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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遴選案:為何「拔管」?誰又應該負責?

台大校長遴選案:為何「拔管」?誰又應該負責?
Photo Credit:CM Kuan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台大今年初選出管中閔為校長,但為什麼他當不成?這四個月以來到底發生了些什麼事?這件事情真的傷害了所謂「大學自治」嗎?

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之後拖了好幾個月,至今終於算是落幕了,教育部確定以違法兼職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為由,決定不予聘任管中閔,台大校長遴選案重頭再來。這四個月以來到底發生了些什麼事?管中閔為什麼當不成台大校長?這件事情真的傷害了所謂「大學自治」嗎?本文提供一個簡單的回顧與評論。

管中閔為何出線

首先,管中閔之所以能夠(出乎意料地)出線,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更改投票規則,以往都是每人一票相對多數決,但這次變成一個人「至少投兩票」。於是,每個遴選委員的第一票當然是會投給自己喜歡陣營的人,但是第二票就絕對不會再給票數相近的競爭對手,甚至在策略上去投給一個最不具威脅性的候選人就變成最理想的作法。

於是管中閔就出線了。

先前校務會議投票「推薦」候選人的時候,大家從每位通過三分之一門檻的速度大致可以猜出來五位通過者的人氣排序,直接一人一票的話,管中閔大概會排名在五位候選人的第四或第五,當然,在實際狀況上,也有可能是因為遴選委員不喜歡檯面上這些跟中研院過從甚密的學者們,背後有派系鬥爭的痕跡,所以就選了跟校內派系沒什麼淵源的管中閔。

管本人的學術資格當然是沒什麼問題,他是中研院的院士。雖然他的政治意識型態是屬於深藍,深到即使在藍營都是少數(以他支持洪秀柱就可知一二),不過這並不是他有爭議的原因,也不會妨礙到他是否適合當校長,主要問題,還是背後各大學術派閥之爭。

管中閔的爭議是什麼

管中閔一開始被指控的爭議有兩個,第一是他的台哥大獨立董事身份和遴選委員(台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的利益衝突,第二是論文抄襲問題。

這兩項指控,管中閔確有瑕疵存在,但坦白說,在法律上面可能都不是他不適任的理由。不過,若我們以美國做參照,美國不管是大學校長或是在很多政治職務上面,最低標準都是:利益的揭露。很多時候,不是因為你做了什麼不對的事情而被逼下台,而是:你沒有講你做了什麼事情。即使這件事情沒有不法,但當他可能有利益衝突的時候,充份的揭露就是很被看重的一個動作(但台灣似乎不是很在意這件事)。在一月份的時候,其實有很多人在討論獨董與校長之間的關係、大型企業與大學之間的關係,但現在這些正事都被口水淹沒了。

而在事情發生之後,各方的處理開始亂了套。遴委會不做實質的討論、只重複說他們的程序沒問題;學術倫理委員會更是誇張,認定那篇爭議論文是會議論文所以不予處理。這真是一個獨步全球的倫理標準!會議論文當然也是學術論文,想想看,學生們的作業抄襲在很多學校校規裡面都是可以退學處份的,為什麼教授的論文可以不算數?這樣的處理方式完全是火上加油。

其實,如果管的論文沒問題,那就進行實質討論然後說沒問題就可以了。那個抄襲的論文看起來是學生抄老師的可能性比較大(但也有可能是學生整理的資料和圖表,而老師直接拿來用,只是沒有任何實質的討論,沒人知道到底真相如何),而管的問題看起來是在於「掛名」(他說他不知道有這篇論文,但明明上面共同作者就是他),這是台灣學界非常大的一個陋習。在台灣這件事情不足以讓學者下台,但是在美國這就很嚴重了。

掛名當然不違法,只是違反學術倫理,不過台灣對此不在乎,我認為,主要還是幫管處理爭議的那些單位(尤其倫理委員會)鴕鳥心態而害了管。

兼職獨董的時間點,確有違法

校長選完了之後,當時人們主要指控管的問題是沒有進行利益衝突的揭露、與遴選委員會委員的利益衝突,但是後來教育部的調查內容卻發現更嚴重的事情:他兼職獨董這件事情是違法的。根據調查內容顯示,管在校方核可「之前」就已兼職獨董、參與董事會運作,而且是在台大與台哥大簽訂產學合作契約之前就兼職獨董,所以他在參選校長的當下是屬於違法兼職的狀態,這也成為了他被不予聘任的主要理由。

但要注意的是,不管是監察院報告或教育部的報告都指出,這樣子的「重大行政瑕疵」主要錯誤是來自於「台大校方」,因為他們讓重要的資訊沒有在選校長的時候就充份揭露,在事後也不斷堅持兼職問題不存在,造成後續爭議愈演愈烈。

到中國兼職講座教授,問題出在哪裡?

後來,又有人爆料指出管中閔到中國的廈門大學兼職講座教授,這不只是倫理的問題,也有法律上的疑慮。有很多人說中國學校的網頁不可信,然而,當人家大學的經濟學院連續好幾年寫說你是客座教授、在網頁上、招生資訊上、以及課表上面都列了你,還給了最高等級的「博士生導師」的頭銜,然後你的出入境資料顯示一年會去中國兩次,這時管中閔的選擇是完全神隱不回應,那就只是放任爭議繼續擴大而已。後來,有很多人出來幫他說話,包括說他是無給職、去教學完全是做志工,這種解釋實在是令人笑掉大牙,憑常識就知道沒有正常人會這樣子做功德,而且連國台辦都幫腔,實在有如豬隊友。

事實上,去中國客座可以算是台灣學界一個普遍的現象,各學科其實都有的,要解決爭議最好的方式是你出來講說你去的時間長度和申請程序都有符合規範,而不是神隱不回應,或者是一直貼詩詞和古文在臉書。這只是讓人覺得他沒有能力處理公關問題。從這一點來看,我認為他完全不適任台大校長。

而教育部其實也不敢處理的,因為真的會讓學界血流成河(或許很多人長期以來便宜行事慣了,到底有沒有確實申報和等待批准都不知道),這樣一來一往一直拖下去,他當校長的正當性就愈來愈小了。

我認為,今天被拔了,他自己可能要負最大責任。

大學自治,竟然只能以「擱置案子」處理

還有一個非常關鍵的點在於校務會議。大家都說要維護「大學自治」,那麼當學校事務有爭議的時候,理論上也是要經由校內的機制來解決,而校務會議就是校內的最高決策機制才是。不過,不只很多校務會議代表教授們不斷施壓說不要開校務會議,能拖就拖,最後好不容易召開校務會議的時候,挺管的老師們是把所有的案子全部擱置處理,態度就是:教育部唯一的選擇就只能讓管上任,沒有其他可行作法。

這哪門子的大學自治?根本是一群鴕鳥,管爺的最大豬隊友可能就在台大本身。

其實,挺管派(不一定是認可管中閔本人,而是指支持他趕快上任)在校務會議的人數是絕對優勢,但卻連實質討論都不願意,只想擱置所有提案,這真是無法理解。如果校務會議願意實質討論議案,或至少每一個議案都來表決,那就可以在前面提到的每一個案子上都替管中閔背書(應該都會壓倒性通過的),那今天可能管早就上任了。

或許這跟近日的年金改革問題也很像,比較年長世代的人,似乎不知道怎麼樣跟不同意見的人相處,因為在成長過程就是服從權威這一套,所以看到不同意見的時候,要不就是拿權威來壓,要不就只能認知不協調、拒絕相信不同意見的存在。

教育部有權力拒絕聘任管嗎?

教育部是主管機關,他們當然是有權力去核可國立大學的校長能否上任的問題。其實選校長的時候通常是呈校內投票前兩高票的人上去,教育部通常會、但也不一定會讓最高票的那一個上任。

若我們從現在許多人悲憤莫名的大學自治來看,如果我們從釋字563號、380號理由書、450號的內容來看,校長遴選這個事項到底其實並沒有明訂在法律保障的大學自治範疇以內,因為它是否算是「涉及教學及研究之學術事項」還有待討論。況且,教育主管機關本來就可以依行政程序法來監督各大學相關事項,而且,對於校長遴選做「適法性審查」,並不會干涉到學術自由以及教學事項。

重點在於,我覺得,要講大學自治當然可以,但大學自治並不是說可以校內自己決定無視那些違法事情,這不叫做自治,而是叫做凌駕法律。然而還有一個大問題,最後這位上來終結管案的吳茂昆教授,本人的名聲實在太糟糕了,看起來,賴清德院長似乎是把教育當兒戲。

很多人說拔管傷害了大學自治,其實不是這樣的。

大學自治並不是說當一個大學做了什麼決定,主管機關就只能照單全收(尤其是那些可能違法的事情),況且,選校長這件事情還不見得是所謂大學自治在法律上保障的範疇。台大在這一串事情當中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像是一個頂尖大學該有的樣子,每一步驟都在火上加油。從遴委會拒絕審查利益迴避問題開始,學術倫理委員會自己發明了台灣獨步全球的認定學術文章標準,校務會議擱置所有議案,每個環節都是一步錯、步步錯。

另一頭的主管機關教育部,就是一直拖字訣,投鼠忌器,不敢行動。管中閔本人則是面對爭議一概以「佛系態度」面對,完全不回應任何指控。然後這段時間以來各學術派閥們當然也是有在背後運作,加上賴內閣的處理方式與態度,這就註定了是一場台灣的高教鬧劇。

另外再說一句,國台辦你們就不要來鬧了吧!等中國有學術自由的時候再來說嘴也不遲。第一時間出來挺管與罵民進黨只是幫了挺管派的倒忙而已。

延伸閱讀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台大
Photo Credit:台大
管中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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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茂昆
Photo Credit: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