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兒歌裡的法律故事:〈小毛驢〉、〈潑水歌〉、〈泥娃娃〉

兒歌裡的法律故事:〈小毛驢〉、〈潑水歌〉、〈泥娃娃〉
Photo Credit: Lars Plougmann@Flickr CC BY-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小毛驢〉、〈潑水歌〉和〈泥娃娃〉,背後其實都是法律故事,要我們愛護動物、了解毀損的概念,甚至是倡議性別平權。

人生到了某個階段,會從本來的流行音樂轉變成聽兒童音樂,以前都是在台下當樂迷尖叫,現在則是看著台上的尖叫表演。最近發覺有些兒歌歌詞隱含著深奧的法律思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是〈小毛驢〉。

全部的歌詞很簡單:「我有一隻小毛驢我從來也不騎,有一天我心血來潮騎著去趕集,我手裡拿著小皮鞭我心裡正得意,不知怎麼嘩啦啦啦我絆了一身泥。」

對於歌詞中「我手裡拿著小皮鞭我心裡正得意」這句話總感覺怪怪的,不自覺的讓我聯想到《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可能有刑事責任,所以請大家一定要愛護動物。

第二首歌則是〈潑水歌〉。

我們僅擷取部分歌詞來看:「昨天我打從你門前過,你正提著水桶往外潑,潑在我的皮鞋上,路上的行人笑的呵呵呵,你什麼話也沒有對我說,你只是瞇著眼睛望著我。」

大家知道刻意潑水到別人的皮鞋可能觸犯什麼罪名嗎?

想來想去,最有可能的罪名是毀損罪。至於潑完水以後還瞇著眼睛沒有道歉,則是會被解釋為犯後態度不佳,成為量刑加重因素。不過各位放心,毀損罪只處罰故意犯,對於過失毀損的人不予以處罰,至多只有民事賠償問題。

最後一首只能說令人驚艷,我個人認為絕對有潛力列入年度好兒歌之首。大家猜到哪一首了嗎?答案是〈泥娃娃〉。

由於這首相當特別,必須提供全部的歌詞給大家。「泥娃娃,泥娃娃,一個泥娃娃,她有那眉毛,也有那眼睛,眼睛不會眨。泥娃娃,泥娃娃,一個泥娃娃,她有那鼻子,也有那嘴巴,嘴巴不說話。她是個假娃娃,不是個真娃娃,她沒有親愛的媽媽,也沒有爸爸。泥娃娃,泥娃娃,一個泥娃娃,我做她媽媽,我做她爸爸,永遠愛著她。」

這首歌存在歷史已久,大約在我上一輩的人就已經聽過了,推估應該有將近50年左右的歷史。好像大多數人都只覺得這首歌很恐怖,但我覺得焦點放錯了,都沒有理解作詞者的用心。

再看一次歌詞,尤其是結尾前的那幾句「我做她媽媽,我做她爸爸,永遠愛著她。」各位發現了嗎?這是多麼純真的小孩思想,可以當爸爸也可以當媽媽,重點是心中要有愛,而且永遠愛著她,人家50年前就寫給小孩子聽了,根本就是婚姻平權的急先鋒。,那些反對婚姻平權的人如果沒聽過,想必是童年過得有點黯淡吧!

所以聽兒歌,真的也可以學法律。〈小毛驢〉告訴我們要愛護動物,〈潑水歌〉讓我們了解毀損罪不處罰過失,〈泥娃娃〉則是驗證反對婚姻平權的人,童年生活過得應該不是很充實,請給他們多一點體諒。

延伸閱讀

本文經莫非律師 Blue Blood Lawyer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