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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蓋曼訪問史蒂芬金:1973年到今日的人事時物,全在他的作品裡

尼爾蓋曼訪問史蒂芬金:1973年到今日的人事時物,全在他的作品裡
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和史蒂芬.金談話時,我們往來的內容夾雜許多作家的名字。而且我發現,不論他們是尚在人世或已作古,全都是通俗大眾作家,有上百萬人愛看他們的作品,並從中獲得樂趣。

文:尼爾・蓋曼(Neil Gaiman)

談史蒂芬.金:《週日泰晤士報》撰稿

我剛開始工作時是記者,會去訪問一些作家。我現在沒做了,但我一點也不介意訪問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當時正在工作的凱西.蓋文打電話給我,問我願不願意替他們採訪史蒂芬.金。因緣際會,正巧我在佛羅里達寫書,而且離金住的地方不遠。我挪了一天的寫書空檔,駕車往西去。

前言

《週日泰晤士報》要我寫一篇撰稿人札記,談談金與我的瑣事,所以我寫了這段話:

青少年時期,我認為自己從史蒂芬.金身上學到最重要的事,就是來自於《死亡之舞》。他在書裡談他對恐怖與寫作的看法。他提到,假如你一天只寫三頁,約三百字,這樣一年下來就會寫完一本書。這個想法令人感到非常安心——如此巨大且看似不可能的事,突然之間竟變得簡單起來,實在奇妙。我已經是個成年人,當我沒有時間寫作,我就是用這個方法來寫書的。比方我的童書《第十四道門》就是這樣寫成。

這次與史蒂芬.金見面,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對自己在做的事從容自在。什麼該退休不寫了、在重複過去寫過的東西之前一定要停筆……這些話都不再說了。他喜歡寫作,最喜歡的事莫過寫作,而且他似乎根本無意停筆——除非被人用槍抵著要脅吧。

我第一次見史蒂芬.金是在一九九二年。當時在波士頓,我坐在他旅館套房裡,見到他的妻子塔碧莎。聊天時叫她塔碧就可以了。此外還有他的兩個兒子,喬與歐文。他們那時都還是青少年。我們談論寫作、作家、書迷與名聲。

「假如我的生命能從頭來過,」金說:「我每件事的做法也不會改變,就連不好的部分也一樣。但我不會去拍那支美國運通卡的廣告,什麼『你認識我嗎?』拍完那支廣告後全美國都知道我長什麼樣了。」

他個子高䠷,有一頭深色的頭髮。喬和歐文看起來就像他年輕時的翻版,彷彿剛從複製人機器裡跳出來。

我再見史蒂芬.金是二○○二年。他把我拉到臺上,跟「墊底滯銷」搖滾樂團(Rock Bottom Remainders)一起吹卡祖笛。這個樂團草草成軍,成員囊括各個會彈樂器和唱歌的作家。當時場上的作家譚恩美扮成SM女王,大唱南西.辛納屈的〈這雙靴子用來走路〉(These Boots Are Made for Walkin’)。

之後,我們在劇院後頭的小洗手間裡聊天。只有在那裡,金才能偷偷抽菸。他那時看起來身體虛弱,一頭白髮,剛出院不久。先前他被一個開著小貨車的笨蛋撞到,接著又在醫院因為感染住了很久。他抱怨下樓時身體疼痛。我當時挺擔心他的。

現在十年過去,金從他佛羅里達的家走到停車位來迎接我,看起來氣色不錯。他再也不虛弱了。他現年六十四,看起來卻比十年前更年輕。

史蒂芬.金位於緬因州邦哥的家走的是哥德風,氣派又堂皇。雖然我從未造訪,但我知道他家長什麼樣。我在網路上看過照片,完全就是史蒂芬.金這樣的人居住和工作的地方。大門上還有鍛鐵蝙蝠和石像鬼。

史蒂芬.金在佛羅里達的房子則在一座島上,靠近沙拉索塔,在一塊狹長的海邊區域,跟一些很醜的豪宅並排(「那間是約翰.高帝的房子,」我們經過一間有著白色高牆的巨大建築時,他說:「我們都說它是凶宅。」)金的房子很醜,甚至不能說醜得很可愛;房子是一條長長的水泥玻璃建築,彷彿一只巨大鞋盒。塔碧解釋說,這房子是建購物中心的人拿同一批材料蓋的,很像蘋果提出的那種速成豪宅概念,而且不漂亮。但你只要走進有整面玻璃落地窗的屋內,便能擁有絕佳的視野,可欣賞沙灘和海景,巨大的藍色金屬門彷彿不存在;花園的一角有星星可看,屋內擺放畫作和雕塑。最重要的是金的辦公室:裡面放了兩張書桌。一張是很棒的書桌,坐那兒可以欣賞風景;另一張普通的書桌擺著電腦,還有一張感覺很常坐的破舊椅子,背對窗戶。

那張就是金每天使用的書桌,也是他寫作的地方。他現在正在寫的是《忘憂地》,說的是一個遊樂園的連續殺人犯。房間窗戶底下有圍牆,防護嚴密;一隻龐大的蘇卡達象龜在那裡東聞西瞧,有如一塊會動的巨無霸岩石。

早在我認識史蒂芬.金「本人」之前,我初次在東克羅伊登車站與他邂逅。那大約是一九七五年的事了。我那年十四歲,在那兒挑了一本書封全黑的書,書名叫《撒冷地》。那是金的第二本小說;我錯過了他的第一本小書《魔女嘉莉》,這本說的是一個有超能力的少女。我熬夜看完《撒冷地》,很喜歡這種狄更斯式風格。書中描寫因吸血鬼的到來而遭破壞的美國小鎮。這不是那種正統的吸血鬼,比較像《吸血鬼德古拉》加《冷暖人間》。看完之後,每次只要金的作品一出版,我就會買。有些書很棒,有些普通。但沒關係,我相信他。

《魔女嘉莉》是金一度動筆卻又放棄的書,而且是塔碧.金從字紙簍裡將稿子撿起、讀過再鼓勵他完成的。他們當時很窮。後來金賣出《魔女嘉莉》,生活全然改變。他繼續寫。

開車南下到佛羅里達的路上,我聽了超過三十個鐘頭的有聲書。是金的時空旅行小說《11/22/63》。書裡描寫一位高中英文老師(金在寫《魔女嘉莉》時也是英文老師),透過一個位於某古老餐廳儲藏室的時間蟲洞,他從二○一一年回到一九五八年,肩負著阻止李.哈維.奧斯華殺害甘迺迪總統的任務。

金的小說總是會讓你在意,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他的小說具備恐怖元素,而且有一部分是經過詳細研究的歷史小說,一部分則是愛情故事,但無論如何,他的書都推敲著時間和過去的本質;恐怖元素就像調味料,替他的書增添不同滋味。

由於金的作品涵蓋範圍太廣,你很難說他有哪個作品是「破格」之作。他位在大眾小說的邊界(偶爾也出現在非小說的邊界);他的生涯(大多數作家還稱不上有什麼生涯,我們只不過是持續寫書罷了)特別像是不沾鍋。他是大眾小說家,以前(或許現在也一樣)這是用來描述特定類型作家。因為你願意看書,他們便以娛樂與劇情回報你。例如約翰.D.麥唐諾(金在小說《11/22/63》中向他致敬)。但他不只是大眾小說家,寫什麼似乎都沒有影響,他一直都被當成恐怖作家。我不禁猜測這一點是否會令他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