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危害國家安全」涉空拍緬甸國會,星馬媒體人監禁兩個月後獲釋

「未危害國家安全」涉空拍緬甸國會,星馬媒體人監禁兩個月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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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緬甸使用無人機拍攝觸犯航空法而遭逮捕的大馬籍記者、新加坡籍攝影師、緬甸籍記者和司機,經緬甸當局審判後,因未觸及緬甸國家安全,已於去年12月30日獲釋。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7日專電)

兩名在緬甸國會大樓附近使用遙控無人機,被判入獄的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媒體工作者,在緬甸當局可能不提出額外的指控後,有機會在下月初出獄。

星洲網報導,兩名任職於土耳其之聲(TRT)廣播電視公司的媒體工作者,包括馬來西亞籍的莫彩玲及新加坡籍的劉鴻明(人名皆譯音),10月在緬甸首都奈比多(Naypyidaw)拍攝紀錄片時,因觸犯當地航空法,與緬甸記者翁奈蘇及司機丁拉遭警方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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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遭逮捕的新加坡籍記者(左)劉鴻明和大馬籍記者(右)莫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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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遭到逮捕的緬甸記者(左)翁奈蘇及司機(右)丁拉。

報導指出,4人被捕時承認使用無人機,原本以為只是罰款,緬甸法官最終判決服刑兩個月。

4人原本將面臨觸犯緬甸進出口及移民法令的額外指控,莫彩玲及劉鴻明如犯行確定,可能得坐3至5年的牢。辯護律師強調,被告所為並未觸及緬甸國家安全,緬甸警方決定不提出額外的指控。

報導指出,被告是否將面對上述指控,仍視12月28日開庭時法官的決定。法官若認為額外犯行不成立,兩名媒體工作者可能在期滿後,於下月初獲釋。

已獲釋回國的兩位記者

東方日報》報導,經審判後,原本被判坐牢2個月的兩名媒體工作者已獲緬甸當局撤銷其他控狀,並於12月30日安全返國。而另外兩名緬甸籍記者和司機也一同獲釋。

原本仍面對其他控狀的該兩名媒體工作者,獲緬甸當局向奈比多法院請求撤訴,因警方認為他們並沒有危害緬甸的意圖。經釋放後,警方直接將他們從監獄送往機場。

莫彩玲和劉鴻明在前後抵達機場後,獲親友熱烈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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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鴻明在抵達樟宜機場後,獲親友熱烈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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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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