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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漲基本工資──少數贏家或全民勝利?

調漲基本工資──少數贏家或全民勝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2018年元旦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萬2000元、時薪140元。而關於基本工資影響的爭論已久,這篇帶我們重新思考:底薪勞工是否因此受惠?其他薪資高於基本工資的工作者,與這次調漲有什麼關係?而同樣扮演消費者的我們,又該如何看待這個政策呢?最後,政府作為法定工資標準的確立者,還有什麼能做且必須去做的?

文:Crusoe

台灣近期又調漲了基本工資,底薪勞工是否受惠的議題重燃。然而你是否思考過,薪資本就高於基本工資的眾多工作者,與這次調漲有什麼關係呢?而同樣扮演消費者的我們,又該如何看待這個政策呢?最後,政府作為法定工資標準的確立者,還有什麼能做且必須去做的呢?


英國於2016年4月起將基本工資於目前的時薪6.5元英磅調至 7.2元英磅,並預計於2020年前調至9英磅。而德國於2015年起首度採用時薪8.5歐元的最低薪資制;日本亦於2015年7月29日上調最低工資至時薪798日圓(各省平均)。全世界似乎存在著調漲基本工資的趨勢,姑且不論該政策是否為選前的政策牛肉,基本工資調整的論戰不論以國家或城市為層級,早在數十年前即可見於世界各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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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白經濟
圖1: 各國每月最低薪資(Minimum Wage)。說明:橫軸為年度,縱軸單位為歐元;金額為稅前收入,經物價指數平減。資料來源:Eurostat & Google

美國紐約州工資委員會於2015年7月22日,一致通過從事速食業勞工基本薪資之議案,時薪由原先的8.75美元驟升至15美元,漲幅達71%。若此案得以於近年執行,將是美國以州為層級調升單一產業最低薪資的首例。 WFP(Working Families Party)政黨的州代表Bill Lipton稱此次調漲為「百分之九十九的民眾(99-percenters)」之福祉,而紐約州長Andrew Cuom認為此案能夠連帶催化全國低薪勞動者的漲薪。

而紐約州的例子背後隱藏著兩個疑問:首先,調漲基本薪資真的是百分之九十九人民(或者,大多數人民)的勝利嗎?若答案為否,那麼最低薪資是否將間接影響其他高於最低薪資收入的勞工呢?又會以何種機制影響?第二,調漲最低薪資若能帶動其他低薪產業調薪,是否象徵著其具有打擊薪資不平等的效果呢?這個問題牽涉了一個國家薪資不平等(income inequality)與最低薪資之間的連動關係。

在探討上述問題之前,不妨先簡短回顧最低薪資推動進程中的爭論與實證。同樣以紐約州速食業為例,該州速食業者針對最低工資調整方案已表示將調整餐點價格或辭退部分員工。就業率、商品價格上調(轉嫁)與最低薪資之間的拉扯引發了一系列研究與辯證。

通常而言,在假設勞動市場存在眾多勞工激烈競爭工作機會的情況下,廠商將付給該員工的單位產值(亦即,薪資等同於該員工的生產力)[1]。此時最低薪資的介入,將使得產值以及薪資原本即低於該門檻的員工有可能獲得高於其生產力的報酬,為此廠商便會裁員,而遭到辭退的員工多半是低技術需求的勞工(low-skilled labor)[2]。在諸多假設之下,最低工資的調漲會導致失業率上升。然而,當市場並非如上述激烈競爭,或者廠商本來就給予勞工低於其生產力的薪資時,最低工資調漲可能完全不會導致失業[3]。

Card與Kreuger於1995年的著名研究指出在某些假設之下,最低工資調漲甚至會對就業有正向影響。更多研究如Bazen(2000)以及Flinn(2006)指出傳統認為的負向衝擊並不存在。另一方面,許多論文則估計出了負向影響,其中Neumark與Wascher(2006)在多國資料中皆發現負面的就業影響,並且再次強調最低工資對低技術產業之勞工就業率的衝擊。

綜上所述,經濟學家對最低薪資之於失業率方面尚無最終定論,而近年主要的爭論兩造,一方主張存在小幅負面衝擊,而另一方主張無衝擊[4]。無論這個問題的答案為何,更廣大的就業人口更應該關心的是,在本身所領取的薪資已高於最低薪資門檻的情況下,自己的生活環境與總體經濟又會因最低薪資調整而遭逢什麼影響呢?

以台灣為例,根據富比世雜誌的統計,2015年共有150萬名台籍工作者與30萬名外籍工作者每月領取最低薪資,而據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刊載:2015年六月份總就業人數本國籍約1,118萬人、外國籍約58萬人,可見最低薪資直接影響的本國籍勞工比例不大,那我們又該如何斷定最低薪資制是否是多數人民的勝利,或者間接帶來何種影響呢?

我將這個問題的解答拆成幾個層次。首先,最低薪資制可能增加勞動力(「勞動力」係指擁有工作加上正處失業,但也正尋求工作的人口)。原因在於,基本工資調漲能夠降低部分族群寧可領取低收入補助而不另尋職業的傾向。其次,部分正處於失業的低技術勞工可能因最低薪資調漲而更難求職,這個效果對於青年勞工的衝擊尤甚。然而,影響廠商對勞動的需求的因素並非只有薪資,民眾對於產品與服務的總需求也是廠商用以衡量僱用人數的指標,因此最低薪資對商品與服務的總和需求的影響,便是這個問題的第二層次。

在假設最低工資調漲對就業的負面影響較小時,受惠於最低工資調升之勞動群將具有較高消費力,使得部分商品和服務的總需求上升。另一方面,此政策可使政府稅收上升,並減低用以進行所得移轉與補貼的支出,讓政府得有多餘預算用以購置公共財、提升政府支出。藉由上述效果,商品與服務的總和需求上升,而廠商與企業等供給方需投入更多生產要素量,亦即招募更多勞工,而這裡所指涉的勞工,不僅僅是受到最低工資法直接影響的雇用群,也包括所有受惠於總和需求提升之產業底下的潛在勞動力。此乃最低薪資對總體需求的第一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