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籍漁工當「動物」,英國紀錄片揭發台灣漁船黑暗真相

把外籍漁工當「動物」,英國紀錄片揭發台灣漁船黑暗真相
Photo Credit: AP/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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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台灣在「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的名單上,被歐盟出示了警告的黃牌,兩年後的今天,透過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的影片,這個問題似乎沒有改善,而政府所做的,就只有發問卷和提供權益小卡而已。

報導:鄒敏惠

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EJF)13日公布影片〈剝削和非法:台灣漁船的黑暗真相〉。時逢歐盟官員來台審查兩年前我國遭舉黃牌一事,時機敏感,漁業署也在14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影片內容「不全然是事實」,但現況是否真的改善了,環境正義基金會副執行長施密特(Max Schmid)表示,結構性的問題仍然存在,且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行為與剝削漁工的作法互為表裡,其實是高度相關。

施密特說,環境正義基金會多年前開始關注台灣外籍漁工處境以來,仍尚未見到證據顯示改善。他們去年底即規劃在今年初發布這部影片,只盼引發台灣主管機關重視,無關歐盟官員行程。未來也將持續進行影片拍攝及訪調,以環境正義為出發,直到終止剝削的一天。

剝削和非法 from 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 on Vimeo.

數月不回港「與世隔絕」 遠洋漁船零勞檢漏洞

美國華府智庫「美國進步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Progress,CAP)今年1月發表台灣漁業報告,指出基於可信證據,台灣籍漁船近十幾年被投以指控,涉及不永續漁法、過漁、人口販運、「強迫勞動」(forced labor)等多個範疇,特別是針對外籍漁工的部分,直至今年都鮮少成案調查。

繼去(2017)年以短片揭露外籍漁工的血汗,環境正義基金會公開最新調查影片,參考也是關心漁工處境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海員漁民服務中心」及各地庇護所,再次確認受虐的情形依舊佔多數。

遠洋漁船會數月不回港,在海上直接把漁獲轉交給其他的船。在這樣與世隔絕的環境,又缺乏適當的檢查措施之下,外籍漁工很容易被逼至受剝削、不人道的處境。施密特重申,目前仍沒有證據顯示漁業署在海上進行勞檢,這一年來也沒有看到對於人口販運案件的起訴。

雖然區域性漁業組織規定大型漁船應有5%的比例設有觀察員,但施密特表示,即便是在這少數5%漁船工作的漁工,也未必就獲得了保障,因為這些觀察員的任務是針對海洋資源進行科學紀錄,勞動檢查並非他們的職責,也就是說,在掌握漁工海外作業權益上,我國所能掌握的仍是一片空白,更不用說是勞動稽核檢查。

省成本! 非法漁業和剝削漁工的一體兩面

依國際勞工組織發布的2017全球奴隸指數(Global Estimates of Modern Slavery),2016年全球仍有2500萬名勞工以某種現代奴隸的形式生活著,其中十人就有一人來自農漁業部門,而環境正義基金會認為,非永續漁法和人權剝削通常是密不可分。

施密特表示,全球漁業資源枯竭,漁獲在減少,漁船也必須花更多時間捕魚,或航行至更遠的地方。為了維持固定的漁獲量及獲利,有的選擇違法進行IUU活動;有的則是打漁工的主意,以各種方式減少人力成本,高昂的職安風險也由漁工獨力承擔。

「所以即使漁獲量已經減少,漁船還是能維持獲利。」環境正義基金會執行長川特(Steve Trent)說道。

不顧職安風險 阮文雄神父:他們被當「動物」

影片訪問了數十位曾在台灣遠洋或沿近海漁船上工作的漁工,他們都表示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暴力、剝削和威脅。居住的船艙骯髒又狹小,船上的工作時間長,環境既危險又不人道,甚至還有漁工被要求以簡單的裝備潛到船底,清理船隻推進器的雜物,而氧氣僅從岸上的壓縮機透過一條塑膠管供應。

一位曾在台灣人的漁船上工作的漁工受訪時表示,他曾目睹自己的朋友因為工作速度太慢,回到岸上後就被拖到老闆的辦公室遭三個人圍毆,還被槍抵著以防他還手。

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主任阮文雄神父在影片中這麼說:「他們是用動物這個字形容(外籍漁工),動物。」他們受到虐待,並且必須忍受這樣的虐待,直到回船到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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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實際案中人物。Photo Credit: Reuters / 達志影像

泰國組跨部會專案小組 漁業署:我們發問卷和權益小卡

同樣在2015年遭歐盟舉黃牌警告的泰國,也面臨非法漁業活動的國際壓力。但透過一連串的改善措施,特別是勞動部攜手漁業部門,組成專案小組,聯合執行港口檢查,不只看漁獲,也落實勞檢。環境正義基金會表示,泰國政府要求漁船每月回港,建立「進港離港」(port-in port-out,PIPO)機制,每次進出港口都需受檢。檢查作業甚至不侷限在港口,也延伸到海上漁船。

施密特認為,雖然泰國的漁業狀況和台灣不盡相同,但重點在於勞動部門和漁業部門的通力合作,才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根據漁業署14日的新聞稿,我國目前的做法是向國內外船員發給問卷,同時印製船員權益卡片發放給船員,以瞭解自身權益。我國也無跨部會合作,而是在漁船進港時,由勞動部及漁業署各依業務職掌進行檢查。

ILO188號公約 國際漁工權益的保障

施密特還透露,泰國計畫在今年6月簽署國際勞工組織漁撈工作公約(ILO188)。根據國際漁業資訊290期資料,一旦公約實施後,將可建立一套勞工最低標準,以促進漁工安全、健康和醫療照護,並確保漁工受到雇用契約保障,且所受的社會保障與其他勞工無異。

ILO188號公約在去年11月16日獲得第十個簽署國的批准後正式生效,目前歐盟、立陶宛、挪威、阿根廷、南非等國都已批准。

曼谷郵報報導,國際勞工組織本月初發表一份報告,肯定泰國政府針對漁業黃牌的改善措施達成一部分的成效,例如減少漁工遭受的肢體暴力,但仍有薪酬過低及仲介欺騙等情事。

立委林淑芬去年曾要求勞動部會同漁業署依ILO188號公約研議相關法規,以扭轉我國血汗海鮮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