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國家安全:高階公務員禁赴大陸進修 明起生效

考量國家安全:高階公務員禁赴大陸進修 明起生效
Photo Credit: SimonQ錫濛譙 @Flickr CC BY 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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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表示,未涉及國家機密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0職等以下公務員不在規範內。

考量敏感「國安」因素,政府28日踩煞車修正《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限制現職公務員、國安局、國防部、調查局人員前往中國大陸進修,直轄市長、縣市長、涉及國家機密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不得赴大陸;此禁令明起生效。但公務員赴港、澳地區進修不受此限。

聯合報導,移民署官員表示,此次修正聚焦「高階公務員」,簡任11職等以上高階官員無法再申請赴陸進修,讀到一半的學歷直接喊「卡」,確定拿不到畢業證書;至於10職等以下、已在進修的公務員,將允許其取得學分、學位。

至於,未來公務員要再申請赴陸者, 所屬機關雖有審核、同意權,但各單位「原則上不會同意」。內政部也修正發布《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明定現職公務員及軍方人員不得以「入學進修、選修學分、專題研究」等名義申請赴陸。

近年不少公務員赴大陸進修,開放小三通後,金門縣政府更有不少中高階公務員到大陸福建攻讀碩、博士。國安局統計,2004年至2013年11月底止,共有97名公務員赴大陸進修,且以就讀博士班居多,共有91人。公務員選擇就讀學校,以福建廈門大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廣州暨南大學三校為主。

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長王貴蘭說,人事總處未統計公務員赴陸進修人數,但簡任10職等以上公務員約8千人,赴陸進修比率不會超過1%,新規定影響人數應該不會超過80人。

自由報導,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11職等以上公務人員,未經許可赴中國進修,職務若涉及國家機密,可處20到100萬罰鍰,若未涉及機密,可處2萬到10萬罰鍰。

高階公務員禁赴大陸進修 明起生效(聯合)
內政部下禁令 高階公務員不得赴中國進修(自由)
高階公務員 30日起禁赴大陸進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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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imonQ錫濛譙 @Flickr CC BY SA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