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的大城悲歌:她把寶寶放進了烤箱,按下開關

倫敦的大城悲歌:她把寶寶放進了烤箱,按下開關
Photo Credit:八旗文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坦白說,我在九○年代當上警察時……犯案的大多是小孩、黑人和西印度群島人,他們都是社會底層。但這情況正在改變……這跟倫敦的動向有關……現在啊,住家與店家的竊案、街頭搶劫,都是新移民幹的……」今日倫敦的複雜性,已超越了黑白之分。

作者:班.朱達

佩克漢高街
PECKHAM HIGH STREET

他是何時開始夢想當警察的呢?是在擦掉大理石地面上的嘔吐物時,還是在發現主臥室裡的鏡子又碎落一地時?就是在這些時刻,小侍從開始幻想用手銬逮人。奈及利亞人捎來訊息:警察正在招募黑人。自己頂著倫敦警察獨有的高桶盔的神氣畫面,已烙印在他腦海,揮之不去。

小侍從收拾床單時想著要當警察,送餐到客房時也在想。他想著那根警棍,和閃閃發亮的螢光背心。他常常想,警察才不會跟滿口髒話、襯衫上濺了紅酒的醉漢說:「先生,早安。」警察才不會任由咕噥著呼出酒氣、睫毛膏在眼睛四周糊成一團的女人用髒話抱怨客房服務。

小侍從開始申請當警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申請。

「你懂了吧,當我來到這裡……我就接受了……啄食有序的道理。」

「就像是,只能這樣了,我就停下來了。倫敦可以毀掉你……或者改變你。你可以在這裡出人頭地,白人們不會阻止你,只是很困難、非常困難,因為……倫敦就是這個樣子。你需要奧援──知識、金錢,每一樣都要,才能更上一層樓。大部分人都沒有這些條件,自然無法更上一層樓……他們只能向下沉淪,沉到倫敦最深層的黑暗裡去。」

「我比較幸運。我看到一扇門開著,就跳了進去。」

這一跳,他就從滿室蒸汽中脫身。他的人生從此脫離又長又暗、地毯無止盡延伸的走廊,通往屬於自己的康莊大道。他移民已經超過十年,但倫敦尚有他還沒挖掘的驚喜。他在舊肯特路來來回回地巡邏,逐一檢查清真(halal)肉販、自動櫃員機、人行道上的水果攤和圍上木板的酒吧。全不放過。

「制服很美……穿上時我很喜歡,但也只限第一次。」

漸漸地,街道上的臉孔和店面提醒著他,倫敦自一九八九年以來改變了多少。他察覺到英國人越來越情緒化了。你會發現當他們開車時,越來越多人搖下車窗,漲紅著臉尖叫,甚至吐口水。街道也在改變,愛爾蘭人越來越少,英式小店也隨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喀什米爾人、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開的不起眼小店,有時候他甚至看不出來店主究竟何方神聖。倫敦的老考克尼早就被打散,也不知道零落到哪裡去了。

「這已經不是我當初降落的城市……倫敦的構成、倫敦的一切,整個倫敦都在改變。過去的階級制度是膚色越白的人就越高級,但階段制度的構成也在改變,已經變得完全不一樣了。過去,白人不是愛爾蘭人,就是英格蘭人。現在,越來越多白人根本不是英國人……現在的分野不在膚色,而在移民者和本地人。數以百萬計的移民者正在湧入。」

警察始終與階級脫不了關係。

他至今已經巡邏十五年了。但當警察,就迴避不了看見這些。像那次,他就被緊急召到黑麥巷(Rye Lane)上的漢堡王。他開著警車緊急轉彎,一個身材瘦小的男人一看見他,發現是警察便拔腿就跑,快速掠過炸雞店,又掠過一旁的商店。

「他跑呀跑……就像有任務在身似的。」

這是惹人懷疑的行為。警察追著他跑,他卻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他跳過柵欄,闖進花園,毀了籬笆。他像長跑選手莫.法拉(Mo Farah)[1]一樣,一股腦地向前跑。警察先派出一隊警犬去追他,再派出能感應體溫的紅外線直升機。他泣不成聲,滿身瘀青,終於被警察銬上了手銬。

「我……我完全知道他是從哪裡來的。小兄弟……我心裡很難過。他是逃不掉的。他不可能逃過這狗屁政府的追捕。我們原本以為他是毒販或私藏了什麼秘密武器。不,他是非法移民,所以他看見警察就跑。我同情他。我也是人啊。我知道他是從哪裡來的。但,你知道嗎?我只希望他也能體諒我。」

「他是奈及利亞人。」

巡邏的時候他注意到一些小事。最大膽的罪行,又是拳打又是奔跑的,大部分都是黑人男孩幹的。在這裡出生的他們最大膽了,專門搶手機。他以前也很疑惑,他們搶那麼多手機,到底要拿這數百台手機幹嘛。直到一個高級警官向他介紹這門生意的運作法門:黑人男孩會把手機轉賣給那些不怎麼老實的電器行,店主都是凶巴巴的阿富汗人。

「他們才不是什麼塔利班……那些都是傳言。他們可高科技了,坐在櫃台後不是在用筆電,就是用平板電腦。他們幫搶手機的男孩們把手機修好、解鎖,就成了一門生意……這裡的阿富汗人……他們大多參與其中,很多阿富汗人都有顆犯罪頭腦。」

警察清了清喉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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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跟你有話直說吧。黑人往往會捲入街頭犯罪,街頭犯罪都是對抗性的。那些男孩,他們都是迷失的男孩……他們的父母窮到沒有時間陪他們……每天打兩份工……這些青少年回到家時爸媽也不在,所以他們整天往外跑,甚至幹起販毒的勾當來。」

他的目光在我臉上停留了一秒鐘。

「我這是實話實說,也沒有偏見。白人犯的通常都是竊案,犯案的不是男孩,而是成年男人。他們犯的案子需要較多的事前計劃,像竊案這類案子犯的都是白人。白人沒那麼大膽,但他們比較有犯罪頭腦,他們懂得思考……他們會拿著螺絲起子和工具等闖進民居。所以啊,大麻是黑人的毒品,快克和古柯鹼是白人的毒品。毒性越高,毒販越白。」

他轉頭看了看後方。

「坦白說,我在九○年代當上警察時……犯案的大多是小孩、黑人和西印度群島人,他們都是社會底層。但這情況正在改變……這跟倫敦的動向有關……現在啊,住家與店家的竊案、街頭搶劫,都是新移民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