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宥之南》推薦序:即使知道何謂喪失人性,就更加堅強地守護人性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以一句話來總結《寬宥之南》的精神,我會說它是:「雖然被殘酷對待過,但並不因此變得更加殘酷;即使知道了何謂喪失人性,卻能更加堅強地守護人性。」願我們都能以此共勉。
文:張亦絢(作家)
推薦序:雖然被殘酷對待過……
《寬宥之南》這本書,對所有的人來說,都是一種挑戰。
不遠千里的歷史性會面
共同署名的作者,莎蒂絲是強暴倖存者,湯瑪斯是強暴者。無可逃避地,我們將會聽到倖存者的創傷,並且經歷強暴者的現身說法——兩者帶來的衝擊都非同小可。然而,本書呈現的內容非僅於此。在強暴事件發生十六年後,雙方決定從各自的居住地,冰島與澳洲,飛往南非的開普敦,進行為期數天的會面與相處。
對於經濟並不特別寬裕的雙方而言,這項行動都耗費金錢與時間。讀者也許會疑問,在通訊設備如此發達的今日,有必要捨科技的便利,選擇如此古樸的方式?更何況,撤除大部份屏障的近距離接觸,倖存者不害怕嗎?強暴者沒猶豫嗎?事實上,這兩個問題已使一部份的答案浮現:正因強暴不只是對意志的侵奪,也是對倖存者肉身與安全感的極端破壞,雙方是否能以身心俱在的方式,處於同一時空,可以說是檢驗「和解」深度的最後難關。
我在「和解」兩字上加上了引號,因為這是經常引起誤會的詞彙。在一般人的想法中,「和解」有時表示「事情沒那麼嚴重」,或者「雙方沒那麼在乎」,因而「和解」有時帶有「河蟹」的嫌疑與汙名,有時也確實與「敷衍塞責的原諒」一般,濫用在「對惡的不求甚解」與跳針反應上。因此,《寬宥之南》可說在鋼索之上行走:因為它既拒絕對強暴的殘忍進行淡化,也拒絕「以保護之名,行退縮之實」。這個雙重拒絕,在反強暴一事上,為我們帶來了「堅決、複雜,且具彈性」的視野。
約會強暴,既關於個人,也關於社會
在我記憶所及,台灣出版史中,較早處理「約會強暴」的作品,有徐璐的《暗夜倖存者》。 儘管以台灣智識所及,我相信目前任何性侵害防治的教育,都不太可能略過「約會強暴」不談,然而我也認為,這個議題並沒有那麼容易被了解。
我們都知道,在討論疾病時,有個詞叫做「病識感」,意思是患者有自己生了病的認知;強暴雖然不是一種疾病,但我們也許可用「罪識感」這個詞,來指陳加害者對自己犯了罪的認知有無與深淺。想像一下一個駕駛,闖紅燈撞倒了行人,這個駕駛的「罪識感」可能從最清楚到最薄弱,在最清楚的狀況下,駕駛會馬上承認過失,但如果「罪識感」薄弱,甚至根本沒有,則可能找出千奇百怪的理由,責備被撞到的行人。如果有其他證人或證據,要矯正駕駛匱乏的罪識感,會容易得多。警察或司法系統的運作,有時也不只是定罪,還包括要讓犯錯者建立必要的罪識感。這個罪識感也有歷史與文化的因素存在,舉例而言,在蓄奴合法的社會裡,蓄奴者通常少有罪識感;但在蓄奴被認為是侵犯人權的社會裡,蓄奴的行為,除了犯法,也會引起公憤。
「約會強暴」交疊了兩個領域,它既是對性自主權的侵害,也是親密關係中的暴力,兩者在現代生活中,共享的特徵是「隱密」。一旦加害者的罪識感薄弱,受害者的處境非但孤立,也不太可能像上述的交通事故般,可能有其他證人或證物,加入進來,矯正肇事者罪識感匱乏的問題。姑且把法律資源這一複雜議題暫時擱置,即使受害者不尋求賠償,獨自親臨暴力現場的經驗,仍會帶來以下影響:一是受害者「見識」到人的殘酷難解,二是他或她,有可能為不能阻止加害者的再犯而感到煎熬。如果說前者打擊個人的尊嚴與身心健康,後者,則可以說是因為在公共安全一事上的「難有作為」,而受到無力感的折磨。換言之,倖存者在強暴事件後,往往受到「不能合理參與社會,以及基本社會正義感被剝奪」的痛苦。
這是為什麼許多倖存者出面「打破沉默」,最在乎的似乎是公眾「知的權益」與預防犯罪,而非個人可以有何收穫補償。《寬宥之南》的成書背景即與此有關,表面上,我們看到的是倖存者與加害者的對談;更深層來說,這牽涉到倖存者以個人之力,試圖達成一種正式(司法、文教)機構還未完備的社會使命。當我們讀到湯瑪斯說出自己:「受了那麼多教育、感受到那麼多愛,﹝……﹞我還是做出了強暴這種事。」(一五三頁)我想很少讀者能夠不感到震撼。儘管我們早已知道,強暴與社經教育背景都無顯著關聯,然而聽見這番自白,感受依然大不相同。
雖然被殘酷對待過……
莎蒂絲發起的這項計畫,得到包括父母與未婚夫,不同程度的支持。莎蒂絲的未婚夫再三表示,感覺她的做法超怪,但還是支持她貫徹想法。在少數寫到父母的段落中,我們也感受到,做為倖存者父母,儘管非常低調,卻也絕對沉重的苦痛。然而他們都選擇了尊重莎蒂絲的意願,沒有以約定俗成的常識去束縛她。這仍然反映了北歐地區的女權狀態,除了不責備受害者,對於女性的自由、特立獨行以及創造力,人們已經能以具體作為加以肯定。
儘管如此,我想還是有必要,對這個「非正統的實踐」稍加補充說明。在一般狀態下,這樣的會面,確實具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人無法鼓勵倖存者進行這類接觸,也未必毫無道理。要知道,莎蒂絲並非全無準備一頭熱地投身這個計畫,會面發生在強暴事件十六年之後,在這段時間裡,她做足了功課,也在事前與湯瑪斯的長期通訊中,奠定了開啟對話的基礎;在書中,我們看到,她會很細緻地辨別什麼是「加害者具逃避性質的罪惡感」,令我們深深感覺到,這本書非但為性暴力帶來深刻的了解,對於如何阻斷加害者各種「迴避型的假處理」,也提出了敏銳的觀察與對策。
「綠領人才」現正夯,綠領職業大揭秘!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面對減碳壓力,各國政府加速推動淨零轉型,一起來認識近年新興的「綠領人才」吧!
面對減碳壓力,各國政府加速推動淨零轉型,使得近年來綠領工作需求成長快速,無論是節能、創能、儲能、系統整合,都需要更多人才投入;一起來認識這些綠領人才的工作內容!
綠領人才1:光電案場規劃師
光電案場規劃師是負責規劃和設計太陽能光電案場的靈魂人物,在太陽能發電項目的早期階段,負責評估場地、分析建物現況、土地利用、考慮環境因素,並規劃如何最有效地配置太陽能光電設施。
這些專業人員需要考慮光電模組的布局、設備的選擇、發電量的預估,同時要確保設施的安全性、環境平衡以及與當地社區的協調,需要同步評估技術、政策、法規、成本等多方面的考量。包含評估技術的可行性、效率及成本;處理預算和籌資,確保有足夠的資金來支持建置和運營光電案場,與銀行、投資者等對象進行談判和合作。同時也會參與詳細的建物與土地利用規劃、設計太陽能裝置的配置,最後擬定適當的執行方案。
適合有這些技能的人才:工程和技術知識、專案管理能力、太陽光電技術士、具電腦繪圖能力者、安全衛生管理、現場工務工程師、系統整合工程師。

綠領人才2:離岸風場施工經理
隨著離岸風電產業的從無到有,這項與海相伴的新興職業也因應而生,離岸風場施工經理作為「海上工頭」,需要管理船上的施工團隊。該職位作為施工船船長以及業主間的橋樑,在施工過程中扮演協調、判斷、下指令的關鍵角色,並同時負責管理設備運作的安全性,確保風場設備能安全順暢地運作,也需要臨場反應與即時調度,除了擁有豐富的工程知識,也需具備高度的專業和隨機應變能力。
此類人才所需技能可包含(但不限於):離岸風場施工專案(尤指大型施工船舶類)管理與協調溝通能力、鋼結構工程焊接技術、大型起重機操作經驗、安裝和拆除工程技術等

綠領人才3:綠電調度員
「讓每一度綠電發揮最大價值」是綠電調度員的終極使命。身為售電業中的綠電調度員,需要解讀電廠發電數據(供給)和企業用電數據(需求)的能力。由於再生能源會受到天氣影響發電量的高低,必須利用過往經驗和電力數據資料,透過事前預測和事後調整,制定適宜的綠電匹配規劃,確保每一度電廠發出的綠電,盡可能的為企業客戶所使用。
適合具備這些技能的人才:電力系統知識、數據分析、計算機科學、風險管、團隊管理

綠領人才4:綠能融資顧問
綠能融資顧問是指在再生能源領域提供融資和財務建議的專業顧問。這些顧問必須擁有豐富的金融、投資和相關產業知識,致力於協助業者成功獲得綠能融資。
綠能融資顧問的工作涉及財務、工程、保險、法律等四大領域的盡職調查(註1),和一般企業融資不同的是,專案內容涉及電廠等能源基礎建設,綠能融資顧問需要親自至再生能源案場勘查,實地檢視專案進度、了解業者如何經營當地社區關係以及環境生態的維護,並透過上述資訊判斷潛在風險,針對案場的可融資性提出建議。也因為這份工作和能源轉型的永續發展相關,所以也對環境懷抱著「使命感」,期許自己的貢獻能讓台灣乃至於全世界,都能更加靠近淨零永續的願景。

※註1:盡職調查(due-diligence, DD)為企業投資和併購案中常見的流程,旨在整理並評估有關特定業務、投資或交易等專案的重要資訊,通常包含財務、法律和技術等面向,以確保決策者在做出重要決策前有全面的瞭解,並能夠最大程度地降低潛在風險和不確定性。
*以上資訊部分由大同智能、伯威海事、陽光伏特家、富邦銀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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