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殺人:以守護家族名譽為由的集體謀殺

榮譽殺人:以守護家族名譽為由的集體謀殺
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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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〇〇八年以來,巴基斯坦境內共有超過三千名女性死於榮譽殺人。當地人權團體奧拉基金會的估計值甚至更高,而且持續發生中,據他們統計,此類殺人事件每年奪走一千名女性的生命。

我和畢比.法蒂瑪在家族大院中一個以簾幕遮掩的房間裡碰面,她的身邊環繞著姐妹、女兒以及幾位女性表親,眾人顯然還沒從兩個月前親戚慘遭謀殺的創傷中恢復;事發至今,沒有一個女人敢離開家門。畢比.法蒂瑪尖聲悲述這個故事,同時由其他家族成員隨時插入補充遺漏的細節。她說,這名親戚在河邊洗衣服時,她的丈夫發現有個男人在看她。她回家後,丈夫就表示要殺死她。「她是無辜的。」畢比.法蒂瑪說著眼淚滑落臉頰。「她說:『你為什麼要殺我?我做了什麼?』她對著古蘭經發誓,接著說道:『我們去我父親家中商量好嗎?』但他開槍射殺了她。」「他先毆打她。」坐在法蒂瑪身邊的女人打斷談話。「是的,沒錯。」畢比.法蒂瑪說,「他先毆打她,然後開槍射殺。他這麼做是為了錢,他後來從他所指控的那個男人手裡獲得一萬盧比。」她說,這就是鄰居間發生爭執時的和解手段。殺人者拿到錢,而且埋葬被害者之後還能娶一個新老婆。

同年發生在這座小村莊的謀殺案共奪走五百條人命,警方對於轄區內女人與小孩的高謀殺率絲毫沒有歉意。「他們把這件事視作生意。」巡警阿克巴.馬里(Akbar Marri)說,「男人把它當成賺錢的方法。案發後,他們會帶武器來警局,告訴我們他殺了一個女人但,『我們可以這麼做。』他們會這樣說。」你為什麼不告訴他們這種事不被允許?這位巡警聳肩說道:「他們認為那是他們的權利。」

模稜兩可的法律對巴基斯坦女性而言是一大困境。一九九九年,莎米雅.沙爾瓦在自家辦公室遭射殺後,一名國會議員提交了譴責「榮譽殺人」的決議案,當時人權先鋒律師希娜.賈蘭尼(Hina Jalani)大受鼓舞。賈蘭尼一九八〇年在第二大城拉合爾創立巴基斯坦史上第一家成員皆為女人的律師事務所,她為這個議題奮鬥數十載,眼看就要有所突破。然而,決議案被否決了,她說:「因為那些國會議員說這屬於我們的文化的一部分。實在令人難以接受。」二〇〇四年,巴基斯坦法律重新修訂:「榮譽殺人視同一般謀殺罪予以處罰」。這似乎是個樂觀的進展,但賈蘭尼指出法律中仍有兩個異常的規定保護著這些殺人犯。

一九七九年,巴基斯坦通過胡都法案(Hudood Ordinances),奠定了女性社會地位低於男性的基礎,此法案也是女性在司法體系中處於不利位置的關鍵因素。新的修訂案依然沒有處理犯罪者與被害家屬之間的協商問題,通常他們會假神之名向家屬尋求原諒,並藉此撤銷犯罪控訴。「因此扣板機的人總能脫罪。」賈蘭尼說,「儘管我們不斷要求改善法律現況,但老實說,我不認為政府有在正視這個問題。」

長久以來,伊斯蘭主義者與世俗主義者一直在巴基斯坦政府內部分庭抗禮地競爭著,然而問題其實不在於表象的法律結構,而是在更為根本之處。也就是巴基斯坦女人可悲的社會地位:男孩的出生值得慶祝,女孩的出生則會讓家人哀悼一整天。在某些部落,只有一〇%的女孩能在父親的允許下就學,女孩必須服從並服侍她們的父親、哥哥和弟弟。家族的男性成員掌控一切,女人的婚嫁由他們決定,只要情況適當,他們可以殺死女人而不會受罰。女人無法掌握自己的人生,也沒有發言權。如希娜.賈蘭尼所言:「巴基斯坦的女人能否存活,端賴她們是否服從社會規範和傳統習俗而定。」即便到了廿一世紀,這個根深柢固的傳統仍然沒有出現重大轉變的跡象。

一九五〇年代,當曼格拉水壩於喀什米爾南部的米爾布爾地區建造之際,被迫遷徙的巴基斯坦男性移民抵達英國後主要都在鋼鐵與紡織產業工作。根據英國國民保健署統計,多數人住在布拉福、奧爾德姆(Oldham)和伯明罕等地區。一九九〇年代,他們的妻子和家人陸續抵達,人口數量逐漸增加,「榮譽殺人」因此進入英國。

並非所有移民英國的巴基斯坦家庭都懷抱報復心與暴力傳統,這種假設是非常嚴重的毀謗。正如先前所見,拉齊婭.索達加的家人就能寬容接納並理解女兒。然而,根據內政部二〇〇〇年的統計,半數以上發生在英國的迫婚案件都涉及原生於巴基斯坦的家庭,其中九〇%來自穆斯林家庭。二〇〇四年我首次在英國報導這個現象,當時警方表示數年間共有上百名年輕女性遭到謀殺或失蹤,他們認為這些事件都應列入「榮譽殺人」的調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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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菲莉亞(Shafilea Ahmed)出生於布拉福,她們家在二〇〇三年移居沃靈頓。她在學校表現良好,志願是成為一名律師。因此當父母親安排她回巴基斯坦與年長十歲的表親結婚時,她相當害怕──這個男人不會說英文,而她必然得為此放棄夢想。她絕望地喝下一瓶漂白水,婚禮因此沒有舉行,而且傷勢嚴重到回英國後仍須持續治療。她的父親後來解釋當時夜已深,房間一片漆黑,所以她才將漂白水誤認成漱口水。

這個家庭過去也發生過暴力事件,但情況在夏菲莉亞拒絕親事後開始加劇。學校老師曾在夏菲莉亞的頸部與頭部發現瘀青,老師表達關切,社工人員也介入調查,但訪談時家人必然全員到齊,而父親的在場對夏菲莉亞而言即是威脅。直到她上學缺席,也沒有去看預約好的門診時,警察才展開正式搜查。她的計程車司機父親伊菲卡爾.阿邁德(Iftikhar Ahmed)接受警方問話時相當憤怒,而且不斷干擾調查,對失蹤的女兒反倒不擔憂。他堅持女兒只是離家出走,而她已經十六歲了,喜歡做什麼就隨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