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觀察韓、泰、法、美的文創產業發展,我明白了台灣為何迷途

觀察韓、泰、法、美的文創產業發展,我明白了台灣為何迷途
Photo Credit: Bryan Hsieh @ Flickr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各國的案例反省台灣的現況,可以說「文創」一詞包山包海,萬事萬物皆文創,使得出現「什麼是文創」這個其實不該出現的問題。

文:陳姿含(台灣藝術大學圖文傳播與藝術學系碩一)

台灣的文創囧途

台灣談文化創意產業十年有餘,文化、創意是什麼?兩者交會的「文創」又是什麼內涵?很少人能夠說得清楚,但其實台灣的社會和政府都花了不少心思想要明白「文創」是什麼。

回顧文創發展脈絡,最早透過媒體播送「文創」一詞是在2002年,當時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為轉型產業,增加附加價值,因此比照英國的發展歷程,推行文化創意產業計畫,讓藝術生活化並創造文化產值,並於同年提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指出台灣必須深化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競爭力,知識經濟附加價值最高的類型應該就是以創意設計為核心的生產領域,尤其是源於藝術美學的創作設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3)

換句話說這項政策在一開始就是想要振興經濟,是個非常實際、務實的計畫,各國在扶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餘,也漸漸明白衣食無缺的年代「文化消費」絕對是人類最主要生活重心。如果爬梳各樣的文化定義、創意解釋,很快就能發現給一個定義是困難的,而且也是危險的。事實上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始終裹足不前,筆者認為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因為花費太多心力在於字面上的解釋,以及對於遠方沒有足夠的想像。台灣的文創囧途就在「什麼是文創」這裡卡關了。

何以見得?

在英國提出文化創意產業這項概念並創造驚人的成績之後,各國紛紛跟進,也提出自己的文化政策。如韓國成立半官方的文化振興院,以K-Pop、影視為重點發展項目,帶動國家經濟發展,想想韓團、韓劇可以帶動周邊多少商品和觀光,還有美妝時尚。以恐怖片聞名的泰國在1997年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國家重點發展項目,主力於文化遺產、藝術、媒體、時尚,並打造曼谷為時尚城市計畫。是的,泰國近幾年在設計產業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更別說各國前往泰國尋找電影外拍場景讓泰國笑納了多少財富。

總是有點高冷的法國人則恥於賣文化的行徑,反向操作大力地維護、保存並傳承他們的歷史文化、遺跡,造就旅遊、觀光的興盛,在創意培植方面則是推動電影產業,如大家耳熟能詳的坎城影展,對藝術投入的心力不遺餘力。自知沒有悠長建國史的美國,則在一開始就全力發展創意產業,以電影產業聞名,大家一定都知道迪士尼、皮克斯、漫威……並提出版權法的概念,訂定知識產業的環境和意識,並大力提倡商品即文化,文化即商品。卯起來趕上世界潮流的中國,則積極發揚文化,發展一鄉一特產、特色小鎮、美麗鄉村,影視產業部分,陸劇席捲台灣也不是一兩年的事情了。

看了各國對於文化產業的作法,忽然明白文化和創意,不盡然是要綁在一起操作的,而「文創」的實質內涵也也不該單就字面上「什麼是文化、什麼是創意」去做解釋。文化創意產業提出之始,就僅是個「概念」,了解自身的定位、文化特質,做出對自己最恰當的選擇,才能有方向明確、正確的文化政策,並賦予文創「意義」。從他國的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和發展,明白了幾件事:

1. 對自己的國家有正確的認識,為自己的國家量身打造合適的方針

是的,台灣很喜歡模仿別人,但四處取經的結果往往就是學到了表面而忽略了內涵,有沒有考慮到對方這樣做是為什麼?移植到台灣就一定會成功嗎?就像美國如果仿照法國,一定死路一條。但種族多元的美國,這些移民故事是說不完的,一個鮮明的例子就是迪士尼為多元文化創造了不同的公主形象,美國印地安文化代表的寶嘉康蒂、中國巾幗不讓鬚眉的典型人物花木蘭、改編自天方夜譚的蘇丹公主茉莉、蘇格蘭高地文化的標誌梅拉達、南太平洋小島玻里尼亞血統的莫阿娜。美國轉化「缺乏文化競爭力」這項劣勢,變成一項優點,這些故事除了打造迪士尼這個王國,也滿足了每個民族對於自身故事的想像。

29721606381_c76420de12_o
Photo Credit:Melissa HillierCC BY 2.0

2. 十年磨一劍的決心和魄力

其實台灣早在1990年代文建會就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政策,企圖建立社區文化,目標為整合人、文、地、景、產,營造出具特色的社區、地方文化。也在2002年積極推動數位典藏計畫,將台灣的文物、歷史記憶數位化、典藏、授權。在「文創」一詞席捲全台之後,應該鮮少人還記得曾經走過的路,時至今日台灣的文創法依然語焉不詳,又在2018年3月時提出效仿韓國文化振興院的路線,提出文策院的計畫。

台灣的文化創意政策零碎且缺乏主軸,不似「國家重點項目」的規格和魄力,斷斷續續地做了很多事情,但始終成效不彰。韓國最早在1993年提出「文化暢達五年計劃」、泰國最早在1997年扶植文化創意產業,十年磨一劍,在對的事情上努力,沒有人在疑惑「文化創意產業」是什麼,因為產業的創造說明一切。所謂的國家重點發展項目,應該是一項「家族事業」,在延續家的命脈為基礎上,不同的成員再給予新的生命和活力。

3. 一盤大雜燴,應該各取所需

看看各國的操作,鮮少有國家是選擇文化和創意綁在一起執行的,一則是各國對於「文化」的認知,有的因為沒有淵遠的歷史文化,有的不認同文化輸出的操作,二則是文化與創意的結合可以發揮的空間本就較小,不比單純打造創意內容簡單。文化一直是台灣的「生命議題」,這一代人常常在想台灣是個怎麼樣的存在,下一代仍然會是,執著於從文化著眼創意產業,自然在操作上變得難上加難,不是不行,而是會很難,也會限縮對於創意產業的想像,浮現出「這是文創嗎?」的疑惑。