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抒情文輕判經濟弱勢竊盜,林輝煌法官對判決書的獨特見解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新任的新北地院院長林輝煌,曾在民國91年改變傳統判決書寫法,以抒情文方式判決,輕判經濟弱勢的竊盜被告而聲名大噪、引起法界轟動。他也提到,部分法官要求法官助理書寫判決草稿,再就草稿簡單修飾後定稿。並重話批評:「這樣的法官是在做違法的事。」
文: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媒體報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13日通過4項人事調動案,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雲林地方法院法官林輝煌,將接任新北地院院長。林輝煌法官曾在民國91年改變傳統判決書寫法,以抒情文方式判決,輕判經濟弱勢的竊盜被告而聲名大噪、引起法界轟動。
著名的抒情判決是關於一起加重竊盜的案件,判決書中感性地描述被告在法庭上弱勢的模樣,提到被告困苦的生活環境,並將自己在開庭前與被告母親的對話寫進判決中,最後還在判決後記中寫到「上蒼悲憫,願容卑微生命在這塊土地喘息。檢察官慈愛,願為可憐小人物委屈。」
雖然林輝煌法官肯定為了竊取廢鐵線而攜帶的剪刀屬於兇器,仍在法庭上與檢察官和告訴人協商,變更起訴法條為普通竊盜罪並僅輕判罰金300元。
什麼是兇器?
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第三款「攜帶兇器而犯之者。」,目的在利用立法避免因為小偷帶著兇器行竊,對被害人造成更大的威脅。但是對於「兇器」的認定,卻在實務上多有爭議。
最高法院在民國79年的判例中指出,所有客觀上會對人造成威脅、具有危險性的物品,都屬於兇器。只要行竊時攜帶,就算攜帶時沒有打算用這些物品傷人,也會構成攜帶兇器的加重竊盜罪。在這樣的見解下,只要法官認為是「危險物品」,行為人就會直接被論處加重竊盜罪。
上述的見解將可能出現,拿「工具」行竊,例如老虎鉗或是本案的剪刀偷取價值低微的電纜,因一律被認定為攜帶「凶器」而被論處加重竊盜罪,刑度上恐比未用工具偷走手機、筆電甚至超跑等價值昂貴之物更重。
判決書怎麼寫?
除了抒情體例的判決書,林輝煌法官也曾在一起非法持槍案件的判決書中,記載全部的筆錄。對於林輝煌法官自創風格的裁判書,各界有褒有貶,引發廣泛討論。
一般法官製作裁判書類雖然各有些許不同,但體例有共通性,並且大致都按照傳統作法呈現。內容繁雜且充滿法律專業用語,一般人難以閱讀。
有認為當事人最關心裁判的結論,判決書應該盡量簡化,只記載與待證事項有關的筆錄內容。甚至有人提出,製作判決書有一定格式,林輝煌法官製作的判決書明顯與傳統書類格式不同,質疑有無違反書類製作相關法規,但林輝煌法官持有不一樣的見解。
林輝煌法官認為,職業法官欠缺民意,只是經由考試就獲得終身職,卻壟斷審判業務。法律或情理上得以簡單處理的案件,是因為司法資源的有限性,不是因為較當事人有更多的民意基礎。對於有較大爭議,或者裁判結果較為嚴重的案件,則不應該便宜行事。基於國民主權的原理,憲法要求法官在行使權力時謹慎且盡量透明,得以充分被檢驗。應該盡量完整呈現訴訟資料,讓國民檢驗審理過程、裁判結果。
你的判決書,真的是法官寫的嗎?
林輝煌法官在一個「判決後記」中也提到,部分法官要求法官助理書寫判決草稿,再就草稿簡單修飾後定稿。並重話批評:「這樣的法官是在做違法的事。」
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聘用法官助理遴選辦法明定,法官助理的工作是審查訴訟案件程序、分析訴訟案件法律問題、蒐集訴訟案件資料和其他法官交辦事項。在該辦法擬定前後,都曾有法官要求明定助理可以草擬判決,但都沒有被司法院接納。林輝煌法官認為,由此可以看出司法院不允許助理代為草擬判決。
事實上,法官讓法官助理草擬判決書初稿,在業界算是公開的秘密。甚至有法官僅告訴法官助理「原告勝訴」、「駁回」、「無罪」等判決結果,其他論述全由法官助理自己翻找卷宗,寫出完整的判決書,被戲稱為「全額交割股」。這樣的判決書,要怎麼正確完整的傳達法官對於案件的推論過程呢?
民國106年8月舉行司法改革總結會議,司法改革也暫時畫下逗點。其實可以發現,我們的司法環境在各方面,都還有很多的進步空間。《法操》認為,法律存在生活中,與我們息息相關。無論是對法律條文的理解,或是司法體制的運作,都值得我們共同探討與關心。
延伸閱讀:2017法操白皮書:【逗號】改了又改,革了又革的司法改革!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綠能x數位,科技助攻水產養殖產業升級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水產養殖結合太陽光電是一種創新的經營模式,讓漁場除了既有的漁獲外,更能提供綠電創造額外收益,國內更有漁場順勢導入數位工具管理養殖環境,持續提升水產質量。我們可以看到,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正在養殖漁業發生。
糧食生產是農漁業的主要功能,順應環境選擇不同的作物與耕種策略,是農漁民智慧的累積,臺灣的農漁業實力更是享譽國際。然而,由於整體產業結構轉型、生活型態轉變,傳統看天吃飯的一級產業,較不容易成為新世代就業的優先選項,如何在現有產業基礎上創造新商機、吸引年輕人返鄉,是各界都在思考的課題。
近年來,各國政府致力推動再生能源以實踐減碳,在不同場域、建物等結合光電開發的複合式發展模式,成為兼顧空間利用效率、提高單位面積產值的創新解決方案,這樣的趨勢正在農漁業現場發生。
農漁業結合光電創造附加價值
農電共生可提供自給自足的再生能源,還能保護農作物免受極端天氣影響,提高生產韌性,多餘的電力也可以躉售,提升農民收入。著眼於光電帶來的附加價值,越來越多國家看好農業結合太陽光電的發展潛力,德國、日本已有多個果園結合太陽光電從事農電共生,法國也實驗在成列的葡萄藤上安裝太陽光電模組。
不只農業,國際也開始出現結合水產養殖與太陽光電的漁電共生。例如美國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發展出太陽能牡蠣生產系統,不僅實現綠電自發自用,漁產收穫量更高達傳統養殖場的45倍;而在養蝦大國越南,也開始執行養蝦場結合太陽能發電的漁電共生計畫,為養殖場提供穩定電力並帶來漁獲,一舉兩得。

數位轉型為漁電共生添助力
漁電共生是利用漁業養殖場域結合太陽光電設置,期能改善生產環境、增加漁民收益,創造土地多元利用,是臺灣積極推動的重要政策方向之一。不過其他國家與臺灣的漁電共生開發型態不太一樣,其他國家多以沿海鋪設水面型光電為主,臺灣的漁電共生則採用室內養殖場搭配屋頂型光電,或室外魚塭搭配立柱型/水面型/塭堤型光電設備,近年來在許多漁民與光電業者的努力合作下,這樣的複合式土地利用模式逐漸展現效益。
不同養殖物種的環境需求不一,漁電共生導入的過程須經磨合,運用魚塭上方架設太陽能板,冬天防寒害、夏天助降溫,並配合不同物種的習性調整投料策略,同時結合數位環境監控系統調節養殖環境,進而達到提高漁獲收益之積極目的。

光電開發帶來的效益,也讓原本衰頹的產業地景重現生機,例如位於臺南七股的日運案場,原本是高鹽度的廢棄魚塭地,在養殖專家與在地青年的協力下,透過微生物、益生菌來控制池水,搭配AI數位化儀器監控養殖過程,持續累積養殖數據建立資料庫,烏魚、虱目魚、白蝦的混養模式已多次收成;四鯤鯓漁電共生案場過去同樣是廢棄魚塭,改建為室內型漁電共生案場後,能精準控制環境變數以從事精緻養殖,已成功育成一尾重達30克以上的白蝦。
由於漁電共生帶來的效益逐漸獲得認同,有別於過去多為光電業者發起的開發模式,最近也出現由漁民發起的漁電共生規劃,例如茄萣區不少養殖戶視漁電共生為吸引青農返鄉的契機,積極爭取納入漁電共生先行區;目前採用塭堤型與立柱型的光電設施,養殖的虱目魚也已開始收成。

養殖漁業正在實現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
數十年來漁民的養殖專業與經營視野,讓臺灣水產養殖產業在國際上向來有一席之地,但近年來確實也面臨產業結構轉型、從業人口老化凋零的挑戰;如今結合光電的漁電共生模式,讓原本看似傳統的一級產業開始蛻變,養殖模式、經營模式、商業模式不斷創新,也吸引更多青年關注與投入;臺灣養殖王國的美名,相信在不久的未來,將藉由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再次展現耀眼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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