪、紅火案事件之後,他一路升官,愈來愈受大股東辜仲諒的信任與重用,根據2016年的中信金財報,吳一揆的年薪破一億元大關,金融圈內幾乎無人出其右。
但這一次,吳一揆為了護主「栽跟頭」,對內辜仲諒想必銘感五內,但對外而言,遭到金管會大刀停職,即使半年後自動復職,但年紀仍屬「青壯派」的他,將來在金融界如何繼續專業生涯,恐怕是頭疼的問題。
國內公司治理專家、交大財金系教授葉銀華表示,這次事件就金額而言,其實不算大事,但商譽受損不小。金管會藉此立下對公司治理「零容忍」的態度,將來不只中信金、對整個台灣金融業的公司治理都有帶動高標準的意義指標。
開鍘隔天,中信金股價應聲下挫,中信金還被核處一千萬元罰金,而受益者─被代墊保釋金的大股東卻因不在金融圈任職,毫髮無傷,但對股東總數高達四十幾萬人的中信金小股東而言,真是無語問蒼天。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彭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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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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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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