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真正的怪咖文化,已被那些冒名假扮的怪咖代表模糊了焦點

也許真正的怪咖文化,已被那些冒名假扮的怪咖代表模糊了焦點
非內文當事人照片|Photo Credit: Depositphotos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要原諒一個怪咖很簡單:你不能打一個戴眼鏡的人! 我們原諒阿ㄆㄧㄚˇ跟其他來自《南方公園》的男孩的粗俗幽默,他們只有十歲,他們不懂事。如同我們原諒《蓋酷家庭》的彼得,他只是一個大嘴巴的智障,他不懂事。

就像一九五二年這本艾里森的唯一一本小說的主角,現在我們該自己問自己「那我們呢?」我們這些可能是真正的局外人、我們可能真的有需要戴眼鏡、我們沒辦法當發現那種外型不再適合我們的時候,就簡簡單單弄一些時尚飲食或請昂貴的私人教練來幫我們減肥、我們負擔不起這些高調的漫畫展門票…… 我們發現自己認為自己是邊緣人,那種矛盾的觀念就好像一個無政府主義者加入了一個無政府主義組織。

「我不是一個怪咖,」留著乖乖牌男孩髮型的藍髮蘇呆子(Milhouse Van Houten)在《辛普森家庭》(The Simpsons)曾解釋說。「怪咖都很聰明。」  

但是,蘇呆子看起來就很像一個怪咖,這就讓人懷疑他這句話到底是對還不對。

在與我長期擔任《辛普森家庭》的作家朋友麥克.萊斯的交談中,他向我清楚地表示,沒錯,「透過他自己的認定,蘇呆子不是一個怪咖。」,萊斯接著指出辛普森一家的真實原型怪咖角色其實是——道格、班傑明和蓋瑞——他們第一次的出現是在一九九三年的荷馬上大學那集裡面,說他們是「說尼的騎士們」(這是一九七五年搞笑電影《聖杯傳奇》〔Monty Python and the Holy Grail〕的梗)。

矛盾之處在於,對於那些超級認真看待這部卡通的人來說(這件事本身就超級怪咖),就是早在蘇呆子大聲說出「書呆子=聰明」的十年以前,在「荷馬最後的誘惑」這集裡面,霸子變成了怪咖(至少在外觀上是),霸子從蘇呆子的可樂瓶身的反射看到自己,他大叫:「我是個怪咖!」蘇呆子也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說:「我也是!」

所以呢?蘇呆子到底是不是一個書呆子?因為他不夠聰明所以不是怪咖嗎?如果他真的如他在「荷馬最後的誘惑」中所說他確實是一個怪咖,那麼意思是只要是合適的裝扮就可以當怪咖囉?所以就如同《衛報》的赫爾泰基描述的,只要穿上寫著「我是怪咖」的T-Shirt就好?

「最近幾個月裡,」布加爾斯基告訴我說,「我看過十一歲的女孩子,還有那些肌肉發達的男人,各式各樣的人,都穿著用大寫字母寫著NERD、DORK或者GEEK的T-Shirt。」

自己是戴著厚厚的眼鏡,幾乎就是我們印象中怪咖本人的布加爾斯基說,「在我的童年時代,這種自我認同…… 幾乎是沒辦法想像的,更不用說會很混亂。而一個『真正的』書呆子完全沒有任何理由要穿這樣的衣服,就像是一個和尚不需要穿著一件寫著和尚的T-Shirt在外面走來走去。」  

至於與自己的矛盾,布加爾斯基以自己的話表達:「書呆子是一個自我選擇的團體,定義是他們單純是對自己的喜好做出絕對的奉獻。」

雖然他是某種程度上的領袖,他還是竭盡所能地要擺脫呢喃核的稱號,布加爾斯基知道,對任何一種文化運動、社群或想法,最大的侮辱就是企圖去定義它。

這正是為什麼試圖為「怪咖」這樣一個單詞找出最明確的定義是一件毫無意義的事;即便在流行文化中我們可以看到為數甚多的詞彙使用跟詞彙來源,還是幾乎不可能做到這件事。

值得注意的是,同年安妮.比茨斯(Anne Beattsy)在高中時代為了要幫這些怪咖同伴們發聲而被從高中學生報紙製作團隊中除名,傑瑞.路易士(Jerry Lewis)早在一九六三年的電影《隨身變》(The Nutty Professor)中扮演一個極為聰明但動作滑稽愚蠢的科學家,就已經奠定了公眾對怪咖和那些科學界傻子的形象。  

然而,就像比茨斯在《周六夜現場》的怪咖短劇正在強力放送,科學界也正在進行一場根本始料未及的巨變。

年輕的聰明人正在盤點他們這個時代正在變化的感官時尚,也許被愛因斯坦對於他自己的年代的那些時尚感的迴避而激發了一部分靈感,於是就是在二十世紀六零年代末和七零年代,一種新的怪咖開始出現了……外貌上和行為上都與他們的前輩們截然不同。

理查.費曼(Richard Feynman)和卡爾.薩根(Carl Sagan)等長髮物理學家在七零年代和八零年代獲得了普遍的重視,他們粉碎了前輩們給人的刻板印象,並在美國公眾的眼中展現了截然不同的怪咖樣貌。

薩根是一個臭名昭著的大麻愛好者,費曼會跟著樂團在南美洲到處旅行巡迴、他在樂團裡是打邦哥鼓的,這些不是我們以前從諾貝爾獎得主身看到的行為。

而且,嘿,薩根和費曼都不戴眼鏡……或用那些口袋保護筆套。

詹姆斯.格雷克(James Gleick)在他的著作《混沌:製造新科學》(Chaos: Making a New Science)一書中展示了新怪咖的類似「搖滾明星」的風貌。格雷克描述了混沌理論突破性科學背後的數學家和科學家——在自己的領域不被接納甚至難以獲得工作——就像留著長鬚的波希米亞人。

又或者那些比起前輩們更近似於早期的龐克搖滾和嬉皮士的學者們,混沌理論提出者愛德華.羅倫茨(Edward Lorenz),詹姆斯.艾倫.約克(James Alan Yorke)和米切爾.費根鮑姆(Mitchell Feigenbaum)都是單純地生活在香煙和咖啡之下、睡在辦公室的沙發上,喜歡黃色/棕色燈芯絨多過於格紋,喜歡打赤腳多過於笨重的黑色古板皮鞋和領帶?講那麼多,反正襯衫釦子也都不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