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台灣納保法,避免雞排伯悲劇再發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財政部未能督導稅務員依法行政,不僅造成雞排伯悲劇,還陷全國上萬名稅務官員於誤蹈法網之困境,必須立即行動以解決此困境,不該用「愛心辦稅」口號來敷衍。
作者:花穗珍
斗六市新興宮旁知名雞排攤58歲林姓業主(媒體稱雞排伯),接受國稅局雲林分局輔導稅籍登記之後,竟上吊自殺身亡,留下八旬老母及幼子。許多憤怒的民眾電話或網路留言痛批雲林分局逼死雞排伯,讓負責輔導的稅務員在家痛哭,不敢上班。雞排伯輕生的原因,由於家屬與殯葬業者的說詞不一,恐怕無從了解;承辦稅務員是否有道義責任,只能留待個人內心省思。筆者認為此悲劇真正的原因,是高層的賦稅政策有嚴重錯誤,財政部政務官應立即全面修正現有法規,並且負起政治責任,才能避免悲劇再發生。以下由法律及經濟觀點來分析雞排伯悲劇。
雞排伯悲劇始自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地方為縣市政府)第五條,「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一、攤販。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小規模商業的定義,依財政部稅法解釋令台財稅字第09504553860號(自2007年1月1日施行),為八萬元。國稅局雲林分局陳金華局長說明:「國稅局查定雞排伯一個月營業額五萬元,依規定並未達八萬元的起徵點,因此也沒有課稅問題,也無罰鍰問題。這次查抄法院的租賃契約書發現有十幾戶沒有辦理營業登記,林是其中一戶,綜所稅課都通報銷售稅課,輔導營業人辦理營業登記」。
筆者認為,雲林分局如此運作並不適當,因為雲林分局既然已查定林的營業額不足八萬元,沒必要繞一大圈「輔導」林進行不需要辦的商業登記和稅籍登記(即是營業登記),卻收不到稅,如此積極來「輔導」雞排伯,實在有違常理,故而激起公憤。
有一說是雲林分局逼迫雞排伯繳稅,另一說是有檢舉達人貪圖獎金(法源是《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三條),又一說是雞排伯擔心營業登記之後低收入補助會被取消。對這些假說,雲林分局嚴正澄清:未接獲檢舉也沒逼稅,古坑鄉公所也聲明:雞排伯的低收補助根本不受影響,也沒人因為申請營業登記後,被取消低收入補助。然而,批踢踢上流傳一份筆名就醬子的烘焙業者貼文,提到自己被「輔導」開發票的經驗,讓他痛苦到想關店,其原因是被以「推計課稅」逼稅:「創業第一年核定稅額是零,第二年稅務員不採計他的合理支出(員工薪資、設備、購入原料等),就逕行以同業利潤「推計」他的獲利來核定稅額。」
另有投書網路論壇的讀者投書指出,有便當店因為食材都在傳統市場批發,所以沒有發票,就這樣被國稅局認定營收金額即是利潤,完全忽略食材的成本,稅務員還不時到他店裡清點他的食材,還派遣替代役軍人喬裝成消費者前來買便當,看看是否有漏開發票行為,造成老闆長期身心飽受折磨,只有關門一途。
用十年前的利潤來算今日的所得,怎麼會準確?
很難想像21世紀的台灣,還在用這種不憑事實沒有根據的推計課稅法則。
其法源有二,一是較抽象的《稅捐稽徵法》12-1條所列示的實質課稅原則,二是攤販業者常直接面對的《所得稅法》第83條第1項:「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或復查時,納稅義務人應提示有關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其未提示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推計課稅應該是在沒有帳簿文據之下,才能實施,而且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18號解釋理由書已指明:「依推計核定之方法,估計納稅義務人之所得額時,仍應本經驗法則,力求客觀、合理,使與納稅義務人之實際所得額相當,以維租稅公平原則」。
然而在現行的實務操作中,業者提出的帳簿文據常被刁難,甚至如前述投書所指在傳統市場批發根本無法取得文據,業者被迫依「同業利潤」來納稅。問題是近年經濟不景氣,各行業利潤年年暴跌,稅務員卻常引用十餘年前最高利潤為推計之「同業利潤」,如此重稅又有誰繳得出?位階等同《憲法》的釋字第218號,根本沒有落實在雞排伯這樣的基層攤販,引起極大民怨,財政部難辭其咎。

行政救濟刻意設計超高門檻,受害者難求助
對推計稅額不滿的納稅者,雖然可提出行政救濟,但是成功的機率極低。依現行《稅捐稽徵法》,第一步是復查(第35條),不服復查可走第二步提訴願,不服訴願可走第三步提行政訴訟(第38條)。
然而,復查是原機關再看一次,以2017年度台北國稅局為例,復查案中有786案維持原核定,306案撤回,只有465案變更,約佔三成。到第二步訴願就得先繳一半,這是刻意設計的超高門檻,阻止納稅者維護合法權益,早在1988年大法官釋字第224號,就已判定其違反憲法,當時的條文是在復查之前就得繳一半,而1990年財政部修法,改在復查後訴願前得繳一半,實質上沒變,因為訴願委員會的「社會公正人士」多是退休稅官,依照財政部統計,2017年訴願案件被駁回率87.9%。至於第三步,行政法院判納稅人勝訴的機率只有6%,就算納稅人勝訴,幾乎是百分之百發回原稽徵機關另為適法處分,而不自為判決。
有鑑於行政救濟在實務上嚴重失能,在許多有識之士及立法委員共同推動之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保法)於2017年12月28日開始實施。納保法要求司法院設稅務專業法庭,結果主審的稅務專業法官一夕之間被偷渡規範,納保法要求稅務機關設納稅者保護官,結果納保官是由稅務員任務編組兼任的。
【馬力歐陪你喝一杯】看見身障老後的照顧困境,讓照顧悲劇不再發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伊甸基金會期待家有身心障礙者的朋友,能夠知道自己並不孤單,只要願意求助,不需自己一肩扛起所有的照顧重擔。
高齡社會是醫療技術進步、養生觀念提升的反映,但這樣的發展,也伴隨著許多問題,比方勞動力下降、經濟問題、醫療需求改變等。與此同時,我們可能較少關注到的身心障礙族群以及他們的照顧者,同樣也呈現逐年高齡化的發展,而且背負著更多挑戰與考驗,包括家庭、社會資源、公眾意識等。
根據衛福部統計,近七成生活需要他人協助的身心障礙者,是由家人照顧。老人福利法定義老人為年滿65歲,而身心障礙者往往比一般人提早退化20年,表示身心障礙者45歲即邁入老年期。在家人依舊承擔最多照顧勞動的現況,身心障礙者與照顧者雙雙老化的現象加速,照顧需求更顯迫切與複雜。
關於身心障礙者,你所不知道的是⋯⋯
「自從2000年以來,台灣的社會福利發生了很多變化,不管是在食衣住行各方面,當然,也包括政府開始推動長照2.0的制度。這些改變的立意都是良善的,但是我們的社會觀念卻可能還沒有追上。」伊甸基金會副執行長何天元談起關於身心障礙者的福利,有感而發地表示。

在台灣,大眾對身心障礙者還是普遍存在著排斥的心態。何副執行長提到,這樣的排斥,可能不僅僅存在於一般身心健康的民眾,甚至是身心障礙者的家屬,都有可能抗拒接受現實,選擇封閉自己和身心障礙者,停止與外界接觸。「在推動照顧身心障礙者相關的服務上,真的是困難重重,比方我們要辦活動,或者要尋找合適的機構場地,常常遭到民眾抗議。」何副執行長表示。不過,即使如此,伊甸基金會想要持續為身心障礙者倡議、改善現況的決心,並沒有絲毫改變。「因為照顧身心障礙者,真的是非常重要,同時也非常辛苦的一件事情。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沒有人應該被孤立,或者獨自承擔這一切。」
目前伊甸基金會提供日間照顧、居家照顧、社區服務、住宿機構等不同形式的服務,希望可以讓更多有需要的家庭,找到一個最適合自己和家人的方式來照顧身心障礙者。「除此之外,因為科技不斷地進步,很多觀念也都在改變,伊甸希望可以永遠多想一步,替大家先做好準備,所以我們提供的各種課程、教材,還有對我們工作人員的培訓等,也都持續在更新。」為了打破傳統觀念上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排斥感,伊甸基金會更是持續舉辦活動,透過各種媒體、平台的宣導,希望能夠改變社會普遍的觀感。更重要的是,讓所有的身心障礙者和他們的家屬知道——你不需要孤軍奮戰,伊甸願意提供各種你需要的支援和資源。
當我老了,你也老了
提到伊甸所能提供的支援和資源,家有多重障礙者的恩蓉媽媽對此感受最深。「我們恩蓉是多重障礙的孩子,她還在我肚子裡的時候我就知道了。既然我們選擇迎接她的到來,就必須要為她做好最周全的準備,所以我跟恩蓉爸爸一直都很積極地去找各種課程、復健來上,希望恩蓉在人生的這路上,可以走得更順一點。」恩蓉自從八個月大左右就開始接受復健,在醫療上,恩蓉的爸爸媽媽也非常重視她的黃金治療期。除此之外,各種相關的課程、活動,恩蓉爸爸和媽媽也都盡可能去學習、接觸。在恩蓉一家搬到台北之後,恩蓉更是直接開始使用伊甸的日間照顧服務。「這個決定真的是最好的決定,因為伊甸的照顧服務,改變了我們一家相處的氣氛。」恩蓉媽媽真誠地說。

恩蓉是個喜歡學習的孩子,在享有義務教育的十二年期間,她白天到學校接受教育,傍晚放學回家休息,行程和一般的學生幾乎一樣。但是在高中畢業之後,恩蓉就面臨了大學裡面沒有這樣的服務的問題,換句話說,她白天沒有地方可以去,只能待在家裡,由爸爸媽媽照顧。
「那時候我們想了很多方法、討論過各種可能性,但是因為恩蓉是多重障礙,能夠幫助她的機構真的不多,後來我們只能選擇看護,讓她待在家裡。」但這樣的做法引起了恩蓉很大的反彈,因為她喜歡接觸新事物和具有學習的熱情,和被困在家裡的現實,起了巨大的衝突。恩蓉常常鬧起脾氣,爸爸媽媽也被迫在日常的工作之外,還要處理更多事情、更多情緒,一家人都感到喘不過氣來。
「搬到台北之後,我們進入了伊甸的民生日照中心,在這裡恩蓉可以參加課程,可以復健,有很多她沒有接觸過的新鮮事,讓她非常開心;甚至我常常很驚喜地發現,她持續在進步、在成長。」不只如此,一家人因為伊甸照顧服務的幫助,都各自獲得了喘息的機會,在體力上、心情上都更加有餘裕與彼此相處。
你的辛苦有伊甸懂,請放心好好休息
「絕對要尋求協助,一定要給自己一點休息的空間。」恩蓉媽媽談到過去認識的朋友中,也有一位家有身心障礙兒的媽媽。「那位媽媽的先生沒有辦法接受有障礙的孩子,在孩子出生沒多久之後就選擇消失,把孩子丟給媽媽。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們家家境還不錯,不需要為經濟問題太費心。」即使如此,這位媽媽朋友還是在某一天傳訊給恩蓉媽媽,說自己真的很累,想要結束一切。「我收到訊息真的嚇到了,立刻找里長、找社工過去那位媽媽家,還好沒有發生遺憾的事情。但這也讓我思索到,人是沒有辦法獨自存在的,特別是有身心障礙者的家庭,了解各種支援系統可以怎樣隨時幫到你,隨時給你一個出口、一個喘息的機會,真的很重要。」
把成為身心障礙者家庭的後盾,當成一生目標的何副執行長,也提到他在第一線上,觀察到一些家庭的狀況。「很多家庭把自己封閉起來的原因,是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家裡有這樣的問題,覺得很羞恥;有些則是對外尋求協助,就會產生愧疚感。這樣的觀念,其實直到今天還一直困擾著非常多的家庭。」除此之外,經濟上的壓力,也是讓許多身心障礙者家庭不敢求援的主要原因之一。何副執行長提到,曾經遇到過一位身心障礙者,他的一天四餐就是一片厚片吐司,切成四塊,早餐、午餐、晚餐、宵夜各一塊。「而且你可以看到那片吐司已經是幾乎要腐敗的狀態,真的很令人揪心。」

目前政府已經開始在很多地方設立日間照顧機構,就是希望讓身心障礙者可以就近在社區裡也接受到不同需求的照顧服務。何副執行長強調,現在政府有補助,伊甸基金會也很願意提供急難救助,給所有有需要的家庭,一個暫時緩解現況的機會。「只要願意尋求援助,我們一定會想辦法幫到你。我們只希望能夠傳達一個觀念:讓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好的照顧,其實是讓整個家庭過得更好。」
這是一段讓力量凝聚的旅程
除了縱向的提供幫助之外,橫向的新知教育、心得分享也一樣重要,伊甸透過許多方式,讓資訊透明,讓不管是不是身心障礙者和其家庭,都能對身心障礙者的能力和需求更有概念。
何副執行長邀請大家收聽伊甸的Podcast——「先來一杯,我們再聊」,希望能透過照顧者的分享,讓彼此都有傾訴、傾聽的機會,更讓未來都可能是照顧者的你我,有越來越多的參考樣本。與此同時,讓照顧者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自己也有權力追求快樂與自我人生。
談到分享,恩蓉媽媽也非常同意「吐苦水」的重要性。「因為我先生是牧師,我身為師母,其實也常常扮演著傾聽者、照顧者的角色,所以我都很鼓勵有同樣狀況的家庭,把感受說出來、把問題說出來,我們一起來解決。」恩蓉媽媽希望讓更多身障家庭知道他們並不孤單:勇於求助、適時喘息、讓專業介入。
伊甸基金會從身心障礙者的角度出發,提供個案管理、心智障礙者雙老家庭支持、支持性就業、日間作業設施、日間照顧服務、社區居住等服務,另外還有居家修繕、交通接送、輔具服務等。不僅為身心障礙者提供了實際的幫助,更重要的是給予了他們和家庭一份深深的愛和希望。就像恩蓉和恩蓉媽媽,透過這些協助,重新找回了生活的意義和價值,並成為社區中傳播正能量的重要角色。我們期待更多家有身心障礙者的朋友,能夠知道自己並不孤單,只要願意求助,身心障礙者的照顧重擔,真的不用自己一肩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