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遊覽車駕駛過夜「一人一間房」,旅遊業一團要多付多少錢?

讓遊覽車駕駛過夜「一人一間房」,旅遊業一團要多付多少錢?
Ph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 Lea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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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訂定駕駛員「一人一室」的住宿原則,觀光局也表示,有時旅客會要求導遊「順遊」到附近景點,可能導致駕駛超時工作,隨團服務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予以拒絕。

考量遊覽車駕駛需要充分休息,交通部今(20)日公告,即日起遊覽車駕駛過夜需依照「一人一室」原則,違者最高可罰五萬元。旅遊業者則表示成本讓人「吃不消」,住宿成本將轉加給消費者。

今年初發生蝶戀花旅行團遊覽車翻覆的悲劇,引發社會關注遊覽車司機過勞及安全問題,交通部今天公告《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旅行社租賃遊覽車的費用,除了包含停車費、過路費等行政規費,以及遊覽車駕駛的食宿費用,應以提供駕駛員「一人一室」為原則,若違反契約,將開罰1萬到5萬元。

《中國時報》報導,去年陸客團火燒車與今年蝶戀花翻車事件,讓社會開始重視遊覽車司機過勞。過去旅行業者為省成本,把導遊、司機排在同一個房間,或是讓司機與它團司機同住,各團任務起床時間常有差距,且每人生活習慣不同,都影響到司機睡眠品質,也影響隔天開車精神。有時也會發生住宿房價高,旅行社補貼1000多元,讓司機想辦法找住宿,隔天再來接旅客,司機索性睡在車上的情況。

《聯合報》8月報導指出,國內兩天一夜行程,司機總是一群群被塞在同一房間,讓司機自嘲彷彿「豬圈人生」,疲勞駕駛也引發旅遊品質甚至安全問題。遊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說,旅行業往往都是一群導遊司機擠一間房,各團及各任務睡覺起床時間差距過大,夜間有的鼾聲大作、有的正要起床有的正要睡,彷彿「把司機當作豬、趕到豬圈」,司機睡眠品質差也影響隔天開車精神。

觀光局表示,相關規定今起上路之後,旅遊業者租賃遊覽車時,應加入駕駛差旅食宿費用,以「一人一室」為原則,若違反契約擬開罰1萬至5萬元。

駕駛自己睡一間,旅遊業一團要多付多少錢?

《中央社》報導,針對遊覽車駕駛過夜原則需「一人一室」規定,引發業者反彈,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蕭博仁今天受訪時表示,已經接獲許多陸客團接待社業者反應成本讓人「吃不消」。

蕭博仁以陸客團八天七夜行程為例,過去領隊、導遊和司機都是湊二人一間,如果是男領隊和男駕駛,就安排二人一間,反之女領隊跟男駕駛就是各安排一間。但依照新規定,無論駕駛性別,司機都得自己睡一間,若是以每晚每房新台幣3000元到5000元為例,整團成本約增加2萬1000到3萬5000元。

《中國時報》報導,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說,相關費用依定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初步預估3天2夜的國旅團,漲幅會在3%至5%左右。他舉例,中級團每晚住宿費用約3000元、高級團約8000元,要讓司機一人一個房間,多出來的成本就是由消費者分攤,費用會隨著住宿等級、團員人數多寡而有不同。

《蘋果日報》報導,蕭博仁指出,來台陸客減少後,很多遊覽車駕駛轉行,現業界非常缺遊覽車駕駛,觀光局又規定8天的團須有二名駕駛,即接送機須一台遊覽車,中間環島另須一台遊覽車,這也會增加業者的成本負荷,漲幅會更高。

駕駛駕車時間最多十小時,乘客未來不得要求「順遊」

除了訂定住宿原則,觀光局也表示,目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範駕駛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但有時旅客會要求導遊「順遊」到附近景點,很有可能導致駕駛超時工作,因此應記載事項也訂定,乘客如有違反交通法規規定之要求,旅行業隨團服務人員應協同駕駛員予以拒絕。

而為了預防駕駛酒駕、危險載客情形,交通部也規定,駕駛員在行程前、行程中經過各休息站、遊憩點行車前,都應確認未有飲酒情事,如確認發現駕駛員有飲酒情況,應立即更換駕駛員。如果因此導致行程延誤或不能完成當日行程,遊覽車業者除當日不得收費外,還要再賠償當日費用。舉例來說若一天車資3000元,遊覽車業者不能收當天車資,還要另外再賠3000元的費用。

另外,今日公告的應記載事項也規定,遊覽車業者付訂金後,應提供遊覽車車號、規格、車輛數、車廠年月,最近一次檢驗合格紀錄,以及遊覽車業者5年內事故紀錄、遊覽車業者評鑑成績。而根據《關鍵評論網》2月報導,過去10年內全台有高達5,000多輛未經翻覆測試就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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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