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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怪人」的幾個英文字:Geek、Freak、Nerd

「形容怪人」的幾個英文字:Geek、Freak、Nerd
Photo Credit: Nacho Doce / Reuters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這是一本「為宅宅、怪咖」平反的時代讀本。

一九八二年,可能是第一次在書面刊物上出現「電子郵件」這個詞的時候(於一九八二年某期的《電腦世界雜誌》〔Computerworld Magazine〕),同年,也是周六夜現場「怪咖短劇」的作者蘇斯特及比茲接觀眾來信接到手軟的一年。這時,蘇斯特與比茲才發現——或許要感謝他們之前曾經請艾維斯.卡斯提諾上節目擔任音樂來賓,而啟發他們創出怪胎搖滾這個名詞─怪咖(Nerd)這個詞已經傳遍大街小巷,人人皆知到要被正式列入字典了。

當然這也帶來一個更麻煩的問題,這麼主觀的一個意象,字典能給它冠上具有絕對效度的定義嗎? 尤其是在我們這個有點怪誕的摩登時代,每個人都能不被這些所謂的專家意見限制且規範,而能透過自己的雙眼去定義自己的世界,況且這些專家們可能也帶有一點極客特質。

然後我們來看看極客(Geek)這個字,雖然是不太可能精準地找出這字的來源,但一般的假設是來自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怪胎秀的瘋狂表演者,會一口把雞頭咬下來的那種。

如果要找一個公認最早使用這個字的任何出版品,大概就是莎士比亞的《第十二夜》,其中寫道:「And made the most notorious geek and gull.」一八七六年的《牛津英語辭典》曾發現,「Geek」這個詞曾在FK羅賓森(FK Robinson)

的一篇出版品中被提到,在此意指「傻瓜;不文明之人;愚昧之人」。另外,這個字的來源也很有可能是來自荷蘭語的「gek」或者是低地德語「geck」,這兩個字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紀初,意思一樣是「傻瓜、愚昧之人」。

一九一六年,《牛津英語辭典》所提出最早使用「Geek」一詞的文章,如同現今的研究所認定的,是在《富國銀行通訊》(Wells Fargo Messenger)這本刊物,其中寫道:「……你從未看過如此狂熱的蠢蛋。」

作者威廉.林賽.格雷沙姆在他一九四六年的小說《玉面情魔》(Nightmare Alley )中,「Geek」這個詞是被用來形容雜耍表演團的團員。接下來到了七零年代,剛左報導的始祖杭特.湯普森,以及外號「經典」的早期摔角明星佛雷迪.布萊希,都很常使用這個詞,布萊希不只是常用而已,在七零、八零年代還很常表演「Pencil-Necked Geek」這首歌。

極客(Geek)跟怪胎(Freak)這兩個詞的雷同性,我們可以再一次引用牛津英語辭典的解釋,後者的起源也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紀(或許更精準一點的說是一五六三年),是從古英文「frician」演變而來的,意指跳舞。

從這個脈絡來看─一個人自由隨意的亂舞─這個字帶有一種隨性的語意,同時在巡迴演藝團盛行的年代,「Geek」跟「Freak」通常是被放在同一個類別裡,也因此在格雷沙姆的《玉面情魔》裡,「Geek」幾乎是野人的同義詞。

自稱自己也是個怪咖的歷史學家吉姆.巴羅斯(Jim Burrows)指出,在一九六八年出版的漫畫《人偶極客》(Brother Power, the Geek)中,我們可以看到「Freak」跟「Geek」之間更加直接的關聯性,該漫畫是由喬.賽門(Joe Simon)創作(他同時也是美國隊長的作者之一),同時也歸功於賽門本人對於嬉皮運動中的「花的力量」(Flower Power)的深深著迷,漫畫內容包含了大量嬉皮元素。

《人偶極客》的主角,如巴羅斯描述的,是個融合了科學怪人、小木偶皮諾丘,以及羅伯特.海萊茵的科幻小說《異鄉異客》(Stranger in a Strange Land)中從火星回到地球的瓦倫丁.麥可.史密斯等不同角色的綜合體。巴羅斯也說,最初其實是要把漫畫主角命名為「Freak」,但由於那個年代,這個詞附帶著毒品文化的意涵,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困擾,乾脆改成「Geek」。  

事實上,這本漫畫也可以說是最早使用「geek out」這個詞彙的刊物。

巴羅斯寫道,以實際上來看,落在「geek」這個類別的巡迴表演者,通常都是有著特定的外表特徵。所以並不是隨便亂用也可以的,巴羅斯跟一群核心成員,就時常關注著「geek」跟「nerd」這些詞的誤用狀況,過去曾經澄清有人認為「NERD」代表的是加拿大的「Northern Electron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NERD)實驗室」(現在已更名為Nortel),以及後來在維基百科上有人編輯寫道,在喬治.考夫曼及艾德娜.菲柏所創作舞台劇搬上大螢幕的電影《八點的晚餐》中,曾有一個角色講了「nertz」這個字,而這個字就是最早使用「nerd」的起源。(在巴羅斯的部落格有提到,這個維基百科的錯誤論點還是他自己上去編輯修改的)。

巴羅斯寫道,「geeks」被呈現在大螢幕上的例子大概就是「類似伊克巴.克蘭恩這個角色,或者是由吉姆.凡尼演出的恩內斯特」,拿恩內斯特來說吧,在電影中外貌看起來瘦長像竹竿一樣、有點幼稚的感覺,故事是他做為一個帶著一群感化院的少年犯去露營的輔導員,即便在這群不被外界接受的年輕人中,他仍然讓人覺得比這群少年犯更失敗更糟糕,但漸漸的恩內斯特開始跟他們建立關係,從一些事件學習中教導他們如何建立起被主流驅逐時的正確心態,最終贏得他們的尊重(當然是會有一些滑稽好笑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