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席琳狄翁有什麼不好?她會對我們造成什麼傷害?

席琳狄翁有什麼不好?她會對我們造成什麼傷害?
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這件作品算不算藝術?」的問題,如今只能得到這樣的回答:「你認為是就是,認為不是就不是。」如果這似乎將我們推入相對主義的深淵,那麼我只能說我們實際上一直都在這深淵裡,假使那真是一道深淵。

文:尼克.宏比(Nick Hornby)

我們值得這樣的藝術家
The Artists We Deserve

英國作家尼克宏比大概是當代小說家當中最深入探討流行音樂與流行樂迷文化的一位。他偶爾撰寫音樂評論,也不時在《信徒》雜誌(The Believer)談書,近年更發表散文集《多洗澡,少說話》(More Baths, Less Talking),但他的作品中,最能提升我們對聆聽與品味的思考的,卻是小說。 舉個例,在《失戀排行榜》這部小說及改編電影裡,擔當主要角色的幾個音樂宅男一開始只著重美學選擇的正確或錯誤,藉著列出十大優秀作品榜單來詮釋自己的人生,卻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基本連結。這個鮮活豐富的故事無法化約為單純的道德指令,但如果真的這麼做,那麼其中所教導的將會相當近似《好品味,壞品味?》所探討的內容。 ——卡爾.威爾森(Carl Wilson)

我最近聽了電視合唱團(Television)的許多現場專輯,並想著我的媽媽。這種聯想並不常見,實際上,在我記憶中從未有過。但讀過卡爾.威爾森這本書的人,大概就能理解,我們免不了會遇上某些出乎意料甚至不討喜的並置。

我在二〇〇九年結識威爾森。他在多倫多一場活動的舞台上,針對小說 《赤裸的茱麗葉》(Juliet, Naked)訪問我,事後提及他寫了一本討論席琳.狄翁的書。我立刻興奮不已,因為我明白他一定會談及我過去十年花了許多時間思索的一些議題:誰能夠決定一件藝術作品算是「好」作品?藝術作品的愛好者與評論家是以什麼基礎做出這些決定?他們可以信賴嗎?就某部分而言,我寫作《赤裸的茱麗葉》正是試圖探究這些問題,但我選擇創造一名作品顯然會受到老面孔(也就是搖滾樂評以及網路音樂宅)喜愛的音樂人。威爾森的書則更加大膽。我們這些熱愛音樂的人,我指的是真正像樣的音樂,像是巴布.狄倫、尼爾.楊、邁爾士.戴維斯、地下絲絨合唱團 (The Velvet Underground),當然還有電視合唱團,我們有多少人面對席琳時除了譏笑,還有其他反應?然而,就我所知,威爾森卻願意為了她剖析自我以及自己的品味。他打算敞開心胸思考她。哇!

藝術批評(還有我對於藝術批評的閱讀、體驗以及貢獻)有個地方讓我愈覺不安,那就是開放的心胸極為罕見。相反的,評論家把完全未經檢驗的好品味當成武器,用來鞭笞無知的大眾。而假使你開始懷疑那些無知的大眾其實住在大城市之外,沒有機會接受一流大學的藝術教育,或是已經過了退休年齡,或是不看自由派的報紙,那麼,你會不安也是正常的。看到《獨立報》那位不知名的記者把狄翁的歌迷貶抑為「老奶奶、身穿禮服的人士、體重過重的兒童、手機銷售員以及購物中心愛好者之輩」,就知道威爾森的驚駭不是沒有理由的。

較老舊、奢華的藝術形式在評論文章中往往遭受憤世嫉俗的惡毒批評,而遭到痛斥的不只是《達文西密碼》,也包括這部小說的讀者,評論家蘇瑟蘭(John Sutherland)就稱他們為「粗俗的大眾」。文學評論家布魯姆(Harold Bloom)曾經公然斥責全球上億個喜愛《哈利波特》的孩童(他們就是「錯」了)。《衛報》(The Guardian)的藝評瓊斯(Jonathan Jones)宣稱英國最受喜愛的畫家維特里安諾(Jack Vettriano)「根本連藝術家都算不上」(維特里安諾要是知道了,肯定要納悶自己每天都在做些什麼)。「他只是恰好受到購買複製畫的『普通人』喜愛而已。」 瓊斯還在文末沮喪地指出,維特里安諾是「符合我們水準的藝術家」,從而把一項無害的國民愛好轉變為號召全國集體自殺的理由。

就像丹.布朗、J.K.羅琳與傑克.維特里安諾的廣大吸引力一樣,席琳.狄翁的高人氣也令所有幸運到能擁有自認為的高雅品味的人驚恐不已又百思不得其解。不過,吐到狄翁臉上的口水似乎吐錯地方了,因為她演唱的是流行音樂。流行音樂的重點(此處所謂的「流行音樂」大概涵蓋了一切不屬於古典音樂的音樂)不就在於自由平等嗎?流行音樂最令人振奮的地方,不正是這種音樂可以由任何人創作(至少是任何髮型夠酷的人),也可以為任何人而創作,即便是體重過重以及沒有朋友的人,即便是喜歡逛購物中心的人,即便是音樂部落客也不例外?我之所以喜愛流行音樂,就是因為這種音樂的包容與親和。

關於文學作品的力量,有許多奇特的論述指稱傑出的文學作品能夠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而且極力強調這點,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程度。(順帶一提,實際上沒有這樣的效果。許多小說家、文學評論家與英文教授都在不經意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這類觀點正當化了攻訐窮苦老百姓的惡毒言論:要是他們閱讀一些像樣的作品,這個崩壞的社會就有救了。畢竟,搶匪不會讀吳爾芙的著作,如果他們讀了,便會受她影響而奉獻自己的人生去做些有益的事情。不過,有沒有人曾經認真主張過,聆聽流行音樂,像是雷蒙斯合唱團的第一張專輯,能夠提升我們的道德?雷蒙斯合唱團帶來的音樂樂趣,與其說能夠遏止暴動,倒不如說可能引發暴動。既然如此,為什麼有那麼多搖滾樂評希望粗俗的大眾不再聆聽席琳,改聽雷蒙斯合唱團?他們為什麼這麼在意?席琳有什麼不好?她會對我們造成什麼傷害?

我這輩子都在聽流行音樂,現在也還聽。我聽新音樂,也聽舊音樂,包括熟悉與不熟悉的。當你的年齡走過三字頭、四字頭與五字頭,如果你仍然認真對待某種形式的流行文化,那麽你不免要承受別人故作包容的同情及輕蔑——至今仍是如此!接下來,我將花十秒鐘在網路上找個高雅文化評論家所寫的文字,證明我的論點。以下這段就行,出自古典樂評萊布列希(Norman Lebrecht):

更糟的是,跨界音樂消費者並不年輕,也不輕易受人影響。根據業界內部調查,大多數跨界音樂消費者都是中年人,他們逃離了搖頭甩腦、滿口髒話的搖滾樂,卻無法成熟地轉而聆聽西方文明的經典作品。至於他們為什麼做不到,只有天知道。也許他們聽硬式搖滾聽壞了耳朵,以致聽不出樂音的細膩精妙。

沒錯,他說的就是我。如同世界上大多數人,我也沒辦法達到成熟的轉型。

在《藝術有什麼用》(What Good Are The Arts?)這本出色的文集當中,英文評論家暨學者凱里(John Carey)以冷靜的邏輯思維探究偉大藝術的倡導者所提出的那些異想天開、盤根錯節,偶爾充滿笑果的主張。閱讀他的論述不但讓我鬆了一口氣,也使我感覺獲得平反與理解。畢竟,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成熟轉型」,而且所謂西方文明的經典作品,終究也只是情人眼裡出西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