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雞的存活率和產蛋量都比較高,如果你是業者會把雞戳瞎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只是想要促使人們對自己平常吃的、用的、做的事情有所意識,去理解那些被市場、法律所抹殺掉的生產過程。
文:楊宗翰
雞眼睛哲學課
「你們都知道,目前肉雞、蛋雞多是養在雞籠裡,因為籠子太小、太擠,這些雞很容易恐慌、互相攻擊甚至拔自己的羽毛,所以業者必須把牠們的爪子跟鳥喙都剪掉,以免牠們受傷感染。現在,有科學研究證實,如果我們把雞的眼睛戳瞎,牠就不會對擁擠、黑暗的生活空間感到恐慌,也不會互相攻擊。相較其他看得見的雞,盲雞的存活率、換肉率和產蛋量都比較高,而且也沒有剪喙的必要性了。如果你們是業者,會把那些雞戳瞎嗎?」
這個機車到不行的問題,出現在我們第二堂的動物倫理課上。這堂課的教室是教授的研究室,我跟另外一個奧地利女生伊娜正坐在教授對面,邊吃餅乾邊喝果汁,一邊還要想著我們心目中的雞應該被如何對待?
我很喜歡這個教授的上課方式,他在第一堂課的時候,就將一份厚到不行的《動物倫理學》課本交給我們,然後跟我們說,每個禮拜的進度是一個章節,雖然內容很有趣,但是分量實在大得不像話。
上課的時候,教授基本上不太會重複教課本裡面的內容,就只是找相關的問題來跟我們討論。他也不管我們到底有沒有看,反正我們只要有辦法跟他聊天、聽得懂他在講什麼東西就好了。但我卻異常認真的習慣了「預習」這本課本,因為我們發現,那個可愛教授會因沒辦法跟我們討論而露出落寞的神情,那個壓力就讓我們大到回去不敢不預習了。
對我來說,真正的老師不應該浪費時間教課本上已經寫好的東西,老師應該以「讓學生自己學習」為主要目標,學生對課本有無法理解的部分,再來課堂上解釋就好了。
回到那些雞身上,我跟伊娜都在第一時間聲明,自己絕對不會在那種公司工作,我雖然還沒有完全吃素,但至少算半個吧!自己煮菜時不會煮肉,但是出去餐廳吃飯或跟父母吃飯時還是會吃葷,而屠宰場那邊就全部煮素食,除非有拿到披薩或是葷的麵包,才會吃到肉。
伊娜則是近全素,跟安東尼亞一樣,連蜂蜜、起司、雞蛋都不吃,他們不是因為宗教,也不是為了健康,伊娜也不是因為不忍心殺生,「我住在森林裡面的爺爺,有時候會去打獵,獵到兔子、野鹿那些動物時,我就會吃。」原來她是一個吃野味的素食者啊!
真正讓我們決定不吃肉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我們反對集約畜牧所造成的汙染與浪費,以及拒絕將動物視為商品而非生命的對待模式。我回到台灣後,遇到一個長期在森林裡跟原住民獵人學習的朋友,他說:「我只吃快樂的肉。」
然而,我比較常聽到的思維卻是,雞、豬、牛、羊這些牲畜本來就是被生產來吃的食物,我們吃這些動物是理所當然的,吃那些在山裡面自由跑來跑去的山豬、山羌、飛鼠,才是殘忍不人道的。
如果今天出現了一個以人類為食的生物,我們會怎麼選擇?你會想要當那些毫無尊嚴被送到生產線上屠宰的牲畜,還是寧願在森林裡自由辛苦的過一生,跟大自然與獵人鬥智?吃肉本身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但我認為,要怎麼對待動物,就應該以自己也願意被如此對待為準則。
我要親手屠宰肢解那些將轉化為我身體能量的生命,並誠心感謝牠們的存在,因為如果我有被吃的那天,我也希望能被這樣對待。
人類對待動物的理論,大致分為幾種:契約論、感受論、功利主義以及動物權利。教授先讓我們想像這四種論點的人,對盲雞案例會有怎樣的看法。
「人之所以會善待彼此,是因為彼此間有個『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的契約,但人跟動物無法訂立契約,一隻雞不會因為你向牠保證,你會好好照顧牠的同類或是小孩,牠就下更多蛋,或是自願被你殺死。所以說,人類完全沒有善待動物的必要。」這是契約說的基礎論點,在契約論的觀點下,刺瞎眼睛或是剪喙痛不痛,一點都不重要,只要換肉率高跟致死率較少,所帶來的效益大於刺瞎所有小雞需要的成本,他們就會採用。會讓他們不採用此方案的理由,應該只有擔心被消費者知道了他們刺瞎小雞眼睛後,購買意願會下降吧!
但感受論不這麼認為。「動物們能不能理解我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牠們會不會因此感到痛苦。跟剛出生的小嬰兒相比,豬的理解能力高多了,但我們不會因此認為,把小嬰兒整天關在鐵籠裡面就是對的,因為我們知道小嬰兒會痛苦啊!」所以對感受說而言,原本的剪喙跟致盲都會造成雞的痛苦,都不可以。
然而,這邊出現一個弔詭的地方,教授提出另一個問題:「想像一下,如果今天那些雞不是用工具戳瞎的,而是透過基因改造生產出天生盲雞,那又如何?」在這種情況下,感受論便會很自然的選擇使用基改盲雞。
至於功利主義,大概就像是個精算師。「如果改變軌道需要殺死一個人,但是可以拯救十個人,就算那個人是無辜的,還是要以能產生最大利益的方案來做選擇。」功利主義會詳細的將所有優點跟缺點列出來,將致盲所帶來的痛苦跟剪喙、剪爪相比,然後認為長痛不如短痛,並決定使用盲雞。
「我們不能因為動物不能計算、思考或使用工具,來決定人們有沒有權力利用牠們,很多人也沒有以上能力,但是我們並沒有把他們當成這些動物。我們覺得人們應該怎麼被對待,動物就應該如此。」我跟伊娜基本上都是比較偏動物權利論的討厭鬼,在這種觀點下,只要動物本身犧牲的權益大過我們得到的效益,都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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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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