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印度過新年排燈節,超級有錢人滿屋的真金白銀更突顯了貧富差距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印度有一個詞彙是「Indian August」,也就是在8月之後就是天氣最好而節慶最多的時節,排燈節則是8月之後,最大的一個節慶之一。
今年的10月23日是印度的排燈節(Diwali),這是我在印度的第三個排燈節,記得第一年是和其他國家的實習生一起到白色城市烏岱浦(Udaipur)看湖,第二年則是跟著中央社的記者大哥,到哈里亞納邦(Haryana)以及旁遮普邦(Panjab)邊界,與傳統的旁遮普家庭一起過節,今年我則和製作人一起到她情同親哥哥的朋友S家過節。
車子還有點距離時,我的製作人就指了指前方,開玩笑的說:「看到了嗎?就是那棟房子。我跟S說,你的房子這麼醒目,從這麼遠就可以看到,我要是別人就綁架你的孩子。」雖然之前就曾經聽她形容S家彷彿皇宮,裡頭有著真金、真銀、水晶、大禮時還有各種珍寶,但實際走入這個看起來像個博物館的大房子時,還是忍不住感到吃驚。

Photo Credit:印度尤
大片大片的落地門窗,大理石與紅砂岩打造的主建築,我走在寶石鑲嵌的地板上像個鄉巴佬一樣到處拍照,雖然我不是很喜歡那些看起來有點像玻璃的水晶燈或是水晶桌腳,但這就是有錢人和我們想的不一樣的地方吧。我的製作人提醒我,我眼前所見的那些金色、銀色的東西,很多都是全金全銀打造,要不也是鍍金鍍銀。
我想起印度有許多有錢人,因為很多黑金不能「見光」就會買很多貴金屬,其中又以黃金和白銀為主,最多的是佛像、宗教物品或是各種飾品。S家的貴金屬價值實在不斐,我們進佛堂要開始新年祈福的時候,我的製作人問S的太太,之前的那些純銀容器呢?S的太太半開玩笑,慧黠的說:「被我熔掉了。」。
在印度這樣一個種性制度依舊瀰漫的社會,像我的製作人這樣屬於貴族種性中最高階貴族的人們,無論想或不想,都會因為這個圈子太窄而認識彼此,她和這個親如兄長的朋友S就是這樣認識的。

Photo Credit:印度尤
我經常聽我的製作人提起S,無論是我們借用S的山中小屋度假,或是我們到高級的家具店因為價格太過驚人,還是提到她到英國念書特別感謝的人,都有S。對我而言,S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地方在於,無論是舊德里、新德里還是我去度假的那間山中小屋,大概都是可以一直走個幾十分鐘不停,那些經過的土地或房屋都還是他的。

Photo Credit:印度尤
我的製作人在她的種姓階級中比較特別,是靠自己白手起家並經過一番苦日子的人,大多這樣貴族最高階級的人們,即使現在已經廢除過去的「大君」體制(有點類似藩王或區域領主的概念),過去歷史以及祖先所遺留下來的祖產,也夠他們吃個幾百輩子吃不完。
舉個例子,現在有許多人到印度旅遊,喜歡到古堡或是所謂的哈瓦利(Haveli)住宿體驗,當然其中有些是財團經營,但是許多都是過去祖先遺留下來的財產,這些過去的王公貴族或是紅頂商人的後代,將其改建成飯店營業獲利。
S大概就是典型的貴族後代,再加上他聰明、理財有道,累積財富的速度也就更快,他帶著我們一路逛逛看看,而我的製作人也帶了一個從維也納來的記錄片團隊,來拍攝這個印度的新年。

Photo Credit:印度尤
來說說排燈節的由來吧。這個節慶是印度三大主神毗濕奴的其中一個化身羅摩(Rama)而來,他在猴子神哈努曼(Hanuman)的幫助下,打敗了挾持他妻子悉多(Sita)的十頭壞蛋拉萬(Raavanan),從妻子被挾持的斯里蘭卡駕著神之戰車,駕了20天後回到北方邦(Uttar Pradesh)的故鄉阿約提亞(Ayodhya)。羅摩是當地的國王,人民熱烈的點了燈歡迎他們的國王打敗黑暗勢力並帶來力量。

Photo Credit:印度尤
之前過節的時候,主要都以觀光為主,這次就在新德里旁邊的衛星城市過節,所以參與了家庭的準備工作,除了點燈之外,在印度的各種節慶不可或缺的角色就是鮮花了。我的製作人一早就請人到花市買新鮮的菊花和玫瑰花,據說之前一大包只要50盧比(約新台幣25元),一過節價錢立刻翻了5倍,一包要250盧比。
在排燈節,除了插花和印度有名的垂掛花串之外,我們要一朵一朵的拔下菊花花瓣,我的製作人說這是印度傳統的大戶人家,在排燈節的時候,親朋好友群聚的活動之一,大家一邊剝花瓣一邊聊天,接著再一起把花瓣鋪排在房子裡的各處,整個房子裡都會充滿花香。

Photo Credit:印度尤
除此之外,我覺得很有趣的傳統是,排燈節的當天也是迎財神的日子,為了要讓財神爺可以看清楚道路,印度人會在家門口一路到家中佛堂,貼上照片上所示的那種,有一雙腳印的貼紙,歡迎財神爺到家裡,並帶來一整天的財富。
到印度三年,目前為止每一次的排燈節都有不同的體驗。到觀光景點就像是連假的放鬆出遊;到鄉下過節就像是領導人下鄉視察,鮮少看見外國人的人們,個個都想請你到家裡坐坐喝杯奶茶;在有錢人家過節,則強烈的體驗了印度的貧富差距和傳統習俗。

Photo Credit:印度尤
在印度有一個詞彙是「Indian August」,也就是在8月之後就是天氣最好而節慶最多的時節,排燈節則是8月之後,最大的一個節慶之一,祝大家排燈節快樂 Happy Diwali!最後補充一點,Diwali是Deepavali的縮寫,在印地語裡就是一整排燈的意思,照亮希望、打敗邪惡與黑暗。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羊正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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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