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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D球員」的定義,看Klay Thompson

從「3D球員」的定義,看Klay Thompson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3D球員很稀有,甚至比明星球員還稀有,因為他們能在攻守兩端都能產生正向的幫助,檯面上許多球星要不擁有超強大進攻能力卻在防守上會被頻頻打點,要不就是專職於防守上,但投籃命中率慘不忍睹的,能兼顧兩方面的球員相對有價值許多。而Klay Thompson堪稱「超3D球員」。

文:庫奇

與朋友間討論NBA或是看專欄文章總是會提到「3D球員」,這個3D球員到底是什麼?

打球風格具有3D立體感的球員?不是大哥、不是二哥,隊上排行三弟就叫做3D球員?還是說具有3Point能力與Defence能力就是3D球員?

其實答案很簡單,擁有3Point能力與Defence能力的球員就叫做3D球員。

3D球員很稀有,甚至比明星球員還稀有,因為他們能在攻守兩端都能產生正向的幫助,檯面上許多球星要不擁有超強大進攻能力卻在防守上會被頻頻打點,要不就是專職於防守,但投籃命中率慘不忍睹,因此能兼顧兩方面的球員相對有價值許多。

再加上3D球員普遍不吃球權,專注於無球跑動上就能對球隊產生正向的幫助,不論是防守上或是擔任外線冷箭射手,可以從歷代每一支冠軍隊伍中發現一名3D球員,3D球員的發揮對於一支冠軍隊伍是相當重要的,2004年的活塞擁有Tayshaun Prince,2005年與2007年的馬刺有Bruce Bowen,2006年熱火與2008年塞爾提克擁有James Posey、2009年湖人擁有Trevor Ariza、2010年湖人擁有Metta World Peace、2012年與2013年熱火擁有Shane Battier、2014年馬刺擁有Danny Green,基本每一代冠軍隊伍都有著一名稱職的3D球員。

要被稱為3D球員可不單只有這兩項能力就可以,3D球員的定義是沒有範疇的,並沒有明文規定要怎麼樣才能被稱為3D球員,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很主觀的認知。因此我從檯面上較常被稱為3D球員中,找出一些比較少人理解的隱性定義。

首先談談3D球員在聯盟的稀有性,似乎只要被冠上3D球員的稱號在自由球員市場身價總是水漲船高,以今年巫師隊的四年級生Otto Porter為例,他在16-17球季的成績是13.4分、1.5助攻、6.4籃板、三分球命中率高達43.4%、防守效率108(全隊第一)、防守勝負值3(全隊第一),單看三分球與防守的數據Porter完全可以配得上3D球員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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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Keith Allison from Hanover, MD, USA CC BY──SA 2.0

這一位既年輕又有潛力的3D球員,在去年(2017)夏天以受限自由球員的身分投入自由球員市場,巫師雖然去年沒有續約到Porter,但是他們依舊對外喊出匹配Porter的任何報價合約勢在必行,直到籃網開出四年1億600萬合約,看到籃網這份匹配報價我能想像的到巫師老闆火燒頭的模樣,當然最終還是硬著頭皮跟了下去。

從上述例子能明顯看出市場對於3D球員需求度。當然,Porter之所以能衝到年薪2,500萬,除了3D能力以外還包括他的年輕和其他潛力,畢竟3D能力只是成為全明星前鋒的基礎能力。

Lebron James會投三分防守也很罩,但是為什麼沒人稱呼他為3D球員?

這就談到3D球員定義的另一個層面,3D球員的定義只限定非全明星球員。舉個例子就是當某位歌手曾獲得金曲獎,後來更獲得美國葛萊美獎,從此我們會叫他是金曲獎得主嗎?不會,一定是稱呼他為葛萊美獎得主。同理,當一位球員已經是全明星球員,我們就不會再叫他3D球員了。最好的例子就是馬刺核心Kawhi Leonard和灰狼新核心Jimmy Butler,曾經他們的天花板就是一名優秀的3D球員而已,但是他們憑藉著努力讓眾人跌破眼鏡,從3D球員成長為一名貨真價實的明星球員,至此就沒人稱他們為3D球員,而是一位明星球員。

更別提那些,剛進聯盟就被譽為巨星的Lebron James、Kevin Durant等人,這些進攻全能並兼具防守能力的球員,自然不會把他們歸類在3D球員裡,因為他們擁有技能太多太多,早就超乎3D球員負責的範疇了。

再從另外一個角度去探討3D球員的定義,試著在腦海裡想有哪些現役的3D球員,如馬刺Danny Green、火箭Trevor Ariza 、騎士Jae Crowder、七六人Robert Covington、巫師Otto Porter這些都還是現在較為知名的3D球員,由此可知3D球員大部分都是小前鋒或二~三號的搖擺人,從中整理出這項隱性的定義就是:至少擁有防守兩個位置以上的能力。

其實,比較少聽到球迷稱呼一名後衛為3D球員,雖然Danny Green也是一名後衛,但是他的身高擁有198cm,要守到三號前鋒是可行的,相比來說活塞隊的Avery Bradley防守好、三分能力也算穩定也算是3D球員,但是比較起來較少人會稱他為3D球員(還是有聽過),因為他的身高才188CM,就算他擁有超長臂長,單薄的身形和較矮小的身材要防守到三號位置以上的前鋒會較為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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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Keith Allison from Hanover, MD, USA CC BY──SA 2.0

有人會提到勇士隊的Andre Iguodala也是3D球員,其實我不曾把Iguodala歸類在3D球員中,因為他在場上要做的事情太多了,除了三分球和防守、他需要掌控全隊的攻防節奏、串聯攻勢,再說他的三分球並不是特別專精也不是很穩定,所以Iguodala並不算是3D球員,所以可以從這中得出另外一個隱性定義:其他能力不能過於突出,掩蓋過3D。

再加上3D球員普遍不吃球權,主要的進攻模式是無球跑動和等球射手。以下,統整出3D球員的隱性定義:

  1. 兼顧三分能力與防守能力
  2. 只限定非全明星球員
  3. 擁有防守三個位置以上的能力
  4. 其他能力不過於突出,掩蓋過三分能力與防守能力
  5. 進攻模式以無球跑動和等球的外線射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