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守「男子氣概」與「女性特質」,好比活在21世紀的白堊紀暴龍

死守「男子氣概」與「女性特質」,好比活在21世紀的白堊紀暴龍
Photo Credit: switthoft@Flickr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無論上述哪個理由,對於男子氣概、女性特質強調,都像是活在21世紀的白堊紀暴龍,張牙舞爪、惡行惡狀,要將人活剝生吞,但終究是不合時宜之古物。

台灣的反同志團體,常常將國外研究結果斷章取義、移花接木,來攻擊同志族群。例如他們為了打壓同志家庭生養孩子的權利,常說:同志家庭生或領養的孩子,因為缺乏異性角色模範,養出來的男孩會缺少「男子氣概」、女孩會缺少「女性特質」,聲稱這是同志家庭無法兼顧男女平衡結構的結果。

這種說法,說得好像有哪條法律規範:生理男性就該有什麼「氣概」、生理女性必須有什麼「特質」,否則就會六月下雪、暮冬出豔陽似的。

反同組織愛掛在嘴上的「男子氣概」、「女性特質」,到底在說什麼?究竟有沒有所謂「生物性別直接特異」的氣概或特質呢?已經21世紀了,主張「男生就該怎樣、女生就該怎樣」的氣質表現,究竟有無意義?筆者就以反同媒體頗愛拿來打擊同志家庭生養孩子權利的一個研究來進行討論。

Goldberg等人發表在2012年學術期刊《性別角色(Sex Roles)》的研究文章「同性戀和異性戀家庭領養的小孩在兒童早期的社會性別類型遊玩行為(Gender-Typed Play Behavior in Early Childhood: Adopted Children with Lesbian, Gay, and Heterosexual Parents)」,邀請領養有小孩(目前年齡在2至4歲間)的44個女同志家庭、34個男同志家庭、48個異性戀家庭,請家長依據「學齡前活動表(Pre-School Activities Inventory, PSAI)」,評估自己孩子的社會性別類型遊玩行為(gender-typed play behavior)。

結果發現:和異性戀家長比較起來,同志家庭的家長認為他們的孩子在遊戲行為上的「社會性別刻板差異性較低(less gender-stereotyped)」,也就是孩子玩遊戲的項目,比較不會依照「男生該玩什麼、女生該玩什麼」的社會刻板期待去進行;和男同志家庭和異性戀家庭中的男孩比較,女同志家庭的男孩在遊戲行為上「陽剛程度比較低(less masculine)」。作者認為:這個研究結果,有助於了解兒童的社會性別發展(gender development)」。

反同份子就哇哇叫了:「你看,同性戀者領養小孩,卻把孩子教得男不男、女不女的,成何體統?怎能讓同性戀領養小孩呢?」

這句話裡的趣味就在於:小孩子玩遊戲,真的「男是男、女是女」的分別?真的存在「小孩子玩遊戲的性別體統」這碼事嗎?這是誰規範出來的呢?

首先必須理解:「生物性別(sex)」和「社會性別(gender)」有不同意涵。「生物性別」是依照性染色體和解剖學性器官,將人分為男性與女性,而「社會性別」則是指「社會上對於一個人是男性或女性的觀感」,因為這樣的社會觀感,進而衍生出「社會性別角色行為(gender role behavior)」的區分,依照人的各種活動、興趣、行事作風,區分為陽剛(masculine)或陰柔(feminine)的行為,他人就以外顯的行為來標定一個人的「氣概」或「特質」。

對於2至4歲的兒童來說,遊戲是非常重要的探索、學習、社交互動行為,Golombok和Rust在1993年發展的「學齡前活動表(PSAI)」,以孩童實際遊玩的24個玩具、遊戲、活動項目,來評估孩童的遊戲行為中所展現的陽剛或陰柔化社會性別角色行為,例如玩具中的「茶具組」被視為陰柔,「工具組」被視為陽剛;玩「照顧小寶寶」的遊戲被視為陰柔,攀爬被視為陽剛;玩的時候怕髒被視為陰柔,粗野、打滾的玩法被視為陽剛。由此可知:PSAI這個評估工具是要看小小孩從遊戲中展現的社會性別角色行為為何。

讀者也許已經看出這其中有不少值得思考的議題:

一、生理性別不等於社會性別

生物性別不等於社會性別,所以男性並不直接等於陽剛、女性並不直接等於陰柔。如果「女性=陰柔」、「男性=陽剛」,那直接用生物性別(sex)這個字就好,Goldberg等人(2012)、Golombok和Rust(1993)的研究,何必強調他們是在評估「社會性別類型遊玩行為(gender-typed play behavior)」?

有趣的是:反同者常常否認有「社會性別(gender)」的存在,認為「人出生是男生就是男生,是女生就是女生,只有生物性別(sex)」,但在看研究論文時,卻又刻意忽略研究者開宗明義就是在研究兒童遊玩行為的「社會性別類型」,硬把Goldberg等人的研究結果解釋成「同志家庭害孩子男不男、女不女」,一貫扭曲原研究精神的伎倆,令人搖頭。

二、陽剛與陰柔的定義隨時代而變化

對於什麼樣的行為是陽剛、陰柔,隨著年代、社會文化背景不同,定義不斷改變。舉上述提到1993年所研發出來的PSAI為例,當初將玩具、遊戲種類、活動方式分為陽剛或陰柔,在25年後的今天看來,顯然有諸多不合時宜,越來越多的玩具降低傳統社會性別刻板類型,例如樂高、摩比開發出的系列玩具,受到不分性別家長和孩童接受;不分男孩女孩都被期待藉由玩「照顧小寶寶」、攀爬等遊戲,來發展體貼他人、強健體能的能力(在台灣則是因為體適能被考慮列入升學評估項目,致使學生不分男女地被要求接受體能訓練)。所以Goldberg等人(2012)、Golombok和Rust(1993)的研究都強調:他們評估的是孩童「社會性別刻板化的玩具和活動選擇(gender-stereotyped toy and activity choices)」,是當代社會對性別刻板化標定的結果。

三、家長的性別觀念對小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