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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笑來:99.99%人身在其中卻不自知的「人生三大坑」

李笑來:99.99%人身在其中卻不自知的「人生三大坑」
Photo Credit: Corbis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注意力和時間的區別在於,時間不受你的控制,而注意力在理論上應該只受你的控制。當然,你會發現絕大多數人的注意力都是被別人控制的,而其中很可能包括過去的你和現在的你。經過多年的觀察,我總結了一個跟注意力有關的概念,叫作「人生三大坑」。

文:李笑來

你所擁有的最寶貴的財富究竟是什麼?

你可能從來都沒有把「注意力」這個概念當成自己的「財富」品類之一。

一提到財富,絕大多數人能直接想到的概念肯定是「金錢」,甚至不是「時間」,當然更不會是一個原本不在自己的作業系統裡的概念──注意力。如果在此之前你就是這樣的,那麼相信我,你並不孤獨。

注意力和時間的區別在於,時間不受你的控制,而注意力在理論上應該只受你的控制。當然,你會發現絕大多數人的注意力都是被別人控制的,而其中很可能包括過去的你和現在的你──還是那句話:相信我,你並不孤獨。

你可能沒有從這個角度想過問題,所以才那樣無所謂。

舉一個在互聯網發展過程中發生的例子。在互聯網剛剛出現的時候,人們即便「看到」了它的商業價值,也沒辦法「實現」它的商業價值。因為要真正實現大規模的商品交易,不僅要有互聯網基礎傳輸協定所傳輸的「資訊流」(你能看到賣家賣的是什麼),還要有「金流」(你得有辦法向賣家支付)和「物流」(賣家收到你的錢後得把貨送到你那裡)。資訊流、金流和物流就是「電商三要素」。

與很多人以為的不同:免費不是互聯網的「理想」,而是一個無奈的結果。在互聯網出現之初,由於金流和物流沒有完全跟上資訊流,所以只能免費。在那時,連遊戲這個不需要物流的東西,都因為金流解決得不好而只能暫時免費──只要金流有了一點點的改善,遊戲馬上就進入了大規模收費時代。

於是,在互聯網大規模普及的前二十年裡,並沒有大規模的電商被實現,也就是說,在那之前,互聯網上幾乎只有一種商業模式:收割用戶的注意力。透過提供各種新鮮有趣的內容,吸引使用者的關注,把流量搞上去之後,開始投放廣告──本質上不過是把大量用戶的注意力集中起來再收割,然後打包賣給廣告主。

人們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注意力竟然被這樣出售了──這件事真的很諷刺。一般認為早期的互聯網用戶是相對「素質更好」的群體,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他們更像「被人賣了還在幫人數錢」的那種人。不過,一些人也用不著太得意,因為他們雖然不常上網,但整天都在看電視──背後還是一樣的商業模式──隨便看,全部免費!於是,很多人就把注意力挪到電視上去了。這些人的注意力也被集中、大量、廉價地收割(更可能乾脆是免費收割吧),然後被打包出售。

所以,不要認為注意力是不值錢的。這世界的商業模式之一起碼在清楚地告訴你:雖然單個人的注意力可能很不值錢,但若能大量收割那些完全不值錢的注意力,就有可能賣出一個不錯的價錢!

那些被互聯網和電視收割的注意力,就是由很多個體主動放棄的注意力構成的。如果連這樣的注意力都能賣出好價錢,那麼主動有效調動且最終能有所產出的注意力該多麼值錢?起碼應該「更值錢」才對吧。

經過多年的觀察,我總結了一個概念,叫作「人生三大坑」。

你一定經歷過一些「坑」。有些坑很深,一旦掉進去就可能爬不出來;有些坑很淺,掉進去再爬出來可能反倒是件好事(可以借此增長經驗)。但還有些坑很可怕──它們是隱形的,沒準兒已經掉進去了卻全然無知。

我就知道這世上有三個這樣的大坑,坑內人頭攢動,99.99%的人身在其中而不自知,因為放眼望去──「大家不都這樣嗎?」

  • 第一個大坑叫作「莫名其妙地湊熱鬧」

湊熱鬧,你一定見過。很多人走在大街上,看到有一大群人圍在一起,就會不由自主地走過去,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可關鍵在於,那一定是跟自己沒有關係的事情,為什麼要去湊這個熱鬧呢?尤其是那些在大街上造成圍觀的,通常不會是好事。道理明擺著:能讓人們在大街上圍著看的是什麼事情?大都是不好的事情!可是,不好的事情有什麼可看的?看來看去無非就是那麼幾齣:有人吵架了,有人打架了,有人受傷了⋯⋯用腳趾頭想想就能知道,見義勇為這種事,大都不是一大群人圍在一起做出來的。而且,絕大部分人都不是醫療、消防、救援等專業人員,即便在大街上遇到需要幫助的人,也不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這時最好的選擇是撥打求助電話,等待專業人員來處理,而不是湊熱鬧。

現在,人們上街的欲望比以前低多了,因為人們現在上的不再是大街,而是網路。網路上可看的熱鬧更多,甚至可以給自己泡杯茶,擺好姿勢再圍觀。呀,萬科出事兒了!呀,吳亦凡出事了!呀,趙薇出事了!⋯⋯這種人現在在網路上被稱為「吃瓜群眾」。比起在路邊圍觀的人,網路上的吃瓜群眾們還會將湊熱鬧變成一齣鬧劇──一群人本來就莫名其妙地圍觀,結果看著看著,圍觀的人居然吵了起來,引來更多的人圍觀⋯⋯

據說「好奇心是創造力的源泉」。事實上,無論是誰,都有滿滿的好奇心,只可惜這好奇心都被浪費在莫名其妙的湊熱鬧上了。不過,這也很正常──有那麼多的人沒什麼正事可做,連書都不讀,閒得要命,他們有大量閒置的時間需要「殺」掉,有大量閒置的精力需要發洩,有大量閒置的好奇心需要滿足⋯⋯

  • 第二個大坑叫作「心急火燎地隨大流」

突然之間,某個「趨勢」就出現了(例如,前幾年的O2O,以及最近的AI和內容創業)。只要有什麼東西「火」了,瞬間就會有一大批人(事實上,總是絕大多數人)心急火燎地去隨大流。

可是他們忘了,在任何一個大趨勢出現的時候,一定有一批人早就準備好了(雖然不一定是特意準備的)。若內容創業真的是大趨勢、大潮流,那麼在此之前已經「寫了十幾年字」的那批人顯然是「雖然不是特意,卻必然準備最充分」的。在大趨勢出現後才開始心急火燎的人,怎麼可能是另外一批人的對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