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不是真的耶穌生日,而是古代「冬至節」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說起聖誕,相信有不少人都已經知道聖誕並不是真的耶穌的出生日。「Christmas」一詞,本來就是「Christ」與「mass」二字合成,即「基督的節日」,並沒有說就是耶穌的生日。
說起聖誕,相信有不少人都已經知道聖誕並不是真的耶穌的出生日。「Christmas」一詞,本來就是「Christ」與「mass」二字合成,即「基督的節日」,並沒有說就是耶穌的生日。至於耶穌真的出生日,由於這個問題沒有什麼定論,而且有點離題,我在此不再討論了。由於耶穌被「選定」於12月25日出生,故此在剛好9個月前的3月25日(同時也是古時的春分節)被定為「聖母領報節」(Annunication,即聖母受孕)。
所謂的聖誕節,其實就是「冬至節」。星體運行對古代人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大部分的宗教,以及其節慶,都與星體運行有關。冬至(北半球)是一年之中太陽照射最短的時候,可說是冬季的正中間。在緯度高的歐洲而言,冬至的時候白天比想像中更要短。漫長的黑夜與寒冷對古人而言是相當可怕的,古代人也會因此而向舉行祭典向神明祈求光明。由於冬至的特質,故此它亦成為不同宗教和傳統的特殊日子。
- 聖誕節在中世紀英國也是代表冬季的節日:《米迦勒節:英國中古的開學日與收稅日 》
有部分讀者或許可能已發現,聖誕節與冬至節並不在同一天,前者是12月25日,但後者卻是12月21日的前後一天(此為標準時間,但東亞地區因為時差關係一般在22日的前後)。但本身兩者的而且確是發生在同一天。聖誕節定節於羅馬帝國時期的公元4世紀(第一次紀錄聖誕節為公元336年),當時的羅馬使用的是儒略曆將12月25日視為冬至日。【注1】
- 有關於儒略曆運算問題可參考:《消失的十天:從儒略曆到現代公曆》
基督與太陽神
雖然很多人早知道聖誕節並非耶穌出生日,但為何選擇冬至節作紀念日也引起不少人的猜想。18世紀一位德國新教徒認為這來自於羅馬一個傳統節慶「不敗太陽誕生節」(Dies Natalis Solis Invicti)。在羅馬神系當中,「不敗的太陽」(Sol Invictus)是太陽神的稱呼(阿波羅雖與太陽有密切關係,但早期並非太陽神),在4世紀開始選定在冬至日的12月25日舉行。

由於冬至之後,日照時間會日漸增加(一直均夏至為止),故此在冬至慶祝太陽出生甚有關連。不過此說普遍被認為有漏洞。慶祝太陽節的傳統不早於4世紀中葉,但基督誕生於12月25日的講法於3世紀已有(定節是4世紀),故此這假說在時間上不太吻合。
另一種說法認為聖誕節來自於一個更傳統的節日「撒頓節」(Saturnalia)。撒頓節在羅馬傳統中是慶祝農業之神的節日,有非常久的歷史。傳統的撒頓節在12月17日至23日,雖然時日與冬至日「好像」有所偏差,但假若我們考慮到這個節日悠久的歷史,它與冬至竟能巧妙的對上。由於早期曆法的混亂,冬至很可能撒頓節期間舉行【注2】。這節日在聖誕節成形時還存在,普遍認為它的形式與慶祝典禮對日後的聖誕節有很大的影響。
從這些證據我們幾乎可以肯定的是聖誕節與冬至日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著名神學家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354至430年)解釋耶穌在這世上日間(光)最少的時候出生,然後日子(光)慢慢增長。耶穌與太陽有極為相似的特質,在《聖經》中有相當多的類似含意,如〈約翰福音〉中的著名段落「爾(耶穌)乃世之光」。在〈舊約〉最後一卷的〈瑪拉基書〉也有關於太陽升起的預言。事實上,神學研究者本身就認為亞伯拉罕一神宗教受到埃及太陽崇拜非常大的影響。可以說,基督信仰與太陽有着深厚關係。
- 注1:要確切計算歷史上的分點需要複雜的計算,我確實無法解釋。但根據公元一世紀的記錄,冬至的確在12月25日(儒略曆於公元前46年執行)。
- 注2:在公元46年儒略曆前面世前,羅馬的曆法執行相當混亂。當時一年只有355天,每兩年會加上一個中間月(intercalais)以調整日數。但實際執行時,負責掌握中間月增減的司祭會因政治原因而放棄增加中間月,故此當時的曆法非常亂。
責任編輯:彭振宣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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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在台灣,等一項癌症救命新藥需要等上超過700天,而日本最快只需要60天!台灣人,你真的有「命」等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等一項救命的藥物,需要多久時間?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健保正式給付生效,如癌症創新新藥等重大疾病藥物,平均需等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日本,則是60-90天內。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生了病,想要用到新研發的救命藥物,病人需耗時等待。台灣人,真的有「命」能等嗎?
2022年中,余苑綺因癌症過世,不僅讓演藝圈許多粉絲與親友不捨與難過,也讓許多同是癌症病友的患者與家屬,感到忐忑不安。余苑綺從2014年罹患直腸癌後,立委余天耗費數百萬就為替女兒挽命,甚至四處奔走希望爭取美國最新的抗癌藥物,可惜最終未能等到就已離世。
看得到卻用不到的救命新藥

事實上,類似遺憾在台灣時有所聞。即使國外屢有救命新藥問世,台灣人卻不一定能使用得到。根據數據顯示,在日、韓、以色列、加拿大等11個高所得國家中,台灣的肺癌存活率在高所得國家排名倒數第四,只有日本的一半;攝護腺癌存活率為倒數第一、乳癌倒數第二,胃癌則輸日本、韓國。若以平均餘命來看,台灣也比日本短少三年。
國人平均餘命、癌症存活率等指標,落後其他國家,健康投資不足也是一大原因。若與鄰近的日本比較,日本整體醫療支出佔整體GDP比例為11%、其中強制性醫療保險支出8.3%、藥費支出2.3%,而台灣則是6.1%、3.5%、1.2%,三者占比皆低於日本。
慢性病、罕見疾病甚至是現今新興癌症治療趨勢,如免疫療法、精準醫療等,亟具突破性、療效更佳的治療,在健保資源有限下,被限縮給付,導致病人只能自力救濟,自掏腰包使用。

為什麼新藥新科技導入台灣那麼難?

健保業務也包含引進新藥及新科技,但為什麼仍讓新藥新科技導入受阻?首要原因就是健保財源不足,進而排擠新藥引進。雖然每年的健保預算相較25年前開辦時的2000多億元,已成長到8000億元,但醫療費用年年成長,仍跟不上如雨後春筍增加的治療項目。台灣整體藥費支出早已偏低,新藥預算更是嚴重不足,不但零成長,甚至還負成長。
財務衝擊下,造成新藥給付審理流程頻頻卡關,許多國外原廠新藥因台灣議價空間小,使得引入時程拉長、健保給付條件越趨嚴格。許多效果良好的藥品,卻因支出費用高,在健保現有預算限制下,只得限縮藥品的給付範圍,讓可使用的病人族群也連帶限縮。
無法與國際治療標準接軌的台灣

新藥納入給付前都得先進行「醫療科技評估」(HTA),意即評估新藥引進是否具有成本效益,但常常因財務衝擊大,在醫療科技評估(HTA)這關就被擋了下來。依據2019年藥品查驗中心醫療科技評估(HTA)報告顯示,僅3成癌症患者所需用藥能獲得健保給付。
影響的不僅是個人減少延長生命機會,也讓台灣用藥標準大幅落後先進國家。根據統計,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入健保給付生效,如癌症等重大疾病創新藥物,平均審查需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的日本,則是在60-90天內。
尤其,相較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的藥品適應症,台灣健保給付的藥品適用範圍,因為預算相對限縮,僅部分適應症可以納入健保,未納保之適應症的病人必須自救苦等審核通過。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患重大疾病,可能只有三個殘忍選擇:一是使用既有治療控制病情苦等新藥納保;二是賣車賣房自費使用藥品換取生命延續;三若金錢耗盡最後只能放棄治療。反觀日本,新藥給付不僅時間快速,甚至是依照仿單所有的適應症都給付,民眾可以使用到依照仿單給付的最新藥品。
環環相扣下,台灣標準治療早已和國際嚴重偏離。政府對於台灣醫療政策要有前瞻性的思考,應全面檢討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增加新藥預算以加速新藥新科技納入給付,為台灣民眾謀求新藥可近性及最佳醫療選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