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礦業法,為什麼林淑芬被批是「和環團站在一起羞辱本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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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同黨議員邱議瑩的指責,立委林淑芬強調,她既非環團成員,也非環團金主,只是要讓礦業永續合理經營、新舊礦可以公平競爭,「何來羞辱本黨同僚之說?」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今天進入深水區,但是對於既有礦業礦區是否適用展延,立法委員和經濟部立場仍有不同,林淑芬不滿地說:「經濟部(替舊礦廠)護航!」還與同黨議員邱議瑩發生口角,邱議瑩指責林淑芬是「與環團站在一起羞辱本黨委員」,憤而離席。
(中央社)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7)日上午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並進入到條文「深水區」。針對礦權展限,是否重新核定礦業用地時,林淑芬主張舊礦權展限,仍需重新核定礦業用地;但列席的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說,按照現行的礦業法,業者在開採礦時,每年都要做好水土保持與環境維護,因此,礦權展限要再重新核定礦業用地,這樣的目的是什麼?
林淑芬表示,照王美花的講法,廠商每年都會做好水保、相信業者「會自律」,所以不用環評、也不用做礦業用地核定的審查;她也說,今天的修法按照經濟部的版本,只有新礦要申請時,用從嚴的標準去管制,舊礦權的展限全部放水。
《蘋果日報》報導,林淑芬強調,全台灣202個礦場,只有3個有礦業用地核定,包括台泥,幾乎99%的礦業用地,都沒有行使過礦業用地核定的程序。林淑芬批評,照經濟部版本,只有新礦申請「從嚴管制」,是對舊礦場放水,而舊礦現在山林開腸剖肚,就是齊柏林控訴的。
立委管碧玲也替林淑芬緩頰,表示要超越語言的尖銳,尋找「淑芬委員的尖銳背後的啟發」。林淑芬則說,經濟部答非所問,都站在礦業廠商立場,「講法都跟亞泥一模一樣!」並以拖待變,條文都保留、保留。王美花則反擊,「我講的是礦業局每年都在檢查,我們要就事論事!」
《新頭殼》報導,林淑芬說,大家都對王美花很客氣了,並說「請你們好好誠實面對,修法不是要護航救礦權業者。」這也讓同黨議員邱議瑩不滿,表示「大家都在改革,不是只有妳在改革」,並嗆林淑芬說「只有你們是改革的力量?」眼看兩人越罵越大聲,召委蘇治芬隨即休息十分鐘。
被批「羞辱本黨委員」 林淑芬:守護環境是羞辱?
林淑芬隨後也在臉書上表示,她的立場是要讓礦業永續合理經營、新舊礦可以公平競爭,守護環境的立場。「不知道邱議瑩委員說的,跟環團站在一起羞辱本黨委員是什麼意思?」她更說:「環團公開政治獻金就是羞辱嗎?還是站在守護環境的立場就是羞辱?」
林淑芬強調,她既非環團成員,也非環團金主,更沒有能力與權力要求環團應該怎麼操作修法。更何況,從礦業法修法倡議開始,環團不只跟她,還與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蘇治芬、尤美女、周陳秀霞、黃國昌、高潞以用等跨黨派立委一起共同努力,「何來羞辱本黨同僚之說?」
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日前公布,水泥、石礦相關產業總共捐贈9819萬元,投資進立委選舉中,而立法院一共有44位現任立委,有拿水泥、石礦產業的政治獻金,其中包括了4名這次要審礦業法修法的經濟委員會成員,分別是孔文吉、陳明文、邱志偉、蕭美琴等四位委員。
林淑芬最後也表示,好不容易《礦業法》能夠被好好審查,王美花也首度鬆口,「展限」要取得私有土地、公有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人同意、要做關礦計畫等等要件。她說請不要再模糊焦點,「用行動來證明我們民進黨會推出一個改革、進步的《礦業法》」。
管碧玲則在臉書上表示,每一次替林淑芬講話,都會被其他立委「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但今天吵架之後,礦業法修法方向急轉直下,經濟部原本都不讓,變成願意朝向更嚴格的規定來讓,「受委屈,也值得。」
礦業法初步共識:礦權展限變嚴、增加4條件
《聯合報》報導,林淑芬今天在會上力爭,礦場展延應該要經過礦業用地核定,並強調礦業用地核定就是希望做環境敏感、水保計畫、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等,沒什麼好害怕的。雖然引發經濟部數次爭執,還有綠委交戰,但今天近中午時,雙方終於取得共識。
王美花指出,初步擬定,在礦業法第31條(關於礦業權展限之申請駁回),會增加4項礦權展限的申請條件:
- 如果涉及私有地,一定要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 如果涉及公用地,也要取得同意
- 礦場申請展延時,也須依循礦業法第43條之1內規範的相關事項,如水保、土地使用等
- 礦場展延也要提出關廠計畫書
不過王美花也指出,法規也會擬出一些例外,也就是不可歸責業者的這部分,「這部分我們還要再想一想」。而且還有能源礦的問題,因為能源礦有很多私有地,怎麼處理也要思考。
另外,時力立委徐永明也質疑,經濟部公布的舊礦場中,50家中有25家近5年都沒採礦,有一半都無用地實績,為何還能展限?徐永明表示,若限制嚴格一點,這些礦區復原機會就會比較大。
王美花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也進一步表示,26日整理出全台202個水泥、金屬礦場狀況,發現其中確實有礦場連礦業用地都尚未取得,王美花承諾,半年內會重新檢視全台202個礦場實際狀況,及檢視審核標準,是否規定不周延。
《環境資訊中心》報導,27日下午立院經濟委員會繼續戰礦業法,不過,本週一連兩天的審查,法條還沒討論完一半,且有大量法條是處於「保留」的狀態,幾乎只有條次調整的部分獲得通過。不過,立法院這個會期已經進入尾聲,是否會在臨時會繼續處理礦業法修正案,仍有待後續黨團協商,目前並無法確定。
新聞來源:
- 審礦業法 林淑芬大罵經濟部「護航」 邱議瑩:只有妳是改革力量?(新頭殼)
- 《礦業法》修法進入深水區 綠委內鬨爆口角(蘋果日報)
- 礦場展延申請條件加嚴!須有土地同意、關廠計畫(聯合報)
- 無實績礦場 王美花:半年內檢視狀況(中央社)
- 礦業法修法多「保留」 臨時會續審否?待政黨協商再說(環境資訊中心)
核稿編輯:楊士範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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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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