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民主」如何遍地開花?地方能源委員會的三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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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為永續環境的發展是中央政府的責任,但從新北市到雲嘉,由地方政府發起的能源政策,反而更可以達到效果,公民參與的委員會,更是參與國家能源治理的前哨站。
文:林木興(風險中心助理研究員)、倪茂庭(風險中心助理研究員)
台灣處於社會轉型促進能源轉型的時刻,亟需透過能源民主對於程序正義的保障,儘早使公眾的力量實質地參與決策過程(周桂田等人,2017),以便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確保所有的人都取得可負擔的、可靠的、永續的,以及現代的能源(UN,2015)。再者,按《奧胡斯公約》(Aarhus Convention)之規定,公眾參與的三大面向分別為:資訊的獲取、實質的參與決策,以及司法救濟程序的挹注,使公民得於決策中獲得充分、有效的實質程序參與(簡凱倫、周桂田,2014)。因此在能源轉型過程中,政府得以透過能源民主的程序性保障,實質與充分地讓公眾參與決策。
反觀台灣,多個非營利組織所聯合成立之能源轉型推動聯盟(2016),對於各縣市政府進行節能治理政策之評比,與公眾參與有關的評比指標為「將民間社會力納入之能源委員會」,目的之一在凸顯地方政府是否開啟公眾參與決策的空間。
然而,2017年修訂後中央政府層級的電業法,其電業管制相關組織法尚未確定,更遑論完備有關公眾參與決策的規定,因此本文從組織制度的角度,初探台灣部分縣市政府與能源發展相關的委員會制度、整理各制度有關公眾參與的規定,以作為組織改造的依據,並提供地方政府與公眾參考。其中縣市政府之篩選依據,以積極參與地方政府間國際組織「地方政府環境行動理事會」(Local Governments for Sustainability, ICLEI)的11個縣市為觀察對象,包括「台灣六個人口較多之直轄市」,類型化地方政府當中與能源相關的委員會,並且以特定縣市為例說明。
能源民主之實踐與能源轉型在地化
中央與地方政府皆可制訂能源政策及其下位計畫,並且開啟公眾參與的管道,以實踐能源民主。特別是地方政府早已被普遍地肯認為氣候變遷治理與節能低碳的主要行動者,更有許多文獻指出其多樣化的政策可能具有潛在的高度影響力(張國暉,2016)。
因此如果公眾得以在地方政府層級儘早地進入最前端的政策規劃過程,透過社會力與地方政府的公私協力,將有助於各縣市發展分散式的能源系統,而遍地開花的能源民主得以在地化能源轉型。以美國為例,市或鄉鎮層級地方政府鼓勵非政府人員設置「地方能源委員會」(Local Energy Committee),提供培訓、貸款、獎助或其他服務,以增加所有利害關係人之間的合作,目的在於促進地方減少能源廢棄物與最大化清潔能源的使用(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Energy Resources, 2012)。
地方政府與能源相關委員會之生成演變
觀察地方政府與能源相關委員會,依時間順序與組織目的可以區分為三個類型,分別為「污染防制委員會、經濟發展委員會、氣候變遷或低碳節能委員會」,其中第三個類型與地方能源委員會的想像較為接近,設置目的以氣候變遷治理與節能低碳為主,而前兩個設置目的以污染防制與經濟發展為主。
第一個類型污染防制委員會,由環保部門衍生而來,其經費源自中央政府污染防制法規設置的基金,台灣其他縣市皆制訂類似辦法。以屏東縣政府(2006)《屏東縣環境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為例,其中該辦法第6條規定,空氣污染防制項目經費之用途包括「潔淨能源使用推廣及研發之獎勵」。
不同於第一個類型由單一局處組成,第二個類型經濟發展委員會係從跨局處衍生而來,目的主要在於研訂經濟發展策略與提升政策規劃品質,以高雄市政府(2007)《高雄市經濟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為例,其下設置「綠色產業組」並以「研議能源、環保、生態、節能及海洋等產業政策」為其職掌。
第三個類型為氣候變遷或低碳節能委員會,因為地方政府得擔當「次國家行動者」的角色,因應氣候變遷對於都市的影響,也分擔中央政府的治理負擔,因此本文以下說明分別以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為例。

案例一、雲林縣政府氣候變遷調適計畫推動工作小組
雲林縣政府(2013)為因應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降低災害對環境的衝擊,並執行氣候變遷調適工作,特別制訂《雲林縣氣候變遷調適計畫推動工作小組設置要點》,並依法將職務區分為災害、健康、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海岸、土地使用、能源供給及產業、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等小組。
另外,除各局處首長為小組成員之外,成員也包括地方發展、團體或產業代表、氣候變遷與空間規劃相關學者專家、其他相關人員。因此該小組作為一個體制內的溝通協調平台,以涵納氣候變遷調適各領域所提出之專業化與在地化意見,並各領域議題進行討論、協調、整合與決策。此外,政府官員以外的利害關係人約佔委員會總數的一半左右。
案例二、嘉義市政府再生能源推動委員會
嘉義市政府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環境品質、帶動相關產業及增進該市永續發展,特別制訂《嘉義市政府再生能源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並將該組織法制化,明訂其任務為再生能源政策之綜合規劃與推動、該府及所屬機關再生能源推動工作計畫之審議、該府及所屬機關處理再生能源推動事務之協調聯繫、該市再生能源相關政策宣導及推動、其他相關事務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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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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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