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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人抗爭者】雨傘運動後,我在羅湖過關被困了幾小時

【素人抗爭者】雨傘運動後,我在羅湖過關被困了幾小時
photo credit: 作者提供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也許沒有本事做運動領袖,但只要我一息尚存,行得走得,我做得到的,一定去做」

雨傘運動「拆大台」時,我也在場。他們拆圍欄、上台搶咪,是希望有人聽他們發言。我們不是不讓你發言,只是想你遵守秩序。

以前還未有「左膠」、「大中華膠」這些標籤,我們走出來也不是要「出名」、「見報」,只是想集合市民,透過鼓掌、遊行、叫口號等,希望「儲住啖氣」。

他們有自己的看法,覺得泛民做到的有限,真普選到頭來也是一場空,他們覺得沒意思也是合理的。不過,在目前這個環境,要有成效才去做,不如不做。

我可以理解,他們都是想突破現在抗爭模式,我們認同他們的方法與否是另一回事。我沒資格生氣,即使我是佔中的糾察、支持者,他們有他們「拆大台」的自由。我會尊重有人願意去嘗試其他抗爭方式,只要他們面對自己的行為及承擔責任,例如梁天琦。

女兒的支持讓我流淚

4年前的9月25日,我已經在金鐘了。直至清場前,每一天我都在佔領區留守。

早在我參加佔中D-DAY(佔領中環運動商討日),已經跟家人公開交代我的決定,因為將來我可能要面對政治審判,會影響到她們,我一定要讓她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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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作者提供

反國教行動時,我也有跟家人提過,但她們不知道我參與到什麼程度。直至佔中,我擔任糾察、擺街站面對群眾、幫忙組織D-DAY,是走得更前了。當我知道佔中參與者要簽署「賣身契」(即誓約書,表示自己願意承擔公民抗命的法律刑責),我向家人交代了,那刻她們完全明白是怎樣一回事。

我知道,她們擔心的不是自己,而是擔心我將來的生活,因為我可能要面對刑責。我也因為她們的擔心,有想過不如退後,在運動擔任後勤支援角色,不要走得太前。可是回心一想,人人都在後方,可以嗎?始終也要有人走在前線的。

我還記得,女兒當時跟我說:「爸爸,你覺得值得就去做吧。我們長大了,懂得照顧自己。」

當時我激動得忍不住流淚,每當回想這個情節仍然相當感觸。其實女兒對政治立場中立,並非特別支持社會運動,只是她們尊重我的決定。

聽到女兒那番話時,我完全放下心頭大石了。太太雖然從來沒開口表示支持,但她也沒有說過反對,我覺得已經足夠。當她們願意支持我,我還怕什麼呢?能承擔多少就做,能走多前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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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佔領區時,我們掛名是糾察,主要負責區內維持秩序,匯報日常情況和可疑事件。我是通宵當值的,太太當時跟我說:「你每天回家洗完澡就走,瞓街真的如此舒服?」我們其實不是瞓街,而是瞓路壆,非常缺乏真正的睡眠,當時我還未退休,仍然要上班的,而且是輪班工作,有時夜更、有時早更,時間適應上更加辛苦。

我完全沒想過可以這樣子捱過兩個多月。我想,能夠撐這麼久,家人的支持很重要。我在金鐘那段時間,女兒有幾次會特意來悄悄探望我。她們沒有說出口,但用行動表達支持,令我感到窩心。

清場被捕,然後呢?

我還記得2014年12月11日,這天我在金鐘佔領區清場被捕。

由下午開始等到天黑,當時大家心情都很沉重,因為來到運動最後一刻了。

我當時心想,我不會作出粗暴性的對抗,你要抬我走隨便你,但我不會自己起身走。我是來抗命的,我自己走,違反了我的原則。

當我被捕上警車已經是晚上八時。由上警車,到開車、在警署等候登記、打手指模及拍照、落口供⋯⋯每個步驟都耗時甚長,警方有意令你精神壓力緊張、思緒不清晰。

結果,我們在第二天早上十時才能離開警署。警察叫我保釋,又說可以自簽不用保釋金,我都斷然拒絕,我是來抗命的,不可能隨你心意而行,你要控告我就控告吧。

離開警署後,大伙兒一起上茶樓。當時大家都很感觸,還有什麼可以做呢?雨傘運動完了,但抗爭是否就此告一段落呢?我自己的答案是「不會」。我參加了一些傘後團體,定期設街站,因應不同議題向市民宣傳,希望他們關心社會正在發生的種種,以至不同政策對他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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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作者提供

困在密室,只有自己一人

雨傘運動後,我試過在羅湖過關時,被困在密室幾小時。

那次我陪家人北上,過關時職員截住我,把我帶到房間。他沒有多作解釋,只說我「有問題」,叫我在這裡等候。

在房間內,電話的數據和通話功能都被封鎖,我與外界完全失去聯絡。

與上次被捕不同,那時金鐘佔領區被警方清場,我心情反而輕鬆多了。雖然警方故意拖延,每個步驟都耗時甚長,被捕後十四小時才能離開警署,但始終,那時戰友都在身邊。這次只有我一個人。

當我獨自困在密室中,有想過會否就此失蹤,如果回不了香港會怎樣呢。害不害怕?來到這刻,不能想這些的了,能夠回港就回港,回不了就認命吧。

結果我等了幾小時,職員說因為我參與佔中,或會對內地治安構成影響,沒收我的回鄉證,叫我向公安申請攞返。我攞佢個頭啊!

這就是表態

如果你問我,我最記得第一場自己真真正正有參與的社會運動,是2003年的七一大遊行。

我是在灣仔觀察人流的。當天到了晚上十一時多,仍然人頭湧湧,還未看到龍尾,相當誇張。

當天其實是下大雨的,政府也故意限制人流,但在這些不利因素下,市民仍然沒有離開,堅持等候,為的是要遊行到終點。

第二天看新聞我才知道,這次遊行有50萬人上街。這就是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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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作者提供

我也許沒有本事做運動領袖,但只要我一息尚存,行得走得,我做得到的,一定去做。每個人能承擔的都不同,我們要體諒他人。我包袱較輕,一來家人對我支持信任,二來我退休了,有更多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很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