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就做完「文資普查」,為何新北三峽清水祖師廟現在才被列為「古蹟」?

10年前就做完「文資普查」,為何新北三峽清水祖師廟現在才被列為「古蹟」?
Photo Credit: 林 展群@ Flickr CC BY 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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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三峽祖師廟過去曾遭遇數次「文化災難」。1982年三峽鎮公所蓋了一座長福橋,嚴重破壞廟埕觀瞻。另外,1993年,廟方使用中國進口的劣質石雕,資遣12位台灣傳統匠師,即使當時的全國文化最高主管機關文建會介入協調依舊沒用。

擁有250年歷史的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素有「東方藝術殿堂」之稱,卻始終沒有法定的文化資產身分,2017年經地方文史工作者向新北市文化局提報古蹟,三峽清水祖師廟終於將被公告為「古蹟」。

新北市三峽清水祖師廟,建於西元1767年,1899年曾進行重建,1947年第三次重建時,由台灣知名畫家李梅樹主導,當年請來著名藝術家林玉山、郭雪湖、陳進等作畫,由邀到知名書法家于右任、閻錫山、林柏壽等書法,再由傳統匠師將這些繪製草圖或書法轉為石刻,三峽祖師廟融合了不同流派的匠師與當代藝術家風格,被譽為「東方藝術殿堂」。

《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李乾朗7日表示,因祖師廟建築富麗堂皇,在雕刻、剪黏上皆具「質美工巧」的藝術性,在物資條件相對匱乏的戰後時代實屬難得,加上融合當代藝術家作品,以及其觀音山安山岩及阿里山檜木等絕響建材,基於上述理由,三月中的審議會上,委員們決議通過祖師廟的文資身分。

對此,文化局僅低調證實文資大會確實已通過決議,但目前仍在進行相關行政程序,待市長核定後,可望在四月下旬發布公告。

三峽祖師廟之所以在今年被審議為古蹟,主要是2017年,祖師廟屋頂部份漏水、剪黏物件脫落,廟方考量香客及參觀民眾安全,打算整修。

《新頭殼》報導,但文史專家擔心廟方的修復方式會毀損浮雕、剪黏等,2017年11月,文史學者發起「全民提報三峽祖師廟為古蹟」行動。當時,發起人之一、台灣地方廟宇研究專家郭喜斌表示,當他知道三峽祖師廟不具文資身分,相當訝異,這座廟宇最初由地方人士集資興建,具備在地文化自信,呈顯了「文化尊嚴」;對於三峽祖師廟未列為古蹟,政府與民間都要負責。

而2016年《文資法》修訂後,主管機關需於六個月之內辦理審議,新北市文化局在獲報後,啟動文化資產法定審查程序,並於2017年12月1日將祖師廟列為「暫定古蹟」。

臺北文資環境守護聯盟成員蕭文杰曾投書《鳴人堂》質疑,新北市文化局於11月27日及30日的現場勘查,只有廟方人員知情,新北市文化局完全沒有通知提報人,顯然立足點不平等,更重要的是依據《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四條,「暫定古蹟」必須辦理「公告」,可是直到2018年1月4日,無論是三峽祖師廟「暫定古蹟」的現場,或是新北市文化局官方網站都沒有看到相關「公告」,令人擔憂。

《中國時報》報導,當時廟方表示,三峽祖師廟的確被列為「暫定古蹟」,但廟方修復作業,卻也因此暫時中止。廟方人員私下表示,由於牽涉到未來重建計畫,以及現有建築的整修事宜,祖師廟若被列為古蹟雖是好事,但後續的重建、整修的工程品質、進度,是否能夠合乎期待,也讓廟方及地方人士為了列為古蹟與否出現歧見。

《自由時報》報導,這次三峽祖師廟確定晉身為市定古蹟後,廟方態度也從2017年底的抗拒,到最後表示尊重。三峽祖師廟總幹事洪一中表示,古蹟的認定由政府部門主導,祖師廟被指定為古蹟「有好有壞」,不能一概而論,廟方並沒有預設立場,最後指定為古蹟,只能表達尊重。

關鍵評論網實際詢問三峽祖師廟廟方,洪一中不願多做說明,只說這是由董事會決定,而目前三峽祖師廟董事長為林東西。

2008年就完成文資普查,卻在2013年才被「列冊追蹤」

蕭文杰表示,其實,沒有文化資產身分的三峽祖師廟過去曾遭遇數次「文化災難」。比如,1982年三峽鎮公所蓋了一座長福橋,嚴重破壞廟埕觀瞻。另外,1993年廟方使用中國進口的劣質石雕,資遣12位台灣傳統匠師,即使當時的全國文化最高主管機關文建會介入協調依舊無用。

2008年,新北市就委託傳統建築研究者李乾朗教授進行文資普查報告,當時李乾朗就建議,直接將三峽清水祖師廟「指定、登錄文化資產」,但新北市文化局卻在在2013年5月10日才將三峽清水祖師廟「列冊追蹤」。而蕭文杰表示,根據前例,「『列冊追蹤』其實就等同『列冊失蹤』」,因為「列冊追蹤」的建物即使被拆,也無法依照文資法開罰,台北市的彰銀、彰化縣杜錫圭宅,就是在「列冊追蹤」後,被開發單位申請拆除。

蕭文杰質疑,將三峽祖師廟列為文化資產的進度之所以這麼慢,是由於廟方董事會反對及新北市文化局的行政怠惰。

台北市就曾因為「古蹟保存要錢很麻煩」不想列定古蹟

新竹市文化局長廖志堅曾投書《蘋果日報》表示,依據現行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機制,因容積轉移所得市值與現地開發的獲益,存有相當大的落差,在誘因不足的情況下,多數「私有老屋」所有權人寧可拆屋變賣,也不願積極保留。

其次,現行制度下,私有老屋所有權人若拒絕開門,地方政府並無強制力入內現勘,也就沒有詳細資料可供專家學者審酌公告。此外,也屢有指定登錄後,所有權人抵制拒絕開門之情形,造成專業人員無法測繪及調查,文資修復進度停滯。

除了所有權人阻撓,地方文化局有時也漠視文化資產。蕭文傑曾投書《udn鳴人堂》表示,2016年,選前柯文哲才簽屬《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強調「都市發展和經濟政策應秉持『文化優先』原則,重大政策應審慎評估『文化整體影響』。」但選後馬上改口:「古蹟保存要錢很麻煩。」更著名的事件是為了「俞大維故居案」北市文化局上槓中央文化部,批評公民提報古蹟是「浮濫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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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