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厭倦長輩有臉書和Line就什麼都要分享?他們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想我可能有些年齡層的歧視,根據我自己的觀察,會轉發很多被我認為是「垃圾資訊」或是「謠言」的人,大概是40歲以上的長輩。而我每次都很努力的希望他們查證後再轉發,但是從來沒有看到效果,還是有大量我覺得不需要出現的訊息不斷分享。而我整理了我身邊的例子,我覺得事情是這樣的。
在我常用的通訊軟體Line裡面,有非常多的群組。群組每天都會被各種資訊洗版,可能是Line要收費了、什麼東西吃了會致癌、打什麼號碼可以查被監聽、甚至你的手機可能已經被植入木馬等等。還有一些小故事,心靈雞湯、星座運勢甚至是心理測驗等等。
相信大家應該對這樣的訊息耳熟能詳,而謠言其實佔裡面的半數。如果知道是謠言,我會貼一個網路上查到這是謠言的證據回應,希望大家能夠先查證之後在轉貼。而如果是其他的東西我也就說聲謝謝分享,雖然我覺得一直被洗版有點煩。想把這個現象整理出來,是在一個群組裡發生了一件事情。
有一天有一位長輩發了一篇有關於大陸領隊來我們台灣多麼可惡的文章,但裡面卻沒有任何的照片或證據。然後我非常雞婆,我就說我覺得這個感覺滿像謠言的,可能要求證一下再發比較好,不然只是造成族群對立。接著很多人群情激憤,覺得大陸人就是沒水準、沒教養,領隊當然也不想好好做事。也有人覺得台灣人就是不夠團結,才會懷疑這是謠言。結果後來有幾個人覺得這是謠言(包含我),而且傳了很多次了,每一項資訊都需要查證,不然造成誤導或對立非常不好。而當初轉發的事主不斷強調他只是好心想轉發這個訊息,大家有必要一直咄咄逼人嗎?結果就吵起來了,當下其實非常無奈。
我想我可能有年齡層的歧視,因為根據我自己的觀察,會轉發很多被我認為是「垃圾資訊」或是「謠言」的人,大概是40歲以上的長輩。而我每次都很希望他們查證後再轉發,所以我努力的查證之後跟他們說明。但是從來沒有看到效果,還是有大量我覺得不需要出現的心靈雞湯或健康訊息不斷分享。而思考之後,整理了一下身邊的例子,我發覺事情是這樣的。
他們正在學習網路溝通
在我這個世代,網路已經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在網路上你可以找到各種知識,跟每一個人做聯結,幾乎日常大小事有一半以上都可以透過網路解決。但是網路對我爸媽那個世代來說,是非常新奇的事情,他們不懂我們的語言,也不知道該怎麼樣跟我們產生互動。
於是他們看見了在FB上有很多轉貼後非常多讚的文章,並認為這就是網路連結的一個方式。我常常看見長輩的FB或Line動態消息上,完全沒有任何自己打的字,只有分享和轉貼。如果你點開群組來看,應該會有很多類似的分享,只是他們覺得有趣或很棒的文章,例如勵志名言、健康資訊等等,在我們眼中只是洗版的垃圾訊息…。
經驗越多,越容易先入為主的「肯證偏誤」(confirmation bias)
「肯證偏誤」說的其實就是當你已經對事情有一個成見,無論出現的證據是什麼,你都會挑選對你有利的,忽略對你不利的資訊。包含我剛剛所說感覺會發這些資訊的人是40歲以上的長輩也屬於「肯證偏誤」的一種,因為我尋找到支持我的證據都是有利的,而沒有提出任何不利的看法。
所以,他們轉發的很多東西不是沒有查證,而是他們打從心底相信這是真的。就像是福島核災後我不只一次看到不能吃魚的變異魚圖片,或是甚麼新的詐騙方法或旅遊被賣腎的都市傳說等等。所以我後來驚覺,就算跟他們說這是謠言,他們也不會停止,因為他們打從心底相信是真的,怎麼會還想去查證呢?但當你提出質疑,甚至給他們看證據。他們會告訴你他們是好意,也是為了大家好,希望提供一些資訊。怎麼大家都質疑他們發的東西呢?最後好像自己是個受害者,每一個人都要針對他。(在心理學上,這個狀態叫做心理遊戲,有機會在跟大家分享。)
認同
我曾經被一個長輩問說有沒有看到他轉貼的文章?我跟他說有,結果他問我說是不是他貼的東西不好看,所以我沒按讚。我當下非常驚訝,只好說我太忙可能疏忽了,接著從此我有看到他發文我都會給他一個讚。而其實我對驚呆十三億人的女生沒興趣,也不想知道幾個大老闆又講了甚麼名言。但我想他們非常需要認同,他們也想要和我們一樣,在網路上被很多人看到,甚至非常多的讚。
我還遇到過一個長輩是我們前一天剛去某個厲害的蜜糖吐司打卡,後一天就換他在那邊打卡並拍照上傳到FB,但是他平常根本不吃甜食啊…。不過我從他和朋友的留言,我感覺他非常的享受這樣的互動。所以我忽然懂了,他並不是真的想吃,而是他想把這樣的照片傳上去,這樣他的朋友們會按讚,甚至連我們都會留言詢問。他們只是希望大家能夠繼續看見他們、回個留言,按個讚,認同他們。
渴望網路上的每一個連結
有幾位長輩,幾乎每一封轉發給他們的EMAIL都會很認真的點開,每一篇FB別人轉發的文章都會進去看完,會很認真的每一篇都回留言,加入他看得到的每一個人,甚至我的朋友。我覺得他們也想和我們連結,但還沒找到方法。因此他們也積極的轉貼他們覺得對我們有益處的文章,希望我們可以受到這些文章的感化,但我其實常常只覺得很煩而已。但是仔細看看這些文章的取向,很多內容可能藏著他們對我們的關心,或是希望我們做的事情。例如想要你早點睡覺就會貼「看了這幾張圖片,你就不敢熬夜了」,而想要你回去跟他們吃飯就會貼「想一想,你有多久沒跟家人吃飯了」這樣的文章。
其實,不只長輩們,我們這個世代上也都有上述現象。我常看到我們的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裡,充滿著亟欲想要讓大家看見以及連結的人。他們想盡辦法製造話題,只為了你的目光能夠多停留一下。在這個空中就能夠互相交流的世代,無論使用任何的工具,還是要認知到在螢幕後面的是活生生的人,還是渴望著人與人的聯結。而這些我們可能認為很煩的長輩,他們只是想製造一些話題,讓我們注意到他們。因為在網路的世代裡,我想不只他們,我們也非常的孤獨。
Photo Credit: Montecruz Foto @ Flickr CC BY SA 2.0
責任編輯:楊士範
核稿編輯:翁世航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