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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難以理解的「軟體工程師」生涯

令人難以理解的「軟體工程師」生涯
Photo Credit: Pixabay CC0 Public Domain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他沒有Windows電腦,所以就花了四、五天,利用零散的時間在他自己的Sun Work Station上面寫了一個類似的接龍遊戲,包含彩色的圖像介面等等。想玩電玩就自己寫一個?我很想笑,但又差點在我師父面前跪了下來。

一、

我們公司的Windows版軟體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經過歷代工程師的整治之後,內容已經凌亂不堪。過去三個月,我找時間自己重寫了整個主程式。原本數萬行的程式,被我重寫的只剩下數千行,功能不變,效能更好,而且架構儼然。

前幾天完成Alpha版之後,我不禁開懷大笑,笑聲驚動整個辦公室。

二、

在重寫這個程式的這段期間,前兩個月,我每週花在這個程式上的時間應該不會超過四個小時。後來我趁著農曆新年沒事幹,跑到公司加班數天,但是一天寫程式的時間也不會超過四個小時。

通常我白天寫兩、三個小時的程式,遇到瓶頸就去忙別的事,或者乾脆回家吃晚飯,晚上睡覺前,躺在床上用手機查一下資料,第二天上班走在路上,就會很自然的想到不錯的解法。

寫程式是一種創作,不是做苦工,不能每天在電腦前面枯坐十幾個小時,否則超時工作,只會讓自己的腦筋變得更糊塗。

我所認識的許多寫程式高手,每天寫程式的時間都不會太長。

三、

1995年的時候,有一天在美國鹽湖城,我陪著趨勢科技的創辦人張明正扶著他爸爸過馬路,他突然跟我說:「宜敬,我實在搞不懂,在軟體這個行業,一個優秀的工程師的產出可以輕易抵得上一、二十個平庸的工程師,但是公司最多只要付他兩、三倍的薪水。那為什麼還有公司願意付錢雇用那些很平庸的工程師呢?」

當時我博士剛畢業,當然不知道要如何回答他的問題;而現在過了這麼多年,我還是不知道要如何回答那個問題。

而當時張明正會問我那個問題,應該是因為我介紹了幾位同學跟朋友到趨勢科技工作。那幾位都是以一當十、以一當百的高手。趨勢科技當時沒有給他們十倍、百倍的薪水,但是對他們也不薄,給了他們不少的股票。

後來趨勢在日本上市,我那幾位朋友都成了億萬富翁,財富應該超過一般工程師的十倍、百倍吧?

四、

寫一個大型程式,並不是「人多好辦事」。

如果是土木工程或是製造業,人越多、產出就越大。如果一個計畫延誤了,就多調一些人手過來幫忙。

但是在軟體工程裡,人越多,就越是難以協調,寫出來的程式也往往品質越差、效能越糟糕。

這就是有名的「The mythical Man-Month: Adding manpower to a late software project makes it later」。

IBM在1960年代開發OS/360作業系統軟體時,就發現了這個奇特的現象。

所以我也搞不懂,大型軟體公司雇用了那麼多的軟體工程師幹嘛?

五、

我在當兵的時候,有一陣子在台中十軍團的資訊中心擔任資訊官。那時候我手下有兩名資訊科系畢業的大專兵,但是我嫌他們兩人寫程式寫的太慢,而解釋給他們聽更是費事,還不如我自己動手寫比較快。

所以我就叫他們到一邊涼快,所有的程式都由我來寫就好。而他們兩人覺得很不好意思,就泡了很好喝的奶茶給我喝。

後來我們成了很好的朋友。

六、

寫程式並不是寫的越長越好、越厲害。

我年輕在台大資訊工程系的時候,會跟朋友炫耀說:「我寫的程式語言編譯程式,總共有一萬多行耶。」

後來我去美國布朗大學讀電腦科學博士,畢業的時候喜歡跟朋友炫耀:「我的博士論文那個程式,功能那麼強大,但是我只用了七、八千行程式就搞定了耶。」

七、

二流的軟體工程師,喜歡把簡單的問題弄的複雜,寫出別人看不懂的程式。

一流的軟體工程師,喜歡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寫出架構清楚明白的程式,讓人看了之後,覺得問題好像很簡單。

三流的軟體工程師會去崇拜二流的軟體工程師,因為他們會覺得二流工程師寫的程式都看不懂,一定是超級厲害。

三流的軟體工程師不會去崇拜一流的軟體工程師,因為他們會覺得一流工程師所做的事情都很好懂,好像都很簡單。

只有一流的的軟體工程師才會佩服一流的軟體工程師,因為只有他們才能看的出來,其他的一流軟體工程師厲害在哪裡?

台灣的軟體業如此,美國的軟體業也大致如此。

八、

直到1980年代末期,IBM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電腦公司。而當時IBM找了一些原來是做硬體製造的高階主管來管軟體部門。

那些高階主管依照他們管理製造部門的經驗,決定用KLOC(thousands lines of code),也就是每位軟體工程師每年寫出多少行程式來計算軟體部門的效率。

結果軟體工程師們都「短話長說」,寫出一堆落落長又沒有效率的軟體程式。

九、

要成為一流的軟體工程師,必須熟悉了解電腦科學的各種基礎理論,也必須累積長時間的實務經驗。

我在布朗大學電腦科學系讀博士修課的時候,程式作業的份量非常重。上作業系統(Operating System)課的時候,教授要我們每個人獨立寫一個包含File System與 Process System的迷你Unix作業系統。

上編譯程式(Compiler)課的時候,教授要我們每個人獨立寫一個Compiler,而且每一個模組還必須用兩個以上的方法寫,然後互相比較。

而上Andy Van Dam教授的電腦圖學,那簡直就是人間煉獄。當時助教發問卷調查,發現每位學生每週花在寫那堂課的程式的平均時間超過四十個小時,學生們幾乎要群起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